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3 21:53:31微涼的風
[PM週記]研究生援交罰寫論文??
高雄市報導
高雄某國立大學許姓碩士班研究生,以「幫助缺錢妹妹」等名義
上網留言援交被逮捕,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羅水郎認為許姓研究生
事發後深具悔意,處分緩起訴,
但要他寫一份一萬五千字以上的論文格式悔過書。
二十四歲的許姓研究生,上月中旬起在雅虎交友網站留言,
自稱是「幫助缺錢妹妹」,後然在網站上刊登「開放的高雄妹妹請進」
及「性交易一次三千元」等訊息,引誘少女援交。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電腦犯罪專責組上月底上網巡邏時發現,
根據電腦IP位址循線查獲。
許姓研究生在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數度落淚,
並當庭發誓從此一定會改過自新,
若再犯願意受最嚴厲的懲罰,並請檢察官不要通知學校與家人,
以免被學校退學及害父母操心。
承辦檢察官羅水郎認為,許姓研究生確實已深具悔意,
同意不主動通知學校與許姓研究生的家人,並處分緩起訴,
緩起訴的期間一年。 不過,羅水郎認為,
被告既然是碩士班的研究生,屬高級知識分子,有一定的社會責任,
為了加深許姓研究生的向善意念,要求許姓研究生寫一份
長達一萬五千字的悔過書。
起初,許姓研究生以為只要寫「我錯了」三個字寫五千遍,
就是一萬五千字,或是把一份一、兩百字的悔過書,
一再複寫就可以,但被檢察官羅水郎拒絕,
並當庭諭知要以寫「論文」的格式,包括犯案的感想、今後的處世態度,
以及今後對社會應有的責任與期待等等,而且一定要手寫,
不可以用電腦打字。高雄法界人士昨天獲悉檢察官緩起訴處罰
被告要寫一萬五千字的悔過書,起初不少人認為一萬五千字的
悔過書怎麼寫?但後來了解被告是研究生後,普遍認為承辦檢察官
此舉很具創意,而且用心良苦。
【2004/06/10 聯合報】
----------------------------------------------------------------------
這件事情 大家都覺得很有趣
媒體也不斷的報導,並且稱讚該法官很有創意
基本上,這樣的構想 是很有創意
但是 許多人都忽略掉一點,這樣的判決,是公平的嗎?
為何我會這麼在意?
”許姓研究生在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數度落淚,
並當庭發誓從此一定會改過自新”
”被告既然是碩士班的研究生,屬高級知識分子,
有一定的社會責任,為了加深
許姓研究生的向善意念,
要求許姓研究生寫一份長達一萬五千字的悔過書。”
WHAT?
大多數犯錯的人,幾乎都會在偵訊時數度落淚
並當庭發誓從此一定會改過自新的吧?
碩士般的學生 屬高級知識分子?
有一定的社會責任?
性交易
按照法律規定 就是應該公開姓名 以示懲戒
怪了 一般人援交就必須被拍 公開姓名 以示懲戒
研究生就可以不用?
屬於高知識份子 有一定的社會責任?那麼按照法律的常理就應該加重處分
因為你比別人有更重的社會責任啊
不然清大的命案為何求處死刑? 法官就是認為身為高知識份子
竟然還利用其專業知識犯案 毀屍滅跡
竹科的工程師個個都是碩博士,跑去偷拍清大女生上廁所
也沒見到法官說,你是高知識份子,所以可緩刑
因為你壓力大,所以你不是故意的?
昨天看到台大學生竟然差點性侵害淡江學生的新聞
難道法官會說: 你是台大學生 最高學府的人
所以情有可原,應該不是故意的
所以判你寫道歉信15000字給淡江的受害當事人!!
(照上述事件那位法官邏輯推論)
這....,這像話嗎?
我一位唸台大法律系 政大法研所的朋友跟我說過一句話
讓我一直記得
”如果說 說對不起有用,那就不需要法律了”
李家同校長說過
高級知識份子 更應該處世小心,更應該體認自己的社會責任
而不是用這些社會地位去做不該做的事情
...................
台灣社會越來越奇怪了
怎麼好像學歷就是一切的感覺
高雄某國立大學許姓碩士班研究生,以「幫助缺錢妹妹」等名義
上網留言援交被逮捕,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羅水郎認為許姓研究生
事發後深具悔意,處分緩起訴,
但要他寫一份一萬五千字以上的論文格式悔過書。
二十四歲的許姓研究生,上月中旬起在雅虎交友網站留言,
自稱是「幫助缺錢妹妹」,後然在網站上刊登「開放的高雄妹妹請進」
及「性交易一次三千元」等訊息,引誘少女援交。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電腦犯罪專責組上月底上網巡邏時發現,
根據電腦IP位址循線查獲。
許姓研究生在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數度落淚,
並當庭發誓從此一定會改過自新,
若再犯願意受最嚴厲的懲罰,並請檢察官不要通知學校與家人,
以免被學校退學及害父母操心。
承辦檢察官羅水郎認為,許姓研究生確實已深具悔意,
同意不主動通知學校與許姓研究生的家人,並處分緩起訴,
緩起訴的期間一年。 不過,羅水郎認為,
被告既然是碩士班的研究生,屬高級知識分子,有一定的社會責任,
為了加深許姓研究生的向善意念,要求許姓研究生寫一份
長達一萬五千字的悔過書。
起初,許姓研究生以為只要寫「我錯了」三個字寫五千遍,
就是一萬五千字,或是把一份一、兩百字的悔過書,
一再複寫就可以,但被檢察官羅水郎拒絕,
並當庭諭知要以寫「論文」的格式,包括犯案的感想、今後的處世態度,
以及今後對社會應有的責任與期待等等,而且一定要手寫,
不可以用電腦打字。高雄法界人士昨天獲悉檢察官緩起訴處罰
被告要寫一萬五千字的悔過書,起初不少人認為一萬五千字的
悔過書怎麼寫?但後來了解被告是研究生後,普遍認為承辦檢察官
此舉很具創意,而且用心良苦。
【2004/06/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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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 大家都覺得很有趣
媒體也不斷的報導,並且稱讚該法官很有創意
基本上,這樣的構想 是很有創意
但是 許多人都忽略掉一點,這樣的判決,是公平的嗎?
為何我會這麼在意?
”許姓研究生在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數度落淚,
並當庭發誓從此一定會改過自新”
”被告既然是碩士班的研究生,屬高級知識分子,
有一定的社會責任,為了加深
許姓研究生的向善意念,
要求許姓研究生寫一份長達一萬五千字的悔過書。”
WHAT?
大多數犯錯的人,幾乎都會在偵訊時數度落淚
並當庭發誓從此一定會改過自新的吧?
碩士般的學生 屬高級知識分子?
有一定的社會責任?
性交易
按照法律規定 就是應該公開姓名 以示懲戒
怪了 一般人援交就必須被拍 公開姓名 以示懲戒
研究生就可以不用?
屬於高知識份子 有一定的社會責任?那麼按照法律的常理就應該加重處分
因為你比別人有更重的社會責任啊
不然清大的命案為何求處死刑? 法官就是認為身為高知識份子
竟然還利用其專業知識犯案 毀屍滅跡
竹科的工程師個個都是碩博士,跑去偷拍清大女生上廁所
也沒見到法官說,你是高知識份子,所以可緩刑
因為你壓力大,所以你不是故意的?
昨天看到台大學生竟然差點性侵害淡江學生的新聞
難道法官會說: 你是台大學生 最高學府的人
所以情有可原,應該不是故意的
所以判你寫道歉信15000字給淡江的受害當事人!!
(照上述事件那位法官邏輯推論)
這....,這像話嗎?
我一位唸台大法律系 政大法研所的朋友跟我說過一句話
讓我一直記得
”如果說 說對不起有用,那就不需要法律了”
李家同校長說過
高級知識份子 更應該處世小心,更應該體認自己的社會責任
而不是用這些社會地位去做不該做的事情
...................
台灣社會越來越奇怪了
怎麼好像學歷就是一切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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