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4 10:58:34台兆國際股份公司
開放式課程風潮吹來 台灣企業能從中學到什麼?
耿慧茹/台北 2007/09/13(digitimes)
前言:透過網路進行數位學習,主要的目的與精神在於共享,透過從國外教育界帶來的開放式課程風潮,或許可以提醒我們,該如何看待網路上快速傳遞的數位內容,以及他能夠帶來的影響力與效益。
推動數位內容,一般都不會忽略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 Management;DRM),畢竟,透過寬頻網路,資訊的傳遞與播送實在太快,如果沒有嚴謹的保護機制,寶貴的智慧財產很容易被盜取、濫用;但開放式課程計畫(Opensource Opencourseware Prototype System;OOPS)的精神,與以上的思維不同,因為它正是鼓勵,將寶貴的智慧財產,透過網路平台,與全世界的網友分享。
開放式課程風潮 漸由國外吹向台灣
所謂的OOPS,就是透過1個網路平台,將數位內容有系統的呈現出來,主要的運作精神,就是用開放原始碼的理想、精神、社群和技術,來挑戰開放知識分享的這個新理念,讓更多的人可以分享知識。
開放式課程的作法來自於國外高等學府,第1個作的是美國的麻省理工學院。該校從2001年開始,陸續將課程大綱、內容上傳到網路,而且不加任何DRM機制,只要能連網,就能取得知識內容。麻省理工學院工學院副院長俞久平指出,2007年,將完成共1,800門課程的上網,這個數字幾乎是全校課程的總數。
除了麻省理工學院以外,國外知名學府,如:哈佛、劍橋、約翰霍普金斯等學校,近幾年亦都積極落實開放式課程的概念。
為了將開放的概念落實到台灣,從2004年開始,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以義務工作的方式,持續進行這些開放式課程的翻譯,推動數年來,不但增加了網站的使用率,也逐漸讓台灣高等學府,重視藉由網路來分享知識的概念,目前,包括:師範大學、交通大學等校,紛推開放式課程,讓更多人都能分享領域專家的課程規劃。
知識有價思維反而讓知識走向封閉 綜觀產業與企業界皆是如此
開放式課程的概念,若非民間機構多年推廣,在台灣,知道與認同的人恐怕不多;基於知識有價的觀念,專業、系統性的知識,必然被歸類為可商業化的產品,對於擁有專業的人來說,為了獲利與維持自己的競爭力,寧可「故步自封」,也不會想落實開放、分享的精神。
對以製作、銷售有系統的數位教材為生的業者來說,自然不能認同開放式課程,因為數位學習的方式為他們製作的內容,帶來更多的銷售管道,若輕易將知識免費散佈,豈不是明擺著斷絕自己的商機?不過,不能否認的是,再怎麼好的內容,若售價昂貴,購買者採購的意願就會降低,或者是儘管購買了,也會想辦法將使用權限擴大,內容製作者的獲利仍然難以提升。
對企業來說,開放、分享的概念也是很陌生的。許多企業導入數位學習平台已久,但因為內部資深員工不願將過去工作的知識,化為系統性的教材,分享給同仁,以至於平台內容空空蕩蕩,沒有吸引人的教材作為號召,員工的使用意願自然非常低落。所以,儘管許多有規模的企業,還需要由人資部門以績效考核等強制手段,在公司內部推動數位學習。
試想,如果業者適度將豐富的教材,以免費方式提供給網友觀看、下載,是否可能吸引更多的人,來接觸、購買其他的教材?如果企業內部有資深員工所貢獻的工作知識講義,是否不需挖空心思推廣,同仁也會迫不及待地上網修課?
開放精神提高數位內容影響力 長遠看來有其無形收穫
一般的想法會認為,「開放」代表的就是價值的流失,但以6年前開放所有課程的麻省理工學院為例,將近2,000門課程的開放,並沒有讓他們流失付學費進入學校就讀的學生,反而讓世界各地的人,認識到該學校訓練學生的作法,更肯定該校在專業領域的地位。
目前台灣幾所積極導入開放式課程計畫的大學,正是因為認同高等學府應該盡社會責任的觀念,願意將學術研究的結果分享出來,從比較深遠的角度看,無私的開放,代表學校與世界一流大學,在觀念與作法上,是並駕齊驅的。
對於數位內容製作業者來說,內容的販售雖是主要獲利來源,但不妨思考,將內容適當釋出後,可能引發的後續獲利,這個獲利可能來自於更多的購買者,或是在販售平台上,因為聚集夠多人氣,而帶來的廣告商機。
對企業來說,因為業務運作產生的專業知識,是公司之所以立足的基礎,因此或許不需要遵循學校的作法,將專業知識完全對外公開;站在企業經營的立場來看,開放精神的落實,可協助企業內部,建立良好的知識分享機制,當內容的累積達到1個程度後,企業的知識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KM)系統,自然成形。
「開放」這個概念,雖然將知識變成免費且任人取得的,但因透過網路的傳播,內容的散播是無遠弗屆的。對於內容產出者來說,這極可能帶來另1種無形的收穫,這個收穫或許不是一時的利益,但假以時日,所產生的影響力卻是長遠的。
開放的概念已經在台灣諸多教育機構慢慢成熟,這個概念是否同樣能成為台灣產業,以及企業界的迴響,頗值得觀察。
前言:透過網路進行數位學習,主要的目的與精神在於共享,透過從國外教育界帶來的開放式課程風潮,或許可以提醒我們,該如何看待網路上快速傳遞的數位內容,以及他能夠帶來的影響力與效益。
推動數位內容,一般都不會忽略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 Management;DRM),畢竟,透過寬頻網路,資訊的傳遞與播送實在太快,如果沒有嚴謹的保護機制,寶貴的智慧財產很容易被盜取、濫用;但開放式課程計畫(Opensource Opencourseware Prototype System;OOPS)的精神,與以上的思維不同,因為它正是鼓勵,將寶貴的智慧財產,透過網路平台,與全世界的網友分享。
開放式課程風潮 漸由國外吹向台灣
所謂的OOPS,就是透過1個網路平台,將數位內容有系統的呈現出來,主要的運作精神,就是用開放原始碼的理想、精神、社群和技術,來挑戰開放知識分享的這個新理念,讓更多的人可以分享知識。
開放式課程的作法來自於國外高等學府,第1個作的是美國的麻省理工學院。該校從2001年開始,陸續將課程大綱、內容上傳到網路,而且不加任何DRM機制,只要能連網,就能取得知識內容。麻省理工學院工學院副院長俞久平指出,2007年,將完成共1,800門課程的上網,這個數字幾乎是全校課程的總數。
除了麻省理工學院以外,國外知名學府,如:哈佛、劍橋、約翰霍普金斯等學校,近幾年亦都積極落實開放式課程的概念。
為了將開放的概念落實到台灣,從2004年開始,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以義務工作的方式,持續進行這些開放式課程的翻譯,推動數年來,不但增加了網站的使用率,也逐漸讓台灣高等學府,重視藉由網路來分享知識的概念,目前,包括:師範大學、交通大學等校,紛推開放式課程,讓更多人都能分享領域專家的課程規劃。
知識有價思維反而讓知識走向封閉 綜觀產業與企業界皆是如此
開放式課程的概念,若非民間機構多年推廣,在台灣,知道與認同的人恐怕不多;基於知識有價的觀念,專業、系統性的知識,必然被歸類為可商業化的產品,對於擁有專業的人來說,為了獲利與維持自己的競爭力,寧可「故步自封」,也不會想落實開放、分享的精神。
對以製作、銷售有系統的數位教材為生的業者來說,自然不能認同開放式課程,因為數位學習的方式為他們製作的內容,帶來更多的銷售管道,若輕易將知識免費散佈,豈不是明擺著斷絕自己的商機?不過,不能否認的是,再怎麼好的內容,若售價昂貴,購買者採購的意願就會降低,或者是儘管購買了,也會想辦法將使用權限擴大,內容製作者的獲利仍然難以提升。
對企業來說,開放、分享的概念也是很陌生的。許多企業導入數位學習平台已久,但因為內部資深員工不願將過去工作的知識,化為系統性的教材,分享給同仁,以至於平台內容空空蕩蕩,沒有吸引人的教材作為號召,員工的使用意願自然非常低落。所以,儘管許多有規模的企業,還需要由人資部門以績效考核等強制手段,在公司內部推動數位學習。
試想,如果業者適度將豐富的教材,以免費方式提供給網友觀看、下載,是否可能吸引更多的人,來接觸、購買其他的教材?如果企業內部有資深員工所貢獻的工作知識講義,是否不需挖空心思推廣,同仁也會迫不及待地上網修課?
開放精神提高數位內容影響力 長遠看來有其無形收穫
一般的想法會認為,「開放」代表的就是價值的流失,但以6年前開放所有課程的麻省理工學院為例,將近2,000門課程的開放,並沒有讓他們流失付學費進入學校就讀的學生,反而讓世界各地的人,認識到該學校訓練學生的作法,更肯定該校在專業領域的地位。
目前台灣幾所積極導入開放式課程計畫的大學,正是因為認同高等學府應該盡社會責任的觀念,願意將學術研究的結果分享出來,從比較深遠的角度看,無私的開放,代表學校與世界一流大學,在觀念與作法上,是並駕齊驅的。
對於數位內容製作業者來說,內容的販售雖是主要獲利來源,但不妨思考,將內容適當釋出後,可能引發的後續獲利,這個獲利可能來自於更多的購買者,或是在販售平台上,因為聚集夠多人氣,而帶來的廣告商機。
對企業來說,因為業務運作產生的專業知識,是公司之所以立足的基礎,因此或許不需要遵循學校的作法,將專業知識完全對外公開;站在企業經營的立場來看,開放精神的落實,可協助企業內部,建立良好的知識分享機制,當內容的累積達到1個程度後,企業的知識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KM)系統,自然成形。
「開放」這個概念,雖然將知識變成免費且任人取得的,但因透過網路的傳播,內容的散播是無遠弗屆的。對於內容產出者來說,這極可能帶來另1種無形的收穫,這個收穫或許不是一時的利益,但假以時日,所產生的影響力卻是長遠的。
開放的概念已經在台灣諸多教育機構慢慢成熟,這個概念是否同樣能成為台灣產業,以及企業界的迴響,頗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