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1 23:04:37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1.12.11【印花稅】印花稅票註銷不得以鉛筆劃線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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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票註銷之目的在防止重用,納稅義務人將已貼用印花稅票之應稅憑證,以鉛筆劃線銷花,因易擦拭無法達成銷花效果,應以圖章、墨水筆、鋼筆或原子筆劃押註銷。未依規定註銷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
應繳納印花稅的憑證,請於權利義務消滅後保存2年,以免違反規定而觸犯違章被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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