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6 19:36:15小塔

三十歲,女性。


 
搬家整理
找到一張「三十歲以前的to do list」
印象中約莫二十歲前後寫的
現在仔細看
紙上立願完成的項目內容讓我冷汗直冒
「賺到一百萬(這怎麼可能)」
「要到XXX(太丟臉以致不想公開這位偶像姓名)的簽名」
還有灑狗血劇情的「請辛苦的媽媽吃鼎泰豐(噢我要流淚了)」
另外特殊意圖的「漂亮的死掉(天啊我這醜女連死掉的自由都沒有)」
也有一些已完成的項目
「找到好男友(那時候真的滿好)」
「跟男友結婚(是不是該憎恨二十歲的那位小妹忘記在『男友』前加個『好』字?)」
「生可愛的小孩(真的很可愛)」
不過更精采的是那些沒立志作到的事蹟
例如「未婚懷孕」、「離婚」、「放棄撫養權」等等
 
現任男友見我專注閱讀
過來坐一旁湊著看
他二十歲出頭沒這麼無聊列出十年的志願誌
只隨興過日子
他跟我一樣
沒預言到自己的失敗婚姻
 
失婚者們好像都有種革命情感
我跟男友就是如此開始
對破碎的關係侃侃而談
傾吐自己是如何被兩家家族剝削壓迫
然後互相打氣
滔滔不絕地指點意見
我們過去經驗相仿
但是對未來的共識卻相去甚遠
 
我們家族普遍晚婚
因此爹娘在我上大學時就催促
希望我趕緊找個好男人在畢業前嫁了
我很聽話
大四後一次拿兩張證書
接受無數喜宴祝福
還添家族一位壯丁
後來我的婚姻拖棚五年
電視戲劇中的許多爛事都曾在我幼稚的關係裡上演過
 
二十七歲離婚
至今快屆滿三年
這幾年中
我發現親友沒有繼續督促我再婚
反而將心力灌注在其他老大不小未娶未嫁的同輩上
原來
除了自己二十歲列的to do list
家族也幫所有後生晚輩列了to do list
而「結婚」是所有checklist中的經典項目
只是家族屬名的那張清單上
「結婚」這項列得更早、更前
無論品質
只要在時限內完成這項結婚作業
在前方註記欄打勾就好
不用討價還價
因為家族checklist條列的項目沒有理由
父母親的父母親就是一字不漏的將這張checklist交給他們
 
親友嘮叨地催促我們作完這張徒具形式的checklist
他們說
作到所有條項的生命過程才算完整
等到我們與另一個家族聯姻
就必須接手另一張寫地密密麻麻的清單
然後努力不懈達成兩家的完整
殘喘五年
我終於認清那永遠無法達成的制式期待
擺脫背負殘缺罪名的苛責
 
反觀親愛的男友
他把前段婚姻當作學習經驗
仍期許自己的下一段婚姻更圓滿幸福
但我把結婚視為警惕經驗
絕對不再輕易踏進
男友在滿身瘡痍後
仍僅記自己該繼續完成to do list的未竟事宜
而我早就把它撕成碎片
 
三十歲
我拿起筆
在二十歲列的清單上作些更動
把沒完成的項目全部劃掉
並在「跟男友結婚」後面加進幾個字
「跟男友結婚並離婚」
在前頭打勾
然後加進「未婚懷孕」、「放棄撫養權」等等英勇作為
最後把「三十歲以前的to do list」改為「have done list」
不是該怎樣才算完整
我的所有體驗都讓我更完整
 
結婚算什麼
老娘可是離過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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