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9 15:05:43高木

我猜


國務機要費的訴訟吵得沸沸湯湯,每天都像是辦桌。可是吵歸吵,似乎一直都沒有什麼特別的進展,只是另類的政治口水加了一些法律名詞。我個人猜測律師團的戰術,根本就不是以一審勝訴為目的,而是訴諸一種社會對於司法的質疑—因為如果我是律師,我會想用這種戰術。

教保險法的李開遠老師說什麼律師團不聰明,激怒法官的打法很吃虧。其實真正笨的是老師啊(請不要當我),這種打法只是戰術的一部份,就是因為律師團很聰明,才會知道這個訴訟不僅是訴訟。律師團的戰術如果是單純要「一審勝訴」,那麼得罪法官、激怒法官當然是適得其反。

可是我「猜」律師團根本沒有打算在目前抗辯的憲法層次的豁免權上決戰(事實上也贏不了),他只是要塑造一種紛圍,法官先入為主具有偏見的紛圍,反正這又不是一般的訴訟,這是一場全民賦予司法壓力的訴訟。況且直接受到社會壓力衝擊的人就是法官,律師、檢察官選邊站得很清楚嘛!

一旦人民對於法官產生不信任,認為法官具有立場和色彩,否則為什麼不先釋憲?如果真的具有法的確信,那麼就作書面裁定啊!明明就是先程序後實體,現在一造對程序容有質疑,為什麼不審程序?一定是存有偏見!換言之,訴訟一定是對律師團不利,才會使出這種戰術,並且不只是要在法律面上以審檢的瑕疵作為抗辯,另外一方面也要藉著社會輿論使其對判決產生懷疑,方便為上訴作出非法律面的正當性(法律面的正當性一定也會洋洋灑灑)。

其實蔡守訓法官很笨,我「猜」他大概對違憲與否沒有什麼概念,頂多是請教了不少學者,確定了不會有違憲的問題才執意如此。就是因為如此,他不敢清楚的闡明不違憲的理由,將其洋洋灑灑的列出,以供公論。可是也因為如此,反而使他的審判一開始就會被不少民眾質疑,這和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截然不同。前者一路上風風雨雨,早就讓人搶佔好司法不公的上訴喊叫空間(社會觀感);後者之前雖然謠言四射,可是一直到被綠營猛批卻是在最後掀開底牌的時候。反而讓一般普羅大眾認為爭議較小。

話說回來,一個法律人還真不能僅精通法律專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