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2 01:19:34高木
輔仁大學刑法組考試感想
輔大考三科,民法、刑法、刑訴。我的民法的實力,可以看前幾篇文章,所謂挫折感十足的科目。考完試之後,我要嘔心瀝血在民法及民訴上,我不想每次面談都忐忑不安,深怕當事人問的問題超出能力範圍(真的很動輒、很輕易就超出我的範圍)。
民法:第一題考死亡宣告,沒念民法總則,直覺就是「這個男人很賤,不能主張死亡宣告!」只剩下直覺真的寫不出什麼東西,等下來查查書。預估三分。
第二題考物權,人保和物保的競合,這篇李淑明的書上看過,因為很薄,翻了兩遍!印象中修法前物保優先於人保;修法後依照比例分配。寫完了這兩句,我也不知道還能寫什麼。預估八分。
第三題只知道和侵權行為、人格權有關,感覺是簡單的題目,但是不太會寫,挫折感加重。預估八分。
第四題我會寫,嘿嘿,許律師書上有一模一樣的題目,關於繼承權喪失、代位繼承、繼承回復請求權的主體,大致上還有印象,許律師一拜。預估十五分。
民法預估成績:34分。
考完民法流下一滴可恥的眼淚,打算在下午憑著刑法和刑訴力挽狂瀾,心裡暗暗設想:「下午我的刑法和刑訴一定都要拿到七十分!」。
刑法
第一題是考業務過失致重傷罪的不作為犯,寫的時候忘記討論到業務,哭哭。預估:十五分。
第二題是考不能未遂、失火罪、幫助犯,預估:十八分。
第三題是考三人結夥竊盜,無責任能力人是否為三人之一、夜間侵入點點點,我沒有討論到後者,預估:十五分。
第四題考擄人勒贖致死罪、恐嚇取財、傷害罪點點點,預估:十八分。
預估總分:66分。
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第一題考的和林俊益一篇準備程序的文章一模一樣,一定是實務界老師出題。我非常反對實務界的那個見解,但是我違背良心的倒戈了,但是留下一口未被狗吃的良心,做出了小小的衡平解釋。預估:20分。
第二題考的是證人轉被告,相關文章楊雲華老師、王兆棚老師都寫過,所以算是萬年考古題了。預估:十八分。
第三題考的是延長羈押,我不確定他考的是不是羈押原因消滅,尚有其他羈押原因的續押,但是我覺得我似乎答非所問。預估:八分。
第四題考的是第三審上訴,自為判決或是發回更審的區別。偷懶沒念,考出來令人哭哭。預估:兩分(高估)。
刑事訴訟法:48分。
輔大的刑訴讓我受了傷,四題裡面兩題空白的比重令人困窘。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這兩題我會搞懂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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