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4 01:17:30何老太

1997年的一封信

近來,與朋友討論感情問題,A 君言語間吐露有心儀對象,B 君亦爆出暗戀人;我向各人建議現在是2005年,應大胆示愛,但卻遭眾人反對!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你會告訴他嗎?
我會!

我並不是口輕輕地說的!在1997年回歸前一個星期左右,我在大角咀郵局寄出一封信,信中沒有愛又或者喜歡的字,我只寫下掛念你!直至回歸日,他打电電話給我閒話家常,直至掛線也沒提及收到信。掛線后,我忐忑不安,忍不住致電問他.......................................

結果當然失望而回!

我並沒有後悔寄這一封信,由始至終也沒有,因為我仍堅信着要做一些不要讓自己將來後悔的事。或者若當時我沒有向他表白,我現在會想:如果我當時向他表白,他會否接受呢?結果會是什麼?我還是現在的我嗎?

現在我與他已找到心中所愛,不過我的那封信亦留在我的腦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