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5 04:51:26高木
我看倒扁活動的相關議題
本篇文章性質上屬於政治文,基於政治文的不受歡迎性,不喜者自然不須向下閱讀也。寫在之前,為了秉持著我溫和中道的立場(好啦,我自以為),通篇文章一來絕對尊重每一個人,有職稱者用其職稱,無職稱者稱其先生、小姐,不以雜碎、賤貨等語作謾罵沒品之言。二來是絕對不討論個案的事實認定,例如陳水扁總統到底有沒有貪瀆的事實認定。我只在相關議題上表達我的看法,畢竟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證據可以作為認定是非的基礎。
從施明德先生發起百萬人捐款的靜坐活動開始,引發了很多不同的聲音。我看了那麼多的相關意見,也有我自己的一些感想。
首先,集會遊行的政治訴求根本不抵觸法規範,更無涉憲政秩序。對於陳水扁總統三番兩次的以憲政秩序作為擋箭牌,我覺得非常訝異,彷彿兩蔣威權時代動輒以社會動盪作為壓制人民社會運動的一種辯稱。
事實上集會遊行本來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即使是以政治為訴求也無涉憲政秩序的顛覆。另外倘若遵守集會遊行法的相關規定,根本也沒有違反法律的問題。如果擔心該政治活動可能引發的其他違法行為,那就是另外的問題了,不可以混在一起混淆視聽(目前似乎看不出來)。
值得再三提及的是,雖然我認為施明德先生的訴求活動是合理正當的,而非十惡不赦的,但是並不代表我支持這個活動,這一點我自己還在猶豫。
其次,法律絕對不是政治人物去留的唯一底線,沒有法律強制力的道德約束也是其中之一。從黨外到民進黨,民進黨自詡清廉與社會公義一直是主要訴求,也是擊垮國民黨政權的利器,民進黨更是動輒以「最高的道德標準」作為對外發聲的表現標準(我之前一直很好奇的是道德本身還具有最高值嗎?我想這個最高的道德標準,本身就把合理的懷疑一起拉了進去,才會高到令人詫舌)。
可是從游錫堃主席近日的發言來看,動輒以「尊重司法」、「以法律的規範作為標準」其實與之前的標準格格不入,我覺得這樣至少對林進興委員、羅宗勝議員不公平,他們被民進黨處分的時候,也並未受到司法的制裁。
之前司法院城副院長賓館事件,我一個朋友說了:「他的私人不檢點,與公事和社會有什麼關係?」我聽了很訝異,一個public officer除法律責任之外,難道就沒有政治責任、道德責任嗎?法律責任是清楚明確,也具有強制力的最後一條底線,玩到這裡就玩完了,但是不代表身為一個public officer沒有更前置的要求。城副院長的辭職不是法律責任(我「猜」任職司法院副院長沒有與私生活相關的法律規範,就算有也只是「須潔身自愛」這種沒有實行性的條文),而是源於人民的不信任與抨擊,為了愛惜羽毛他選擇辭職。柯林頓總統的花邊新聞又更是與法律責任何干?
值得再三提及的是,雖然我認為道德約束也是決定政治人物去留的標準。但是並不代表我贊成過去討好民意的所謂「最高道德標準」,我認為道德標準本身就具有不確定性與無拘束性,所以根本就沒有以「最高道德標準」這種聽起來華而不實稱號的必要。
再其次,如王世堅立委等以攻擊施明德先生私德有問題作為另類訴求,這種不就事論事而以個人私生活作為不足採信的論述,我個人認為比較失之風度,不與置評。
最後,我想為龍應台小姐澄清【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我覺得部分輿論認為她的意見是「天真的學者」或是「假清高」其實是沒有搞清楚她所表達的論述。龍應台小姐說的已經夠清楚了,她之所以不參加倒扁活動不是因為她支持陳總統(最奇怪的是一向憎恨龍應台的總統府竟然把她當作盟友,囧),更不是肯認陳總統與第一家庭的種種受民眾質疑的行為,而是她認為有更重要的事情不能因為倒扁而被模糊了焦點(她用了「因為拉倒陳水扁不是最重要的問題」這一句話)。
她認為最重要的有兩點(不好意思,我自己歸納的)。第一比倒扁更急的是選民的心態,與民主素質的再教育。她說「陳水扁的上台,必須說是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和沒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的共同選擇。那麼,陳水扁固然耽誤了國家,但是人民自己,什麼時候要開始檢討自己的責任呢?」以及「我們的選民,是否充分認識到,手裡這一票,可以帶來如何嚴重的後果?」剛開始玩民主遊戲的台灣人民,其實當務之急要檢討的是自己,不應該再陷入藍綠鬥爭的泥沼,因為不正視選舉的重要性,依然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第二比倒扁更急的是制度面的修正,因為問題其實出在制度設計的不良。她認為其實我們的制度本身就有問題「是什麼制度,產生了陳水扁?是什麼制度,給予總統如此大的權力?是什麼制度,縱容了他專權,鼓勵了他墮落?是什麼制度,使得我們發現了一個總統的專權和墮落卻無法使他下台?」其實常常是制度面出了問題,人只是反應制度的缺失罷了。沒有足夠的監察系統、過寬的特有經費裁量空間、沒有制衡的制度等等,所以才會產生這些問題。所以制度不解決,問題依然建在。
我比較訝異的是只因為龍應台小姐沒有選擇加入倒扁的行列,她的論述就會被簡化成天真的「學者」或是「假清高」,反而無人重視、乏人問津。這與當初寫出【請用文明說服我】的佳評如潮簡直有天壤之別。這讓我想到我寫的【警語】那篇文章,我想大部分同一陣營的人只是具有相同的立場,卻沒有相同的認知。
結語是希望看倌看完了我這一篇文章,不會覺得彷彿患了「政治過敏症」一般渾身都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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