防衛過當
返家遇賊打死他 屋主遭法辦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有前科的47歲張男闖入民宅行竊,遭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何姓屋主返家察覺,雙方扭打,張男被壓制地上,送醫後死亡。何男遭警方移送法辦。
台北市警局北投警分局今天說,昨晚8時多獲報,轄區一棟大樓一樓遭人行竊,員警趕赴現場時遭壓制地下的張男奄奄一息,通知消防局送醫,傷者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
警方初步調查,有毒品等前科的47歲張姓男子昨天晚間闖入大樓1樓行竊,過程中,29歲何姓屋主和妻子剛好返家。
何姓男子警訊中表示,夫妻倆進門後,發現屋內有聲音,走到住家內的廁所查看時,張男忽然衝出,並企圖攻擊何男,雙方扭打,過程中,張男被壓制地上,何男妻子見狀立即報警。
警方初步調查,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何男因擔心懷有身孕的妻子遭張男攻擊,雙方扭打過程中,疑似過度擠壓張男頸部。警方已通知檢察官進行相驗,釐清張男死因,至於何男雖屬正當防衛,但仍以過失致死罪嫌把人送往地檢署偵辦。1031026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何姓男子返家驚見闖空門竊賊,使出擒拿術控制,卻不慎勒斃竊嫌。律師陳敬暐指出,何男雖將面對過失致死等罪的調查,但檢察官調查事證後若認為出於正當防衛,可能作出不起訴處分;若認定何防衛過當起訴,法院也可能給予緩刑甚至免刑。
陳敬暐說,正當防衛是「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在法律上屬不罰行為;何男稱為保護孕妻才先想辦法控制竊嫌,且竊嫌闖空門亦屬事實,何對眼前發生的不法侵害採取防衛行動,可爭取正當防衛尋求不起訴或無罪。
但依刑法23條規定,若防衛行為過當,仍得面臨刑罰追訴,但依法可獲減輕或免除其刑。陳敬暐表示,有無防衛過當最簡單的判斷基礎是比例原則、即是否拿大砲轟小鳥,手段有無適當性與必要性。他分析,實務上常見的防衛過當在於見對手無力還擊還窮追猛打,或是當威脅消失後仍持續攻擊;何男有無防衛過當,要以竊嫌當時身上有無凶器、有無扭打掙脫及何男使用的壓制手段等事證判斷。
8年前,趙姓陸配不堪丈夫長期家暴還持刀恐嚇而殺夫,台北地院一審認定趙女殺夫屬於正當防衛,又是自首,將最輕本刑10年的殺人罪,減刑3次,判1年6月,創下首件符合正當防衛獲減刑的家暴殺夫案。
法界認為,該案件應屬正當防衛,但鬧出人命,檢方可能會認定何防衛過當,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而過失致死處2年以下徒刑,何獲緩刑的可能性高。何邊壓制竊賊邊要求妻子報警,應不具傷害或殺人的故意動機。
=======================================
由何姓屋主被訴[防衛過當]這新聞看來,
老娘奉勸各位屋主一定要小心,
遇到賊人千萬不要防衛過當,
財去人安樂就好.
不然當場打死小偷或強盜,
房子就變成凶宅,會掉價的.
蘋果日報又多了一個凶宅打卡的地方.
法官們!
別忘了,狗急會跳牆的,
誰知道會有什麼神展開啊?
小偷被屋主發現,由偷變搶,甚至殺害屋主,
變成滅門血案,
這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不是嗎?
要是老娘回家遇到賊人,
賊人若不快滾,還由偷變搶,
老娘當然也會拿起手邊有的器具與之拼命,
物品沒長眼,萬一把賊人弄殘廢或變成植物人,
法官會不會判老娘防衛過當,
還要賠賊人一輩子的看護費呢?
若真如此,這是什麼狗屁法律,盡保護壞人.
建議賊人都去偷法官的家好了,
最安全啦!
上一篇:嘴歪眼斜的混蛋
下一篇:提供免費「Wife」
防衛過當很難認定
誰知戝人不是武功高手呢
其實屋主很勇敢 給個讚
其實賊應該先逃的 但不逃反而挑臖動手 可見藝高人膽大 只是碰上主人更上一層樓
而且是送醫自動放棄自療拔管身亡 誰能保證不拔管一定會成植物人或救不回來
接下來就看法官是否是恐龍培養出來的
這怎能算是「兇宅」?
屋內「正氣」極盛
一些衰鬼都會害怕躲得遠遠的
住來反而更令人安心!呵呵!
您會買這麼有正氣的房子嗎? 2014-10-28 22:40:56
很多法官是恐龍...
昨天有一則新聞..
刺人三刀致死..輕判..
理由是無殺人犯意..
相形之下..
法官似乎認為這名屋主有犯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