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4 01:06:02子思

我們。

大道理,我們不懂。法律有哪些內容,我們也不知道。

我們只知道,在我們的心中,我們,只認定彼此。我們,更是彼此的唯一。
而這,根本不需要他人、社會與法律還是什麼驗血來認定。

我們,也都清楚。
我們,只要有彼此在身旁,那怕生活再怎麼苦,日子,再怎麼平庸。我們,也會為彼此努力的活下去。
是的,我們的日子確實很貧苦。我們,也無法像一般的人一樣有個正常的家庭。
我們,甚至居無定所,連個像樣的一個可以遮風擋雨的家都沒有。
但,我們卻有彼此。

所以,請不要拆散我們。
用著你們自以為的善與認為這樣是對我們最好的方式。

對我們而言,這不是幫助,而是傷害。


江雨哲
2009.11.3 13:12

PS..此篇為看了戴立忍導演的"不能沒有你"之後的觀後感。其實感觸很多,也有很多不平之聲想說。一開始其實是想對法律、政府與人們的自以為說些什麼,指責什麼與抗議什麼。但,那又如何?

PS2..會有這篇日記是因為如果今天我是那位父親且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我知道我會跟那位父親一樣,在法律的面前,社會的面前,人們的自以為面前一樣的無力...我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分離"發生在我們的身上...最後,我還要被關,連女兒的消息也不能知道。就因為人們、社會的自以為,就因為法律的規定...

不說了,越說越......

PS3..感謝老天,讓我在這樣的社會裡還是能夠保持著一顆溫熱、簡單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