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0 14:35:11高木

好厲害的警察


我回新竹的時候,把車停在後車站的廣場。一直以來,都沒有出過事情。這次回來台北卻看到上面被開了張罰單,我心情整個很不好,找了半天才在一個停車場的小角落看到小小的「本廣場嚴禁停車←→」。

Damn it!

可是看看罰單怎麼怪怪的,我的車是「BVP-xxx」,怎麼寫成了「BYP-xxx」。
XD 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但是行政處分的瑕疵好像是可以補正的……,希望沒有照相,死無對證。

委屈了BYP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