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進步的絆腳石2
以台灣佛教四大山頭為例:「佛光山」的出家人遍佈全世界,掌握無數廟產。台灣早期留下來的寺庵,因為住持逐漸年老,佛光山於是派人進駐,不出幾年,便繼承了住持之位,接收財產,如今,全台寺庵幾乎都是佛光山的寺產了。但這樣尚且不足,因此,又設立「佛光大學」,並以五十億台幣興建「佛陀博物館」。龐大的社會資源,除了供奉這些出家眾,讓他們每天無憂無的過活外,實在看不出對現實社會有何貢獻。
「慈濟」功德會創始人「證嚴上人」自認可以承擔信徒的罪過,每每接見信徒時,都要信徒向她行跪拜禮。她靠捐款所創立的「慈濟醫院」和「慈濟大學」不但是社會過剩之物[1],而且還照章收費,對弱勢族群毫無助益;雖然慈濟資源回收場是較有益社會的事業,但出家人豈可營利,而與世俗人搶奪龐大回收商機?因為同樣是回收,一般認為把回收資源捐給慈濟可添功德,在這種心態下,使得世俗回收商的生意大受影響。
此外,「慈濟功德會」,不斷宣揚做「功德」得好果報,舉凡子孫不肖、事業不順、婚姻不如意等等,都怪罪上輩子沒「修」、「因果報應」,導致今生一切作為皆以「功德」為考量,因此,「功德會」的志工,以晉升「藍袍」為職志;絕大部分台灣人也凡事以有沒有「功德」為考量,即便是公益之事,沒冠上「功德」絕沒人願意去做。
「慈濟功德會」坐擁大半社會善款,卻毫無監督機制,世人無法知道全部財產的去處,更不知道行「功德」之外,有多少中飽私囊。救濟本是國家的責任,一個須要信徒供養的出家人,「名聲」和「財富」就是致命傷;信仰、出家雖是個人自由,但必須「自食其力」,藉佛法而擁有如此的權力與財富,已經違背修道人的最高原則了。
另外,唯覺和尚創立的中台禪寺,轄下金碧輝煌的精舍遍佈全台大街小巷,掌握無數捐款。而農禪寺也不遑多讓,竟然擁有十八個基金會,在大專院校過剩的今日,猶堅持設立「法鼓大學」。
這四大山頭藉著佛法大發利市,除接受捐款外,還販售比市價高過幾十倍、聲稱「師父加持過,具有特殊力量」的佛像、佛珠等產品。各宗教領袖執意推動的,到底是有益社會,還是為了成就個人的豐功偉業?
[1] 教育部公布97學年度(2008年)台灣有171所大學,總人口數是荷蘭2倍的台灣,大學總數卻高達12倍之多;荷蘭有多所大學名列世界百大,而連台灣大學百年校慶的口號,都僅為了「前進世界百大」,其他大學的情況自不必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