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7 02:48:53chs
從Google收購網路廣告代理商Doubleclick談起
圖片是網路認識的一位朋友提供
最近一則新聞令人注目:
網路搜尋龍頭Google上週五(2007年4/6)表示,將以31億美元現金,收購網路廣告供應商DoubleClick公司,加快腳步進軍目前的網路廣告,也就是傳統的網路廣告業務(橫幅banner等圖片式的廣告)。
眾所皆知DoubleClick在網路2000年左右網路最風行時,曾經風光一時,我第一次創業的夥伴有一位曾經是其員工,那個年代他們每天都在討論美國股市DoubleClick又飆漲了多少,其主要業務就是將眾多的ICP網站(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的廣告版位彙整,成為手中握有眾多廣告流量的廣告代理商,再藉由其專業的建議,將廣告主預算執行到合適的網站曝光,藉以賺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但隨著網路發達,卻由於幾個大型入口網站囊括了大多數的網路廣告(大型入口網站皆有其廣告業務團隊),同時網路廣告氾濫殺價情況嚴重,以及後來的網路崩盤,使得擁有很好網路廣告題材的DoubleClick卻在這幾年逐漸邊緣化。
根據後來DoubleClick的核心技術發展,他們最後反而放棄了代理廣告經銷,以及代理廣告的主要業務,而去發展專有的網路廣告技術,稱做「DART」(Dynamic Advertising Reporting Targeting),中文叫做『動態廣告報告與目標定位』技術,也就是經由精密的技術,讓廣告主、參予廣告聯盟的網站,透過網路藉由DoubleClick的中央伺服器,讓廣告預算、廣告點擊、廣告的統計等等,都有更精密的服務及報告。簡單來講DoubleClick的業務及獲利模式主要如下:
過往:簽下網站的經銷代理合約-派出業務團隊開發廣告主-拿到廣告預算後-發廣告給其下各網站聯盟-賺取經銷佣金,並提供廣告主各種廣告建議及解決各種網路廣告製作、服務及諮詢等等。
現在:藉由DART系統-拿到廣告主預算-藉由系統將廣告效能優化-提供有效的網路廣告方案,同時可強廣告主、代理商、網站之間的聯繫,並增強網路廣告的效果。同時DoubleClick提供網路廣告的專業建議,提高網路廣告的整體績效,並讓聯盟內所有網站及廣告主,藉由強大的廣告伺服器架構,讓產品經營業績極大化、提供更制式化、自動化、或者客制化的各種網路廣告方案。
這一波網路回春,DoubleClick業務雖然有些微起色,但仍然不敵現在最火紅的搜尋引擎關鍵字廣告,比如像Google這一類公司提供的廣告模式,也就是點擊後才計費的廣告收費模式,同時可設計自己的預算、挑選關鍵字,當然後來也從而衍生出許多提供關鍵字排序及讓網站排名提前的網路廣告模式。但有效果才計費的廣告收費模式可以說成為網路廣告的主流。而一般的正規網路廣告預算大多又流入大型入口網站像雅虎、新聞網站,或者是這陣子火紅的WEB2.0主題網站像無名、BLOG等等,DoubleClick這種傳統的有了預算,在針對需求去安排網路廣告曝光的模式,同時主要以CPM,也就是每千次廣告曝光成本支付的模式,仍然處於弱勢的一方。
因此幾經策略轉變後,在大約2年前,DoubleClick主要賣給了一家私募公司Hellman&Friedman,當時是用3.35億美元買進,因此此次最大的獲利者也包含這家有眼光的私募公司,在談判過程中對DoubleClick有濃烈興趣的還包含微軟及雅虎,以及稍早的時代華納集團旗下的美國線上AOL。為何短短時間內,DoubleClick又變的如此迷人,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因素:
1、網路廣告的普及性及成長性不足:現今大多數廣告主雖然都會編列廣告預算,但由於近年來都被關鍵字廣告等方式所教育,因此要有大額且質優的廣告主名單,直接併購DoubleClick是最佳的選擇。
2、不同廣告模式的互補:Google擅長積沙成塔的關鍵字廣告,其主要運作模式為廣告主編列小額預算,指定關鍵字後,google又透過其Google Adsense廣告模式,將固定比例的廣告預算回饋給經營網站或是各種型態網站的個人或企業,但透過這種模式的廣告卻常常需要修改排序關鍵的規則,以防止各種點擊詐欺,同時節節高升的關鍵字成本也令廣告主慢慢卻步。
3、提供全面性的網路廣告服務:google藉由本次併購,可以更深入網路廣告的傳統市場,目前這一塊仍由雅虎及微軟等對手霸佔,因此包含形象式的廣告市場,或是線上的橫幅廣告等都必須從既有的主導者身上搶到優先發言權。
因此我們祝福DoubleClick這家老牌的網路廣告代理商成為google旗下一員,也希望藉由google技術的加持,能夠讓網路廣告主不要在懷疑網路廣告點擊的效果,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google整合資源後,能夠提供全面性的網路廣告服務,包含關鍵字外,還提供廣告各種素材的分析建議,以及原本DoubleClick擅長的各種廣告優化建議,應該會是很棒的一個廣告模式。
以下是前陣子報導,一個朋友的朋友實際領到google Adsense支票的例子,個人認為google其實是利用一開始的熱潮來炒新聞,但實際上他不斷修改遊戲規則,同時不讓所有廣大的個人或提供廣告的人共同參予,這實在不是網路最基本的精神,希望google能夠更公開公正,讓所有人可以查閱相關的數據,這樣不管是廣告主,或是提供廣告曝光的小型網站,都能夠更聚焦將網路廣告效益提昇,同時也有助於整體廣告市場的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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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7.04.10
個人網站、部落格,不用賣東西也可以賺大錢。卅二歲的電玩達人蘇千耀,去年底利用空檔成立「我的遊戲口袋」網站,免費提供網友玩遊戲,沒想到因加入Google關鍵字廣告服務AdSense,每月平均從Google賺到美金4850元(約台幣16萬元)的廣告拆帳收入。這可能是台灣人設立的個人中文網站、部落格裡,從Google領到的最高收入。知名部落客艾瑪曾領過兩周一萬元台幣,人氣女王酪梨壽司也曾十天領到一萬兩千元,蘇千耀的網站可說打破紀錄。
台大農物機械系(現改成台大生物機電系)畢業、現在紐約一家遊戲公司當首席程式設計師的蘇千耀,即將當爸爸,他說,去年構思「我的遊戲口袋」時,老婆正好懷孕,「都是上天給我的禮物。」早在二○○五年,蘇千耀和朋友設計了一款小遊戲:The Mosquito Project(蚊子計畫),就讓他嘗到「Adsense的威力」。不過,「其實根本沒想要賺錢。AdSense是好夥伴,但絕不是動力來源。」
對蘇千耀來說,遊戲本身才是最大的魅力。「我愛死製作遊戲那種不按牌理出牌的流程!」
最近一則新聞令人注目:
網路搜尋龍頭Google上週五(2007年4/6)表示,將以31億美元現金,收購網路廣告供應商DoubleClick公司,加快腳步進軍目前的網路廣告,也就是傳統的網路廣告業務(橫幅banner等圖片式的廣告)。
眾所皆知DoubleClick在網路2000年左右網路最風行時,曾經風光一時,我第一次創業的夥伴有一位曾經是其員工,那個年代他們每天都在討論美國股市DoubleClick又飆漲了多少,其主要業務就是將眾多的ICP網站(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的廣告版位彙整,成為手中握有眾多廣告流量的廣告代理商,再藉由其專業的建議,將廣告主預算執行到合適的網站曝光,藉以賺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但隨著網路發達,卻由於幾個大型入口網站囊括了大多數的網路廣告(大型入口網站皆有其廣告業務團隊),同時網路廣告氾濫殺價情況嚴重,以及後來的網路崩盤,使得擁有很好網路廣告題材的DoubleClick卻在這幾年逐漸邊緣化。
根據後來DoubleClick的核心技術發展,他們最後反而放棄了代理廣告經銷,以及代理廣告的主要業務,而去發展專有的網路廣告技術,稱做「DART」(Dynamic Advertising Reporting Targeting),中文叫做『動態廣告報告與目標定位』技術,也就是經由精密的技術,讓廣告主、參予廣告聯盟的網站,透過網路藉由DoubleClick的中央伺服器,讓廣告預算、廣告點擊、廣告的統計等等,都有更精密的服務及報告。簡單來講DoubleClick的業務及獲利模式主要如下:
過往:簽下網站的經銷代理合約-派出業務團隊開發廣告主-拿到廣告預算後-發廣告給其下各網站聯盟-賺取經銷佣金,並提供廣告主各種廣告建議及解決各種網路廣告製作、服務及諮詢等等。
現在:藉由DART系統-拿到廣告主預算-藉由系統將廣告效能優化-提供有效的網路廣告方案,同時可強廣告主、代理商、網站之間的聯繫,並增強網路廣告的效果。同時DoubleClick提供網路廣告的專業建議,提高網路廣告的整體績效,並讓聯盟內所有網站及廣告主,藉由強大的廣告伺服器架構,讓產品經營業績極大化、提供更制式化、自動化、或者客制化的各種網路廣告方案。
這一波網路回春,DoubleClick業務雖然有些微起色,但仍然不敵現在最火紅的搜尋引擎關鍵字廣告,比如像Google這一類公司提供的廣告模式,也就是點擊後才計費的廣告收費模式,同時可設計自己的預算、挑選關鍵字,當然後來也從而衍生出許多提供關鍵字排序及讓網站排名提前的網路廣告模式。但有效果才計費的廣告收費模式可以說成為網路廣告的主流。而一般的正規網路廣告預算大多又流入大型入口網站像雅虎、新聞網站,或者是這陣子火紅的WEB2.0主題網站像無名、BLOG等等,DoubleClick這種傳統的有了預算,在針對需求去安排網路廣告曝光的模式,同時主要以CPM,也就是每千次廣告曝光成本支付的模式,仍然處於弱勢的一方。
因此幾經策略轉變後,在大約2年前,DoubleClick主要賣給了一家私募公司Hellman&Friedman,當時是用3.35億美元買進,因此此次最大的獲利者也包含這家有眼光的私募公司,在談判過程中對DoubleClick有濃烈興趣的還包含微軟及雅虎,以及稍早的時代華納集團旗下的美國線上AOL。為何短短時間內,DoubleClick又變的如此迷人,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因素:
1、網路廣告的普及性及成長性不足:現今大多數廣告主雖然都會編列廣告預算,但由於近年來都被關鍵字廣告等方式所教育,因此要有大額且質優的廣告主名單,直接併購DoubleClick是最佳的選擇。
2、不同廣告模式的互補:Google擅長積沙成塔的關鍵字廣告,其主要運作模式為廣告主編列小額預算,指定關鍵字後,google又透過其Google Adsense廣告模式,將固定比例的廣告預算回饋給經營網站或是各種型態網站的個人或企業,但透過這種模式的廣告卻常常需要修改排序關鍵的規則,以防止各種點擊詐欺,同時節節高升的關鍵字成本也令廣告主慢慢卻步。
3、提供全面性的網路廣告服務:google藉由本次併購,可以更深入網路廣告的傳統市場,目前這一塊仍由雅虎及微軟等對手霸佔,因此包含形象式的廣告市場,或是線上的橫幅廣告等都必須從既有的主導者身上搶到優先發言權。
因此我們祝福DoubleClick這家老牌的網路廣告代理商成為google旗下一員,也希望藉由google技術的加持,能夠讓網路廣告主不要在懷疑網路廣告點擊的效果,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google整合資源後,能夠提供全面性的網路廣告服務,包含關鍵字外,還提供廣告各種素材的分析建議,以及原本DoubleClick擅長的各種廣告優化建議,應該會是很棒的一個廣告模式。
以下是前陣子報導,一個朋友的朋友實際領到google Adsense支票的例子,個人認為google其實是利用一開始的熱潮來炒新聞,但實際上他不斷修改遊戲規則,同時不讓所有廣大的個人或提供廣告的人共同參予,這實在不是網路最基本的精神,希望google能夠更公開公正,讓所有人可以查閱相關的數據,這樣不管是廣告主,或是提供廣告曝光的小型網站,都能夠更聚焦將網路廣告效益提昇,同時也有助於整體廣告市場的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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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7.04.10
個人網站、部落格,不用賣東西也可以賺大錢。卅二歲的電玩達人蘇千耀,去年底利用空檔成立「我的遊戲口袋」網站,免費提供網友玩遊戲,沒想到因加入Google關鍵字廣告服務AdSense,每月平均從Google賺到美金4850元(約台幣16萬元)的廣告拆帳收入。這可能是台灣人設立的個人中文網站、部落格裡,從Google領到的最高收入。知名部落客艾瑪曾領過兩周一萬元台幣,人氣女王酪梨壽司也曾十天領到一萬兩千元,蘇千耀的網站可說打破紀錄。
台大農物機械系(現改成台大生物機電系)畢業、現在紐約一家遊戲公司當首席程式設計師的蘇千耀,即將當爸爸,他說,去年構思「我的遊戲口袋」時,老婆正好懷孕,「都是上天給我的禮物。」早在二○○五年,蘇千耀和朋友設計了一款小遊戲:The Mosquito Project(蚊子計畫),就讓他嘗到「Adsense的威力」。不過,「其實根本沒想要賺錢。AdSense是好夥伴,但絕不是動力來源。」
對蘇千耀來說,遊戲本身才是最大的魅力。「我愛死製作遊戲那種不按牌理出牌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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