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2 08:37:59阿蘭城主

治國新主張17

十七、移風易俗,民以殷鑑,國以富強[1]

不知從何時起,台灣俗信:「鞭炮越放越發,紙錢越燒越旺。」因此,每逢祭祀或民俗節慶,都大肆燃放鞭炮、燃燒紙錢;甚至連候選人造勢時,也假支持者之名,自行放炮,真是顛倒是非之不當舉措。

宋明理學家強調「格物致知」,說明窮究事物的道理(包括自然現象、社會現象、心理現象等),而後獲得廣博的知識以啟發心智;啟發心智而後能得智慧;有了智慧,便不致人云亦云,而能無疑無懼地矯正其行為觀念。

今若以「格物致知」的態度來省視,一個人從小養成的習慣,不見得是好習慣,不見得可做為子弟的榜樣;而一個社會流廣傳久的習俗,亦不見得是值得保存並發揚光大的良風善俗。因此,個人或社會要進步,就必須「格物致知」,而後不斷反省檢討並改進。

就現今社會而言,建物林立,放鞭炮不僅噪音擾人,危害聽覺能力,還會污染空氣,導致呼吸道或其他器官病變;甚至引起火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而爆裂碎屑與竹篾握把,都成了垃圾,尤其,沖天炮的塑膠部分,更是環境殺手。此外,由於國內對爆竹工廠尚未有一套完整的消防管理相關法規,爆竹利潤又非常豐厚,使得合法與非法業者多不顧工安風險,在清查管理不易下,成為無數不定時炸彈,危害生命財產安全。[2]

最不可思議的是:爆竹工廠爆炸案時有所聞,合法與非法業者間或有上下游承包關係,政治人物竟默許部屬為其燃放鞭炮造勢,形同間接殘害從業勞工人身安全;而危險異常的「炸寒單」和「鹽水蜂炮」也裹著「無形文化資產」的外衣,領受文建會補助,以致近年來越炸越瘋狂,直言之,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竟成殘害參與者和觀光客性命的幫凶。難道21世紀的台灣,還停留在若被炸傷,表示褻瀆神明、遭受天譴的巫術時代?

除燃放鞭炮的習俗外,燒香與燒紙錢亦有可議之處。香燭業者、廟宇當然鼓勵民眾「燒好香,庇蔭子弟」;「燒紙錢,越燒越旺」(家財人丁旺),如此才能生意興隆、捐獻不斷。因此,除了平日全台大小寺廟的燒香、燒紙錢外,還有神明誕辰、建醮大拜拜。民間每逢農曆初一、十五或初二、十六得「做牙」拜拜;祖先忌日得祭祀;七月中元祭更是高峰期,祭祀活動此起彼落,猶似接力賽,全台宛如地獄火城,香火不絕。雖然近二年來,實施集中由焚化爐焚燒紙錢,但數十萬噸的紙錢及平日龐大的香紙用量,一方面嚴重破壞環境衛生,另方面也浪費了鉅額資源,也就是說:拿國際承認的新台幣,換成因信仰所產生的金銀紙錢,然後燒毀以求平安富貴。

看看同屬佛道社會的日本,平日,寺廟會有人上香,信眾前來參拜,只是合掌禮拜而已,他們的社會較我們落後嗎?可見,現在的作法必須有所革新。

一個國家猶如一艘航空母艦,要航向光明進步的理想國度,或是隨波逐流終至觸礁葬身海底,端看掌舵的領導人。因此,放鞭炮、燒香、燒紙錢雖是俗信,但領導人必須勇敢地、前瞻地下達禁令,如此才能帶領國人走向進步富裕的現代社會。
 


[1] 語出李斯《諫逐客書》

[2] 20031116晚間,位於苗栗縣通霄鎮山區中的合法巨豐煙火公司發生爆炸,造成620傷的重大工安事件,並導致通霄鎮內廣泛地區停止供電數小時。又由於爆炸威力強大,火焰四射,附近的虎頭山受到波及,發生了一場不小的山林火警。(TVBS載:巨豐爆竹廠合法  十年內三次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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