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家具行老闆與賴姓女子婚外情,葉妻得知大鬧,葉慫恿賴女資助投資股票失利的妻子,換取兩人相處機會。葉妻同意簽下「出借丈夫」契約,拿了二百萬後吃醋反悔,賴女打官司討還,法官認為契約違背善良風俗,判賴女敗訴。
賴女不甘,纏著葉催討,葉簽下按月還錢的協議書,但付了幾期就賴帳;賴女訴請履行協議,這回法院判葉敗訴,得還一百八十萬元。
同樣一筆錢,為何一輸一贏?桃園地院民庭指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一個契約無效,一個協議有效,才會結果翻轉。而這件出借丈夫事件,讓三角關係畫下句點,葉又回到妻子身邊。
桃園地院調查,葉姓男子與賴女往來密切,葉妻懷疑兩人有姦情,鬧到無法收拾,葉知道妻子因股票投資失利缺錢孔急,說服妻子與賴女簽下「五百萬元出租丈夫」的約定。
第一階段由賴女付一百萬,葉姓男子每周伴遊一整天,第二階段再付一百萬,每周共處兩到三天,第三階段付三百萬,要陪賴女出國旅遊七到十天,條件是賴女不能懷孕生子,否則失效。
>賴女付了二百萬元後,因雙方常出遊,葉妻吃醋反悔,不准丈夫再伴遊;賴女認葉妻毀約,打官司討還二百萬敗訴。賴女轉向葉催討,他不堪糾纏,簽下分期償還協議書,同意每月還一萬,但還了十多萬就不認帳,雙方撕破臉鬧上法庭,葉稱當初伴遊契約違背善良風俗,不該由他埋單,但法官以葉妻勝訴效力不及於葉,且葉簽還款協議並未違背善良風俗,前天判他得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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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被出租的[老公]葉男到底有多帥?
或是有什麼特異功能?還是很會拍女人馬屁?
記者也沒附上照片,
讓人很好奇這是不是假新聞.
整篇新聞看起來令人覺得那兩個女人都很笨.
先說這位太太,利用出租那花心出軌的老公,能收到[租金]200萬,已經該偷笑了,還吃醋反悔個啥勁?實在想不通!
再說那位賴女為了喝點牛奶,需要養一頭牛嗎?
可能家裡錢太多沒處花;
如果要花錢買牛,為什麼不選購專屬於妳的牛呢?
還要和別人共用一頭牛,然後牛又被原主人牽走,不租了.
陪賴女出國旅遊七到十天,賺300萬!
害我突發奇想,想出租我家綠呆,
請問有沒有人要租的?
不得反悔退租喔!
哈哈哈!
這種所謂的新聞
個人總是這樣的 認為
當過兵的人知道 以前在軍中 有一種教育方式
稱做 兵演兵
所以說呢 這應該是一種法律條文的詮釋宣導 或許
是從某個 案例拿出來應用的 可惜的是
這為記者大爺或大姊 功力淺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