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30 22:21:38鐵甲武士

台灣突破困境必須依據歷史真相著手

台灣突破困境必須依據歷史真相著手


李登輝前總統日前在李登輝學校授課時指出,台灣雖然擁有政府、人民、領土等國家構成要件,但欠缺一項就是台灣沒有登記主權,沒有明確的法定地位,聯合國也是這樣認定,台灣才無法加入聯合國,無法走入國際,與其他大國建交。李前總統更表示,台灣要成為正常國家,除了推動民主、制憲、正名之外,未來還要跟美國談論台灣法定地位爭議如何解決。李前總統此一談話,是有關台灣主權地位如何解決,最明確的一次。

李前總統為何提出,解決台灣的主權定位,必須跟美國談論,這一主張是有歷史事實作為根據,並非對美國諂媚,也不是因為美國是當前世界的超強,台灣想借美國之力與中國對抗,亦即不是向美國「賣身投靠」,也非向美國「討救兵」,而是在追求一個歷史公道,還台灣人民遲來的正義。坦言之,台灣今天的主權地位已無爭議,在歷經本土化與民主改革之後,台灣不但擁有政府、人民、領土、軍隊等國家構成要件,而且這些構成要件更因台灣實施民主政治,而具有正當性與合法性。也就是說,今天的台灣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主權獨立國家。既然如此,為何台灣的主權地位還是一個爭議的問題?這涉及兩個部分,一是出在台灣本身雖然是一個獨立國家,卻還掛著「中華民國」的招牌,一是出在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但宣稱台灣是其一部分,更進而企圖使用武力達成併吞台灣的目的。而後者更是因為前者的問題並未釐清所衍生而來。換言之,中國宣稱對台灣擁有主權的主張,當然並不具有正當性,但是招惹此一麻煩,卻須歸咎於台灣自己使用了「中華民國」的招牌、憲法,才讓推翻「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振振有詞、咄咄逼人。而台灣為何會掛上「中華民國」的招牌,這跟美國在二次大戰後一道陰錯陽差的命令有關,或許這便是李前總統提出要跟美國談論台灣法定地位爭議的原因。

台灣自古為無主之島,島上原住民係屬南島民族,與中國大陸的種族截然不同。及至數百年前,才有中國廣東、福建沿海的閩客族群移民來到此一海島。而清朝受到中法戰爭的刺激,為了對抗來自海上的西方列強與日本,乃於光緒十三年(西元一八八七年)在台灣建立行省,可見中國在台灣建省,並非視同一般領土,而是當成海上的「碉堡」。而此一建省之舉,更可反證「台灣自古不屬於中國」這一歷史事實。台灣建省僅約八年,清朝便在甲午戰爭中敗給了新崛起的日本帝國,而在一八九五年簽下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列島永久割讓給日本。易言之,「台灣自此之後不屬於中國」,更是明載於國際條約之中。陰錯陽差的是,在二次大戰時,台灣原屬太平洋戰區,不是中國戰區,但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後,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所發布的「第一號令」,卻是指示中國戰區總司令蔣介石來台灣受降,而此一接管狀態更因國民政府在大陸全面潰敗,數百萬中國軍民無處可以避禍,於是倉皇逃難來台,並在此一土地上實施長達四十多年的戒嚴統治,名義上的「受降」至此淪為實質的「強佔」。台灣從此被蔣政權當成反攻基地,遭到強行冠上「中華民國」的名字,日後即便反攻大陸夢想破滅,「中華民國」卻如緊箍咒,已經緊緊箍住台灣的腦袋,符咒一唸,便令台灣頭疼難忍。

蔣政權受盟軍統帥之令來台灣接管,既是權宜措施,更是臨時、短暫的軍事佔領狀態,並不能據此宣稱中華民國擁有台灣的主權,其理甚明。否則當時同樣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投降的「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豈不也該納入中華民國的版圖?更何況,戰後所簽訂的相關和約,包括一九五二年盟國與戰敗國的舊金山和約,一九五三年蔣政權與日本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日本對台灣主權的處理,大抵不脫「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內涵,亦即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群島之主權,卻未明白宣示台澎主權的歸屬。此二項條約充分顯示,二次大戰後台灣的主權是屬於未定狀態,而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命令台灣日軍向蔣介石軍隊投降,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的受降,以及戰後美國佔領日本、南韓,蘇聯佔領北韓、東三省,在意義與性質上是相同的,是一種戰後維護區域秩序與和平的權宜手段,並不具有主權歸屬的意涵。

平心而論,吾人可以理解麥帥之舉,絕不是為了替蔣政權的「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主張背書,其命令也不足以提供蔣政權長期佔有台灣的合法性,然則台灣的歷史發展卻因此鑄下了一場大悲劇。此一歷史的錯誤,造成台灣今日縱然已經充分民主化與本土化,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卻仍擺脫不了「中華民國」與「大中國意識」的遺毒,更須隨時提防中華人民共和國假借「統一」之名行「併吞」之實。此一錯誤的根源,既然出於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的決定,美國對今天台灣地位的尷尬、困難處境,實在推託不了國際法、人權與道義責任,因此李前總統提議政府應該與美國討論台灣法定地位爭議,未始不是台灣突破困境的一種創新思考,值得政府依歷史演變及國際法據理力爭,使台灣的國家地位正常化。



自由時報社論 20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