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5 11:57:14tcuadmin

982校本部六月份幹部月會

982慈濟大學校本部6月份宿舍幹部月會會議記錄
會議地點 B202教室 主席 男宿宿舍長甘哲昇 記錄 林政豪
時  間 99年5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10~13:30
出席人員 生輔組鄭袁建中教官、助理劉玉惠、舍監室劉保宏、余佳玫舍監、校本部宿舍幹部(如簽到附件)
壹、議題討論:
一、離、留寢事項:
(一)、99 / 6 / 26 宿舍幹部繳回消防自衛隊財產。
(二)、99 / 6 / 28 未申請留宿者離宿。
(三)、留宿者於99 / 6 / 28日起,每晚皆需至舍監室簽到。

二、搬寢事項:
(一)、搬寢日 : 99 / 6 / 26  8:00 ~ 17:00。
(二)、99 / 6 / 25 清空公區冰箱 、拔除公共物品電源。
(三)、99 / 6 / 25 晚間實施全面點名,並回收各寢室鑰匙。
(四)、99 / 6 / 26 早上八點,舍監室開放領取新寢室鑰匙。
(五)、搬寢當日宿舍手推車禁止外借。
(六)、搬寢過程如發現惡意傾倒垃圾者依宿舍法規記30點且不得銷點。

三、資收室加開時間表:
(一)、99 / 6 / 17  20:30~22:30
(二)、99 / 6 / 18  20:30~22:30
(三)、99 / 6 / 26  15:30~17:30  21:30~22:30
(四)、99 / 6 / 27  20:30~22:30
(五)、99 / 6 / 28  10:00~12:00

四、期末大掃除事項:預於期末寢室長大會公告,各樓層需於99/ 6 / 25 前完成公區清掃,並清空冰箱;生輔組復檢。

五、收鑰匙事項:99 / 6 / 25 樓長於全面點名時一併簽回收舊寢室鑰匙。

六、點名事項:99 / 6 / 25 各樓長實施全面點名工作。

七、分發封條事項:99 / 6 / 25 由各樓長轉發封條至各寢室。

八、人安點名事項:99 / 6 / 25 ~ 99 / 7 / 2 夜間施行人安點名工作。
(一)、畢業生離宿繳回鑰匙。
(二)、清掃寢室。
○一、設備檢查(拍照)。
○二、離宿審核(舍監)。
○三、畢業生於6/19 ~ 6/24 可申請留宿(不需繳費)。
○四、畢業生申請暑期留宿至7/30 為限。(除為修完學分進行暑修者)
○五、離宿期限: 99/6/19 12:00。

九、延畢生、醫學五離宿事項:依生輔組公告為準,其中---
(一)、延畢生.醫學五個人暫放私人物品,特殊個案提出申請,需事前提出。
(二)、由宿舍管理室安排暫放,統一限開學前領回個人物品(詳細日期見生輔組公告),
未領走物品一律視同廢棄物處理,學生不得有異議(請同學填寄放申請清單)。

貳、臨時動議:討論增修更正有關進入宿舍區施作細則、進入宿舍區修繕細則、宿舍工程驗收細則、電算中心宿網維修備忘錄、宿舍郵件管理實施細則及98學年期末班寢手推車借用辦法。
一、審議議題: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施作細則。
(一)、由核心會議通過「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施作細則更正案」(如附件一)。
(二)、修正內文:
○一、修正第七點:如需使用廁所請男性工程施作人員至男生廁所使用於女舍施工時,至男宿男廁使用。
○二、修正第八點:不應進入學生寢室。(若工程上需要進入,需由派遣單位是先說明申請,並通知本人,由該寢室學生派代表或向舍監室請求工讀生陪同進行)。
○三、增列第十三點:因廠商進入施作造成住宿者財物損失或損壞者,應具體提出損壞或遺失事實說明、檢附佐證資料(例如:佐證相片、發生地點、原因說明),學校協助向施工單位追究責任。

二、審議議題: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修繕細則。
(一)、由核心會議通過「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修繕細則更正案」(如附件二)。
(二)、修正內文:修正第一點第一項派工單請再施作前3天以電子郵件寄送生輔組及舍監室,以利事前通知住宿學生在寢室等候修繕,避免無人在寢室時維修過程產生爭議。

三、審議議題:慈濟大學學生宿舍工程驗收細則。
(一)、由核心會議通過「慈濟大學學生宿舍工程驗收細則」(如附件三)。
(二)、修正內文:修正第一點: 驗收屬於學校行政權責,不應由學生或幹部單獨負責,可徵詢使用者或建議者意見,邀約陪同驗收。

四、審議議題:慈濟大學電算中心宿網維修備忘錄。
(一)、由核心會議通過「慈濟大學電算中心宿網維修備忘錄」(如附件四)。
(二)、修正內文:
○一、修正第一點:宿網維修固定排修時間為女宿:周一至周五晚間20:20分以後。男宿:任一時段(需事前向舍監室提出申請),除前列固定時間或特殊情況,期餘時間盡量不進入宿舍為修。
○二、修正第三點:電算中心於宿舍的維修,必須報修人本人在場才進行維修,且女宿部分尚需再加宿舍管理員或宿舍管理員指定之女工讀生(需事前向舍監室申請派員)同時在場才予維修。
○三、修正第七點:若同仁或工讀生進宿舍為修時,請於同仁或工讀生進入前先以口頭告知,以避免造成住宿同學及維修人員接有不舒服的感受。

五、審議議題: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郵件管理實施細則。
(一)、由核心會議通過「慈濟大學電算中心宿網維修備忘」(如附件五)。
(二)、修正內文:
○一、修改第三大點第二點:校本部普通信件為舍監室領取再交由工讀生發送至各樓層寢室信箱,樓民將於信箱領取信件。
○二、修改第三大點第二點第六項掛號郵件(含包裹)自系統通知起屆滿十二日(逾期期限前三天),逾期未領郵件將由舍監室寄發二次通知辦理催告。
○四、修改第三大點第二點第七項:冷藏包裹或藥品依宿舍公用冰箱(一樓冰箱)使用規定登記,宿舍管理員不負責食物腐壞毀損之責任。

六、審議議題:「慈濟大學學生宿舍98學年期末班寢手推車借用辦法」 (如附件),符合議事章程通過本審議議題。

 


參、附件:

附件一、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施作細則:
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施作細則
98.05.28校本部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1.12人社院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2.06學務長核決
一、 學生宿舍開放工程施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時等二時段,大型工程及施作面為1層樓以上工程(專案核准及緊急工程除外),原則上於寒、暑假時進行,進行前三天應予以通知生輔組公告。
二、 廠商進入宿舍,依規定出示學校派遣單位之派工單(依統一格式辦理),並向管理員登記及換證(請備妥貼有照片證件)。
三、 應確切告知宿舍管理員施作地點及遵守施作時間規定。
四、 應注意工程安全,施作區域應拉黃色警戒帶,做好易燃物品管制,備妥滅火器(依勞工安全規定辦理),穿著宿舍工作背心。
五、 大型工程車、或有巨大聲響及影響同學作息安寧等工程,請事先由派工單位提出,以利公告住宿生週知。
六、 除工程需要外,廠商不應使用學生宿舍交誼廳及自習室等公共區域。
七、 如需使用廁所請男性工程施作人員至男生廁所使用(於女舍施工時,至男宿男廁使用)。
八、 不應進入學生寢室。(若工程上需要進入,需由派遣單位事先說明申請,並通知本人,由該寢室學生派代表或向舍監室請求工讀生陪同進行)
九、 不能吸毒、吃葷食、抽菸、喝酒、吃檳榔。
十、 不能打赤膊及穿拖鞋。
十一、 廠商施工之廢棄物,應於當日清理完畢並帶離學校;非寢室之施工區,應集中於指定地點放置,完工時帶離學校。
十二、 因施工單位進入施作造成學校或住宿者財物損失或損壞者,學校應可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十三、 因廠商進入施作造成住宿者財物損失或損壞者,應具體提出損壞或遺失事實說明、檢附佐證資料(例如:佐證相片、發生地點、原因說明),學校協助向施工單位追究責任。

 


附件二、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修繕細則:
慈濟大學學生宿舍修繕施作細則
98.05.28校本部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1.12人社院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2.06學務長核決
一、 宿舍維修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800-1200時、1330-1730時,等二時段,特殊情況外其餘時間將儘量不允許進入宿舍維修,避免影響學生作息。
二、 施作程序:
1.各派工單位應注意事項:
(1)派工單請再施作前3天以電子郵件寄送生輔組及舍監室,以利事前通知住宿學生在寢室等候修繕,避免無人在寢室時維修過程產生爭議。
(2)生輔組:窗口校本部生輔組宿舍行政同仁、人社院軍訓室暨生輔組綜合業務同仁。
2.報修寢室應注意事項:
(1)反映修繕,必須至宿舍管理員室登記,應有工讀生或該寢住宿同學、值班人員陪同,方進行修繕。
 (2)因廠商進入施作造成住宿者財物損失或損壞者,應具體提出損壞或遺失事實說明、檢附佐證資料(例如:佐證相片、發生地點、原因說明),學校協助向施工單位追究責任。
3.施作廠商應注意事項:
(1)應遵守本校學生宿舍進入宿舍區施作相關規定。
(2)按派工單位規定時間及方式施作,不可任意更動施作時間,除緊急狀況之外,經管理單位進行處理。
(3)緊急狀況發生依據本校學生宿舍消防暨緊急應變自衛計畫進入應變程序。

 

 

 

 

 

 


附件三、慈濟大學學生宿舍工程驗收細則:
慈濟大學學生宿舍工程驗收細則
98.05.28校本部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1.12人社院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2.06學務長核決
一、 驗收屬於學校行政權責,不應由學生或幹部單獨負責,可徵詢使用者或建議者意見,邀約陪同驗收。
二、 工程驗收單位應尊重施作業管簽辦單位,因師長核准施作工程,業管簽辦單位最清楚施作內容是否滿足需求。
三、 學生宿舍工程後驗收,計分:
(一)學生宿舍專(個)案驗收,簽辦業管單位為生輔組。
生輔組驗收人員:生輔組組長、業管同仁,發包單位營繕組師兄、廠商、或宿舍管理員(輔導員)、學生代表等共同驗收。
(二)學生宿舍全面性改善案驗收,簽辦業管非生輔組:
1. 簽辦業管單位負責驗收(聯繫廠商及安排驗收實施時間)。
2. 簽辦單位轉知生輔組相關驗收事宜,生輔組行政同仁、或人社院軍訓室暨生輔組綜合業務同仁發布訊息週知,宿舍管理員、或輔導員、或學生。
3. 驗收人員:業管單位承辦行政同仁、發包單位營繕組師兄、廠商、生輔組同仁或宿舍管理員或輔導員、學生代表等共同驗收。
四、未盡事宜提報會議討論,陳核師長同意後修訂之。

 

 

 

 

 

 


附件四、慈濟大學電算中心宿網維修備忘錄:
電算中心宿網維修備忘錄
98.05.28校本部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1.12人社院宿舍協進會修正通過
96.12.06學務長核決
1、 宿網維修固定排修時間女宿為周一至周五晚間20:20分以後、男宿為任一時段(需事前向舍監室提出申請),除前列固定時間或特殊情況外,其餘時間將儘量不進宿舍維修。
2、 同學電腦無法上網時,需請同學親自至電算中心詳述問題,由中心人員協助診斷問題,以確認是否應派員前往,並與同學約定時間前往維修,以降低進出宿舍的次數。
3、 電算中心於宿舍的維修,必須報修人本人在場才進行維修,且女宿部分尚需再加宿舍管理員或宿舍管理員指定之女工讀生(需事前向舍監室申請派員)同時在場才予維修。
4、 若宿舍樓層全區無法上網時,(全區網路故障的定義:同樓層至少5間寢室全寢4個網路節點均無法連線),請宿舍管理員填單協助申請維修,填單時請列出寢室編號。
5、 宿舍自習室或宿舍木桌區等公共區域有線/無線網路不通時,請通知宿舍管理員,由宿舍管理員協助填單申請維修。
6、 禁止宿舍管理員直接找電算中心工讀生請求維修,請按學校行政標準程序使用可上網之電腦進行政系統電算中心維修申請單申請,或請生輔組同仁協助代為填單。
7、 若同仁或工讀生進宿舍維修時,請於同仁或工讀生進入前先以口頭告知,以避免造成住宿同學及維修人員皆有不舒服的感受。
8、 若維修過程有該區域同學正式反映維修行為影響個人感受或隱私權問題,或是維修人員反應有不受尊重的感受,自當日起立即停止該區域所有維修至學務處協助協調完成為止,所有當日該區的維修均順延至問題獲得妥善解決後。
9、 若本中心維修工作與受維修單位之管理辦法有抵觸,則暫停該單位該區的維修服務直到獲得妥善協調為止。
10、 若對本備忘錄內容有疑義,請洽電算中心系管組詢問,疑義解釋以電算中心之認定為主,若備忘錄之內容有更新,將立即通知校內相關各單位。

 

 


附件五、慈濟大學校本部學生宿舍郵件管理實施細則:
慈濟大學學生宿舍郵件管理實施細則


一、目的   
  為處理學生宿舍郵件、包裹相關事務,提升宿舍郵件收發分送郵件之效率及服務品質,並配合掛號郵件電腦化作業,特訂細則。
二、依據
  本細則依宿舍郵件收發實際運作訂定之。
三、一般原則:
1. 郵件區分為普通郵件、掛號郵件(含包裹)等二大類。
2. 普通郵件處理方式:
校本部普通信件為舍監室領取,在由工讀生發放至各樓層各寢室信箱,樓民將於信箱領取信件。
  (1)掛號郵件(含包裹)處理方式如下:
     掛號信件採電腦管理系統進行處理,每日輔導員收件
     後,予以登錄系統,系統自動轉寄郵件訊息通知住宿生收件。
(1) 住宿生經由本校信箱查知相關郵件訊息。
(2) 學期中每日領取郵件時間:晚上八點半至十點半
(3) 連續假期、新生營期間、寒暑假期間等領件時間,將另行公告。
(4) 攜帶證件領件。
(5) 本校非住宿學生郵件包裹當日彙整後,送至學務處生輔組或人社院聯合辦公室進行處理通知學生簽收。
(6) 攜帶證件領件。
(7) 本校非住宿學生郵件包裹當日彙整後,送至學務處生輔組或人社院聯合辦公室進行處理通知學生簽收。
(8) 掛號郵件(含包裹)自系統通知起屆滿十二日(逾期前三日),逾期未領郵件(含包裹)將由舍監室寄送第二封電子郵件通知催告。
(9) 冷藏包裹或藥品等收藏困難之物品暫存於舍監室前公用冰箱,管理員不負物品腐壞毀損責任。
(10) 如屬重要、或緊急郵件(含包裹),請務必註明寄件者姓名、聯絡電話、收件者班級、姓名、聯絡電話及寢室號碼,以利值勤室第一時間進行通知。
四、寄送物品地址及聯絡電話:    
   (一)男生宿舍:花蓮市中山路一段三巷一八八號(A棟)
       電話:(0三)八五六五三0一轉七五五0。
   (二)女生宿舍:花蓮市中山路一段三巷一九0號(B棟)
       電話:(0三)八五六五三0一轉七五五八。
   (三)校本部: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七0一號
電話:(0三)八五六五三0一轉七二七七。
   (四)人文社會學院:花蓮市介仁街67號
    電話:(0三)八五七二六七七 
五、作業流程說明(如附件、學生宿舍郵件管理流程圖)


 

 

附件六、慈濟大學學生宿舍98學年期末班寢手推車借用辦法:
982學年期末搬寢推車借用辦法
說明:依據982學年6月份幹部會議議決,由98學年、99學年宿舍核心幹部制訂使用規則。
辦法:手推車詳細使用規範如下述規範,住宿生得依規定程序辦理借用。
一、手推車依據宿舍現存男宿2兩輛、女宿3輛供住宿生借用。

二、住宿生依規定借用推車,限用三十分鐘,限借一次。

三、手推車借用時間為搬寢日早上8點至下午5點為止,共18班。

四、住宿生借閱需登記姓名、原寢室、新寢室、聯絡電話(確認可以連絡到的電話),登記格式如附件。

五、原寢室每室限借用兩次,先登記先辦理。

六、借用登記完成者,於登記起始時間前至舍監室辦理押證借用。

七、借用者於押證手續完成後,需自行尋找前班使用者領取推車,舍監室得提供前使用者聯絡電話已供找尋。

八、借用者於結束時間起推車使用權歸下一借用者擁有。

九、最後一班使用者需將推車歸還舍監室。

十、使用過程如有發現推車毀損,立即向舍監室回報,以供追究責任。

十一、借用登記額滿後,得登記備取,男宿15名、女宿20名。

十二、登記借用者於借用起始時間五分鐘內需至舍監室辦理押證,如無完成手續,得由舍監室電話通知後補遞補使用相同時段(不延長借用時間)。

十三、每使用時段,每個推車僅通知一名候補補位,如候補不到,該班即空缺等待
下一班使用。

十四、候補僅可通知一次使用後補權,拒絕後取消後補資格,繼續由下一號後補準備代補。

十五、如有規定以外之狀況,由舍監室值班舍監全權處理。

附件:登記借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