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6輕重酌用
白話醫道還元
卷三葯法闡微詳解-6【輕重酌用】
味若輕清,急需則或相倍蓰。品如重濁,過用則立見災非。
【原解】
呂真人曰:此一節合上節,皆統言用藥之大概,以引起下文之意。
何謂味若輕清?即藥品中不論溫寒補散,其藥之氣味輕清而功力緩。言其進則不速,守則不固,且其性不能久持,有時捨此而別無可用,故謂之急需。
然需之急,而其力緩,難以見效,豈不遷延日久?且頻頻用之,往往緩上生緩。以其習慣,則常也。好比人食甘旨,食之習慣,而不覺其美,人之臟腑與藥,亦此一理也。
所以藥味輕清,當急需而無可別用之時,最忌今日用些,明日用些,來日又復用些,使內臟習以為常,斷難見效,故必加倍或甚而十倍亦不等。
譬如露之救火,其力微乎否耶?若非大極,則今朝落些,明朝又落些,亦烏能濟。萬物皆一理,在人領悟。
何謂品重濁?乃藥味中亦不論溫寒補散,其氣味厚,其功力大,謂之重濁。譬如能將一可當千,一出而辟易百步,其氣概頗似之。
蓋氣厚力大之藥,上則直上,下則速下,橫則太橫,無論用非其宜,固見殺人如反掌。即使有是症要是藥,用所宜用,然用之太過,不稱量而施,災非亦覺立見。
即如以水救火,應用一盂之水,而傾至一斛,則火根滅盡,欲取些火烹調而無矣。又若舉薪引火,一握之薪則合用,若盡力抱去引之,則連身亦被焚。
*調人身之五氣,何以異是?不及固不可,太過亦不可。醫之一道,即體天地中和為妙法,無偏無黨,不害不悖,而五氣自并育并行,調之既正,又何災患之能生耶?
【白話解】
此一節合上節,皆統言用藥之大概,以引起下文之意。
這一節與上一節,都是統合用藥的方法做一個概略性的論述,以做為下文的開端。
何謂味若輕清?即藥品中不論溫寒補散,其藥之氣味輕清而功力緩。言其進則不速,守則不固,且其性不能久持,有時捨此而別無可用,故謂之急需。
什麼是味若輕清?就是藥品中不論溫寒補散,藥的氣味若是輕清而功效緩慢,說明了這個藥性要它前進卻不夠快,要它防守又不夠穩固,而且性味不能持久,有的時候除了這味藥就沒有其它的藥可以使用,所以稱為「急需」。
然需之急,而其力緩,難以見效,豈不遷延日久?且頻頻用之,往往緩上生緩。以其習慣,則常也。好比人食甘旨,食之習慣,而不覺其美,人之臟腑與藥,亦此一理也。
但是需求的急迫,而它的效力緩慢,難以發生效用,這難道不是將治療的時間拖延得更長?而且頻繁地使用它,效果往往慢上加慢。因為身體已漸漸習慣了,就覺得與平常沒什麼兩樣。好比人吃甘甜美味的食物,吃習慣了,就不覺的它甘美,人的臟腑與藥,也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藥味輕清,當急需而無可別用之時,最忌今日用些,明日用些,來日又復用些,使內臟習以為常,斷難見效,故必加倍或甚而十倍亦不等。
所以藥的性味輕清,當急需而沒有別的藥可以替代時,最忌諱今日用一點,明天再用一點,過二天又用一點,使內臟習以為常,一定很難看到效果,所以一定要加倍或甚至十倍不等。
譬如露之救火,其力微乎否耶?若非大極,則今朝落些,明朝又落些,亦烏能濟。萬物皆一理,在人領悟。
比如用露珠救火,它的力量是不是很微薄呢?如果不是大到極點,那麼今天落些露水,明天又落些露水,也是無濟於事而不能解決問題。萬物都是同一個原理,在於人用心領悟。
何謂品重濁?乃藥味中亦不論溫寒補散,其氣味厚,其功力大,謂之重濁。譬如能將一可當千,一出而辟易百步,其氣概頗似之。
什麼是品重濁?就是藥的性味中,也不論溫寒補散,其氣味濃郁厚重,其功力大,就稱為重濁。比如將軍能以一當千,一出手而令人退避百步,重濁的藥性與將軍的氣概還蠻相似的。
蓋氣厚力大之藥,上則直上,下則速下,橫則太橫,無論用非其宜,固見殺人如反掌。即使有是症要是藥,用所宜用,然用之太過,不稱量而施,災非亦覺立見。
因為氣厚力大的藥,上就直上,下就速下,橫則太橫,無論用的適不適當,都會感受到殺人好像翻轉手掌般的容易。即使有需要這種藥的病症,只能用它合宜的藥量,如果用的藥量太過或不衡量病情而使用,也會馬上感受到意外的災禍。(用藥過量的後遺症也會馬上顯露出來)
即如以水救火,應用一盂之水,而傾至一斛,則火根滅盡,欲取些火烹調而無矣。又若舉薪引火,一握之薪則合用,若盡力抱去引之,則連身亦被焚。
就好像用水來救火,應該用一湯碗的水量,而傾倒了一斛1的水量,那火的根苗就滅盡,想要取些火來烹調就沒有火苗了。又如拿木柴來生火,用手抓一把木柴這樣的量就夠用了,如果用盡全力以雙手合抱整堆的木柴去引火,如此一來就連身體也會遭到焚燒。
*調人身之五氣,何以異是?不及固不可,太過亦不可。醫之一道,即體天地中和為妙法,無偏無黨,不害不悖,而五氣自并育并行,調之既正,又何災患之能生耶?
調和人身的五氣,何嘗不是如此呢?不及固然不可以,太過也不行。醫藥的真理,就是體驗天地中和為妙法,沒有偏差沒有偏私,不傷害不違背,而五氣自然一起生長並行,既然調理的方法正確,又那裡有災患會發生呢?
註1古時以十升等於一斗,十斗等一斛。一斛也稱為一石。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宋斤。因此一石大米就有59200克,亦即今59.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