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3 16:39:48湛紫之藍
陽光~~~躲避球隊長
國小時期,一個瘦瘦高高,愛耍寶的男生。如果要用一個簡單的形容詞,就是熱血運動型笨蛋。
當時,國小體育課有一個該死的課程,叫做躲避球。躲避球的玩法,就跟撈魚差不多,球到哪一邊,哪一邊的人群就會散開來。兩大隊人馬就在裡面又跑又叫的,現在還留在我回憶裡的,就是球打到人時超大的聲響,女孩的尖叫,和被打到身體外露部份留下紅色的痕跡。
後來,我簡直可以聽聲辨位,打到臀部的聲音一定最大!又響亮又紮實。打到背的聲音,跟打到胸部的悶聲相比,要更高一點。打到手幾乎沒有聲音,打到腳的聲音很細,然後,打到頭的話,一定會有人罵髒話。打到重要部位不用聽,突然傳來一陣爆笑聲和全場同學笑彎腰的姿勢,你就知道有人中招了。
這種提心吊膽的遊戲不知道是誰發明的?我想應該成為很多人小學難忘的回憶之一。
我們班上同學,很微妙的,因為體育課分組而形成了兩個大團體。以兩個躲避球最強的同學為首,互相彼此有強烈的集團意識。而他,屬於我們這一群帶頭,也算是班上比較突出的同學。
當然,除了躲避球很強以外,他也加入了學校巧固球隊。而我對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歡的關係,只記得很愛欺負他。
是的,我就是那種幼稚到極點的不成熟小男生,會欺負自己喜歡的人。天啊!現在回想起來,我應該在他心中留下極大的創傷吧?不過,他是個單線思考的人,所以他大概不知道我喜歡他。
偏偏我們又常被老師分在一組。放學的路隊,還有自己覺得很威風,玩得很爽的糾察隊,我們都被分在一起,真是孽緣。而且我的欺負方式,是耍心機的那種,別人不但看不出來,還會以為我是受害者。
記的有一次,忘了是什麼原因,我揍了他一拳,還用那種鐵做的水壺連擊,而他也終於爆發,踹了我一腳。其實應該都是一些無聊的導火線,可能是他不理我吧?然後,事情就鬧大了,被老師叫去問話。
「是誰先動手的。」這永遠是老師在處理打架事件的第一句話。
「……。」我們兩個都悶不吭聲。
結果因為我是乖學生而且沒有任何前科,用揍的沒留下痕跡,我的褲子上卻留下一堆腳印,老師明顯的偏心我這邊。他不但被罵了一頓,而且還被迫跟我道歉。所以說,我是在耍心機的欺負人,心中充滿勝利的快樂又擺出受害者的委屈,他無奈的看我一眼,只好跟我道歉。
現在想想還真幼稚……。
不過,他也很少反抗,倒是一直被我吃的死死的。就像獵人跟獵物般的關係,我想自己應該帶給他隨時都會被我吃掉的壓力吧?
無意間,我看到他在學校附近公園裡面玩。放學無聊的時候,就往那公園跑,我其實期待看到他。不過,當你愈刻意製造相遇機會,就愈難如願,我好像一次也沒有在那裡看過他。
畢業之後,他飛到美國,就消聲匿跡。即使參加同學會,也看不到他,我才知道,這輩子,應該沒有再見的機會了。即使再見,我也不知道要跟他說什麼?他應該,不會像我記得他般的記得我。或許會對他說對不起吧?那天的事,雖然他已經忘了,但總是有一絲淡淡的愧疚。
對他的記憶很模糊,只剩下畢業紀念冊上的臉孔。
還有,陽光下操場,他跑到我身邊接下躲避球後,
回頭,丟給我一個既炫燿又得意,
帶著汗水中鹹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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