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2 16:44:27湛紫之藍

陽光~~~冰山女孩


國小的時候,我喜歡我們班上的一個女孩。別懷疑,我沒打錯喔,是女孩沒錯,她是我第一個喜歡,也是在我喜歡人當中唯一的女孩子。

唉,這下子,可能有人要來質疑我的性向了。想想看,小學的時候,什麼都不懂,只有分喜不喜歡,哪有分性別咧?總之,正因為她是如此特別,所以讓她成為故事的開始。


再補充一點,我會愛上男生,不是因為她的關係。

可能會有人以為我得到什麼創傷,

這麼戲劇化還得了,我又不是在拍戲。


我們的交集,是在早自習的出題上。不知道大家的學校有沒有早自習時間,我們老師會在早自習出作業給大家寫,一天國語,一天數學題目輪流交換,我跟她,是班上國語最好的男生跟女生,自然而然,也就必須負責早自習的出題。

我的板書醜得跟鬼一樣,她的字則是工整而娟秀,每次我抄完題目的第二天早上,一到學校,就有一堆人猜我的字是什麼。一邊是整齊劃一,一邊是歪七扭八,而且我連題號都對不準,常常一行跟一行都會搞混,簡直就是天堂跟地獄的差別。不過,因為我的國語分數高,所以老師一直沒把我撤換

她的話不多,連笑容都很少,白淨的皮膚,秀氣的外貌,氣質高潔,如同寒冰,這是我對她的第一印象。後來證明事實也是如此,我們每天放學留下來出題,就一直在黑板抄到結束為止,再一起回家,她從來不多說幾句話。「謝謝,再見!」我們之間只存在打招呼用語,關係建立在客套之上。

我寫字很慢,因為字醜連自己都看不下去,所以慢慢寫看會不會好一點,結果沒用。她總是在寫完自己的部分後,回到位置上耐心的等我,看看書、寫寫作業,等我寫完再一起回家,我曾經叫她先走。

「不要,你那麼糊塗,萬一忘了鎖門還是發生什麼事的話怎麼辦?」原來她是不信任我……。

有天,她終於忍不住了,問我字怎麼可以那麼醜。我支支吾吾的不知該怎麼解釋,只是歉然的苦笑,帶著些微尷尬。她跟我說,可以幫我抄黑板,這樣兩個人都可以早點走。我的男性自尊卻在這個時候啟動,鄭重的拒絕。

她沒有任何的表情,也沒有任何的反應,如果她的手沒有在黑板上面遊移的話,或許我會以為她是個陶瓷娃娃,一個等人身的陶瓷娃娃。我沒有看過表情那麼少的女生,或許說,我沒看過那麼雲淡風輕的人類,好像什麼都可以不在乎。


這激起我心中一種難以言喻的想法。

我知道她不在乎我……,其實,

她心中根本沒有在乎的人,

有沒有辦法,讓她注意到我的存在?


我開始搞笑,想盡方法逗她笑,居然成了我每天絞盡腦汁的任務。我最常做的,是在黑板塗鴉,然後問她,是什麼東西。一筆又一筆奇形怪狀的粉筆痕跡,拼湊出各種動物。


「河馬。」她好像沒有第一次就猜到過……。

「不對。」

「章魚!」想一下,她再猜。

「不對,再想想看。」看著黑板的我,通常會有點愣住,有那麼難猜嗎?

「不行,猜不出來!我不玩了。」女生特有的小賭氣。

「好啦好啦,是海星。」我總是帶點無奈的公佈答案,然後接受,我的畫畫技術果然是跟板書一樣程度。

「哈哈哈,好笨喔,一點都不像。」只有在這時候,她會露出一點點開心的笑容。


稍縱即逝的笑容,只存在一瞬間。

上揚的的眼角,上揚的嘴角,和嘲弄的語氣,往往將我們的遊戲結束。而我的目的,也只要那一瞬間。偶爾,她會指責我,叫我別鬧了,趕快寫玩就可以早點回去。我不是一個聽話的小孩,至少不聽她的話,還是鬧個不停。

現在想起來,或許,我只是想增加跟她相處的時間。


「是小叮噹!」還記得有一次,她主動提出答案。

「……。」我呆在那邊。

「……。」

「喂!我是在抄黑板,沒畫畫耶。」我的字有那麼糟嗎?

「真的嗎?對不起。」她尷尬的小聲說著,而我轉頭,得到一個收穫。一個她拼了命忍住笑聲的表情。


其實,我常常在左邊抄黑板的時候,偷看她。看陽光從窗戶透進來,無聲息的落在講台上。空氣中,懸浮著的粉筆灰和灰塵粒子,因為陽光而被照的一清二楚。顆粒漂浮在空中,像是沒有重量的雪,在她的四週。淺淡鵝黃色夕陽,就這樣落在她的額頭、髮際、下巴和臉龐。

那種感覺,真美,像是天使一樣。我從不敢正面的盯著她瞧,怕她一受到驚嚇,就從這間教室飛出去。從這間教室飛走,然後再也不回來,再也看不到她了。

而我,所能做的,是默默的守護她,讓她開心。記得那時候,她的教室座位在我後面,中午休息時間,我們都不睡覺。她的團體活動課,選了一個叫紙雕的課。每天中午,我就轉過身體,趴在她桌上,安靜的看著她。

她靈巧的拿著筆刀,一刀刀仔細劃下去,再用刀尖把多餘的部分挑起來。這樣一刀一刀的慢慢刻。很快的,一個美麗的圖案就這樣被變出來,我總覺得她像個魔術師,一開始,只是一個一個的小洞,但後來,卻可以變成一幅畫。

我趴在她桌上,只是看著她刻,什麼都不做。她也沒趕我回去,安安靜靜做自己的工作。偶爾,我用手指幫她把刻下來的紙屑,小心丟到桌上放鉛筆的凹洞裡面,又繼續,不敢打擾她的,看她變魔術。

她不說話,我也不說,午休時間,就這樣過去,然後是放學。我們一天有兩段獨處的時間,中午和放學,那個時間,屬於我們兩個人。沒有人會干擾,當然,也不會有同學不識相的亂喊「男生愛女生」,在那裡鬼叫。

這樣的情況,維持了半學期左右。後來,在下一個學期的團體活動課上,我選了紙雕課,她選了國畫課。再下一個學期,我選了國畫課,她又不知道跳槽到哪一堂課去。

而我們導師,在受夠班上同學的抗議之後,決定找一個板書好的同學,而不是一個國語成績好的同學替大家出題。自然而然,我也就跟她漸行漸遠。

她,恍若冰山般,卻無意間,將我變成陽光。我一直以逗她笑為自己首要任務,毫不後悔,也不覺辛苦。原來,看到別人的笑容,因自己而笑的笑容,是那麼快樂的一件事。男生,是不是有義務,也有責任,讓女生開心呢?

這讓我想到,男生跟女生對幽默感的定義,是不一樣的。男生所謂的幽默感,指得是,能不能讓身邊的人笑。而女生的幽默感,則是指,有沒有人來讓我笑。我承認,她的笑容,讓我有被需要的虛榮感,而或許,那才是我喜歡她的原因。


男人總是習慣,待在讓他快樂的女人身邊。

女人總是習慣,待在讓她難過的男人身邊。



印象中,聽過這句話……。



蕙,妳一定不記得我了,

我可是連細節都記得一清二楚。

那時候的喜歡,沒有夾帶任何慾望,

簡單質純的讓人容易遺忘,

卻也在回憶時更加濃郁。

上一篇:陽光的故事

下一篇:陽光~~~躲避球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