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13:41:40釋迦法雨

教科書看不到的臺灣歷史真相系列〈二十四〉

  古佛心燈獅子吼 拆穿中國愚民教育

中國人〈明清漢人〉在臺灣燒殺淫掠系列

教科書看不到的臺灣歷史真相系列〈二十四〉

【假如看到這些真實的「歷史血淋淋教訓」,還要簽署ECFA,讓臺灣再被中國併吞?若果成真,唉!現代臺灣人確實該死。】廖清秀  題

除了社棍、社商的剝削奴役,班兵、官吏的貪贓枉法外,更有一大批清國野番的侵墾和強搶豪奪,藉著清國滿清政府的「納入版圖」,以國家政府的武力做為後盾,明目張膽的侵墾、強占土地,強取豪奪臺灣人民的財產,奸淫臺灣人民的婦女,役使臺灣人民及婦孺、、、。

不要忘了,這可是你我的祖先、祖宗,被清國漢人人渣欺壓凌辱的事實與證據,你我豈可度身事外?以為事不關己!甚至於還認賊做祖先,唉!臺灣人民真是可悲、可憐又可笑!唉!可恥可惡可怕的無恥中國人。

評論:

「清國漢人」不僅不是我們臺灣人的祖先,更是凌虐侮辱、欺壓迫害我們臺灣人祖先的惡棍、匪徒和仇敵,證據明確,我們臺灣人應該清醒了吧!

清國野番「鳩占鵲巢」,(臺語)「清國乞食」趕廟公

在侵略性極強、好勇鬥狠、奸險狡詐的清國漢人,藉著武力侵占臺灣後,清國人民跟著以合法、非法手段登陸臺灣;合法的是有後臺撐腰,非法的透過關係,也明目張膽的在臺灣胡作非為,而我臺灣原住人民也只能唱「三聲無奈」了?

在被侵墾、剝削、欺壓凌辱下,武力打不過人,人家(指清國人)有國家政府的武力撐腰,能耐他何?因此臺灣原住人民,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放棄了數千年來,自己祖先所經營的耕地和家產,遷徙他處以求自保,這就是臺語所謂的:「這溪無魚別溪釣!」遷移他處。

而清國滿清政府的地方官知道這些侵墾、欺壓、剝削嗎?當然知道!他們還指出:臺灣土著世守之業,「竟不能存什一於千百」,在奏摺中道:

、、、向為番民鹿場麻地,今為業者請墾,或為流寓占耕,番民世守之業,竟不能存什一於千百。』

一些少數的臺灣原住人民的遷移,清國人的歷史學者,不會記載的,但很巧的遇上了「作者」,正是這些小型的「廟公被趕記」中的一例:

作者的始祖,原是住在今臺北市大龍峒數千年,在清朝年代竟遷徙至汐止的五指山下,即汐止峰仔峙社近五指山的山麓「叭嗹港的雙溪口」,中國式族譜登記已有五代(前不詳);就以當時及今日而言,平地好耕種,又何必往山地?適足以見當時清國滿清政府的惡劣,(這是惡政所逼的結果)和清國漢人的侵墾所造成的。

在清國的無德歷史學者的記載中(都是非常多人的大遷徙),有下列數項是大規模的的遷徙:

一、一八○四年(嘉慶九年),彰化社番首潘賢文、大乳汗毛格(皆譯音)率西部之岸裡、阿里史、大甲(均在今臺中縣)、阿束、東螺(均在今彰化縣)、北投(今南投縣)、吞霄(在今苗栗縣)、馬賽諸社數千人,越過中央山脈至噶瑪蘭(今宜蘭縣)。

二、噶瑪蘭(或稱蛤仔難、甲子蘭,都是臺灣人民的語言被音譯。)昔年有西班牙、荷蘭人都來過,都未予以侵占,僅有向荷蘭人投降後,荷蘭人並未駐兵而去,還是由臺灣人民自由自在的生活。

到了清國滿清乾隆末年時,原居於三貂嶺的漳浦人吳沙,經常以鹽、布進入噶瑪蘭與臺灣人民交易,日子一久,甚得臺灣人民的信任;同時吳沙也收容前來投靠的清國流民,使他們入山採伐,清朝官方曾予以羈押,但都予以警戒了事;到了林爽文為亂之際,吳沙防堵林爽文餘黨有功,借機要求進入噶瑪蘭開墾,但遭福建巡撫反對。

(註:如果林爽文是明國漢人的民族英雄的話,那麼吳沙就是漢奸;反之,則吳沙是清國的民族英雄!?林爽文就是亂賊了!)

吳沙依舊不死心,仍積極行動,以私人的力量招集漳、泉、粵籍的流民十數人,進入山林中開墾,並以醫療臺灣人民的疾病,騙取臺灣人民的信任,做為侵入開墾的基礎。

一七九六年(嘉慶元年),在烏石港附近築土堡頭圍(今宜蘭縣頭城鎮),編組鄉勇,訂立鄉約,做為入墾侵占噶瑪蘭的前哨站,此時已有數十人。

至吳沙死後,皆未得到清國清朝官方的承認;其侄吳化繼承其事業,將開墾事業推進到羅東地區此時清國漢人已有數百人,宜蘭地區的平原地帶幾乎已被侵墾殆盡。

此時,恰巧因有海盜蔡牽、朱濆先後進犯噶瑪蘭,清國官方才正視噶瑪蘭的問題,再加上臺灣知府楊廷理的力爭,吳沙、吳化所領導的宜蘭開墾行為,才於一八○九年(嘉慶十四年)得到清國滿清的追認

一八一○年噶瑪蘭番頭目包阿里呈送戶口清冊,遵制薙髮,請入版圖時,明明是臺灣平埔族人民,卻自稱是流寓漳泉粵人。(來源:一八七一年(同治十年)福建通志四十八頁。)

﹝對照一六四七年荷蘭人時,噶瑪蘭降荷四十五社,一萬零六百五十一人,在一百六十四年間,人口自然生長下,總人口應該不止「噶瑪蘭廳志」所記載的四萬兩千九百零四丁而已。

於一八一二年(嘉慶十七年)正式設「噶瑪蘭廳」。

廳誌記載:丁男漳人四萬二千五百餘、泉人二百五十餘、粵人一百四十餘。

但是住在該地的臺灣噶瑪蘭族人民,卻憑空完全的消失無蹤,這合理嗎?原來這些漳泉粵人的人口,大部份(占百分之九十八以上)都是被漢化的「噶瑪蘭族」人。

三、一八一四年(嘉慶十九年)清國漢人郭百年等率眾墾埔里社(今南投縣埔里)對「生番」非常殘虐,後被滿清官方知曉,僅予以驅散而已,並未予以嚴懲,僅再行封禁,對埔里社而言,毫無助益和保障,因此招來西部平原、丘陵地區「熟番」入墾,以圖相互扶持,並增長聲勢,遏阻清國漢人再行墾。於是在西部受清國漢人侵墾壓迫的熟番,於道光、咸豊年間相繼大舉遷入埔里,造成一次大規模的臺灣原住人民的遷徒。此次大遷徙中有:北投社、南投社(在今南投縣)阿里史社、雙寮社、葫蘆墩社、麻薯舊社,社寮角社、山頂社、大馬僯社、水裏社、日南社、大湳社、水底寮社、大肚社、貓霧拺社、萬斗六社、西勢尾社(以上均在今臺中縣)、日北社、房裡社、吞霄社(均在今苗栗縣)、東螺社、眉裡社、馬芝遴社、貓羅社、二林社、大突社、大武郡社、柴仔坑社、半線社(以上均在今彰化縣)、斗六門社、貓兒干社、貓兒干南社(均在今雲林縣)等社臺灣原住民數千人相繼遷入埔里社。

四、道光年間,清國野番大量移民,大肆開發噶瑪蘭,土著被迫,乃有遷徙之舉:

加禮宛社(今宜蘭縣五結鄉)率附近各社,由蘇澳一走陸路至奇萊平原(今花蓮市一帶)一取海路泛竹筏至奇萊之鯉浪港(今花蓮市米崙山下)登陸會和,重新建築部落,稱為加禮宛。

不久,再次向南發展,一走陸路由中央山脈與東部海岸山脈之中央縱谷南下,至大巴郎南方的馬佛社(在今花蓮縣光復鄉),要再南下時,被卑南族所阻;一路亦走海路南下,部眾沿海而居,分布於貓公、姑律、石梯之間(在今花蓮縣豐濱鄉)。有些更遠渡大港口,至卑南地區的石寧埔(今臺東縣長濱鄉)、成廣澳(今臺東縣成功鎮)一帶。

五、一八二九年(道光九年)鳳山縣內淡水溪之武絡社、搭樓社、阿猴社等,自枋寮(今屏東縣枋寮鄉)越過中央山脈,至巴塱衛(今臺東縣大武鄉),更北至寶桑(今臺東鎮),由於卑南地方土著敵視,再溯卑南溪北上,在今花蓮縣富里鄉登陸,建築部落,名稱「大莊」。

西部的大傑顛社及大武隴社,也相繼有人來依附,之後西部地方土著也紛紛遷徙至東部地方,不要跟這些清國野番土匪生活在一起。

這些由西部來的原住民,其分布:北起大港口(今花蓮縣豐濱鄉)南至成廣澳(今臺東縣成功鎮);另外分布於中央縱谷平野的,北起玉里觀音山(均在今花蓮縣玉里鎮)南至新開園(今臺東縣池上鄉)。

六、同年鳳山縣土著也由阿猴(今屏東市地區)南徙瑯嶠(今屏東恆春鎮)從「生番」龍鑾社(排灣族)手中取得耕地,但因缺乏水源,一部分北徙四重溪(今屏東車城鄉),一部分東遷射馬里(今屏東縣滿州鄉)。

一八七五年(光緒元年)建恆春城,其居瑯嶠者,遷居山腳莊內(在今恆春)。

一八九一、二年(光緒十七、八年)四重溪大水災,田園家屋全部流失,居該地之土著只好東遷至臺東公埔平野(今臺東池上鄉)。

評論:

由以上歷史登記有案的,臺灣原住人民的被迫大遷徙,讀者應可瞭解到,臺灣西部平原,早在荷蘭入侵前,已經開發,且星羅棋布於西部平原,從北到南都有臺灣原住人民居住;絕不是如清國人所說的、所形容的「惡毒瘴癘」蠻荒之地;這些「清國歷史學者的豬腦袋裡」,所思所想的就是:「清國至上論」,尤其是以封建思想起家,有如「坐井觀天」之蛙:「不知天地之大」,大至無限無垠;且不知天下「聰敏人士」之眾,多得如海邊沙礫。

其一心只知:「除我中原濟濟多士之外,餘皆夷狄,西夷東番,言語難聽,不堪入耳、、、什麼化外土著,甚至於要與清國通商,都需要朝貢、、、等。」

因有此一根深蒂固之「大清國至上論」思想和窮兵黷武的侵略性,所以就先貶低被征服者的土地,是如何的荒蕪、荒煙漫草、惡毒瘴癘等等;例如:

他們說:「閩、粵人民來臺墾殖;冒著「瘴癘」深入洪荒披荊斬棘,可謂是偉大事業。但在漢人開墾的同時,臺灣原來的土著卻遭遇到空前的慘境,所以在讚嘆漢人開荒墾拓的同時,也要回頭看看在現實競爭下,被犧牲的一群人。」

我們可以分析上面這一段話,是不是很矛盾?

  1. 臺灣人民用刀槍押著清國「閩、粵人民」來臺開墾?

當然不是!是他們自己甘冒著九死一生、又違反清國的嚴厲禁令,擅自偷渡到「瘴癘洪荒」之地,披荊斬棘?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些到臺灣的清國人不是瘋子,就是白癡;放著偉大的中原肥沃土地,不去開墾,反而冒著生命危險偷渡和違犯嚴厲的國法禁令,跑到人跡罕至的「瘴癘洪荒之地」,披荊斬棘,又有殺人的生番土著敵視著,那麼這些清國漢人若不是瘋子?我看最少也是白癡!而寫這種「矛盾至極」的歷史學者,若不是「無德死(史)官」,必定是「馬屁精」無疑,否則,必定是不學無術的歷史白癡。

  1. 臺灣的土地是「瘴癘洪荒之地」?

那麼臺灣原住人民怎麼能住過一萬多年?又這些臺灣原住人民,平日做些什麼事?靠什麼維持生活?生命怎麼延續到現代?真是「狗屁不通」的清國至上論的「盲目井底之蛙」。

3、在這個明、清之前,幸好還有兩個歐洲國家:「荷蘭和西班牙」統治過臺灣,何以西班牙稱「臺灣」為「美麗的島嶼」(Formsa)?而你們明、清國漢人竟稱之為「瘴癘洪荒之地?」;而他們又為什麼要在臺灣建築城鎮?他們和臺灣人民做些什麼交易?尤其是荷蘭人,如果臺灣是「蠻荒瘴癘惡毒之地」,那麼他們又為什麼『寧願要得罪當時海上強權西班牙?』,將西班牙逐出「蠻荒瘴癘惡毒之地」?有此必要嗎?值得嗎?由此可以想見臺灣土地並非瘴癘洪荒之地。進而可以想見,臺灣土地比這些明、清國偷渡客的家鄉土地,好上好幾十倍,甚至幾百倍,這才會有『誘因』,誘使明、清國漢人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險,偷渡到臺灣,不是嗎?

4、再由前節所述因明、清國漢人不斷的侵墾、壓榨、凌虐侮辱,「臺灣原住人民的大遷徙」中,我們可以發現到臺灣的土地肥沃,而好吃懶做的這些明、清國漢人野番,要撿便宜、搶現成的;並不是清國漢人「披荊斬棘」、「開拓蠻荒」,因此才會不斷的侵墾臺灣原住人民的土地和侵擾臺灣原住人民的生活作息空間,這才導致臺灣原住人民的大遷徙。這才是正確的史實。

5、再由此推論:『臺灣人與清國野番,根本就是不同的種族』,生活方式不同、語言不通、風俗習慣更是不同;難道『偉大的清國中原人士們』肯於自甘墮落、自甘作濺、自取其辱的和你們口中所稱的:「生番」、「熟番」、「土著」們,成為同一種族?你們不怕沾汙了你們偉大的大清國形象?【真是無恥!】

因此,在清國的歷史學官們的「大清國至上論」的豬腦袋裡,一再的貶低被併吞的臺灣的一切,包含所有的一切人、事、物、地、天、山川河流、、、等等,就像現代還是一樣的,在吹噓他們中國如何如何的物產豐富;相對的在貶低臺灣的所有一切,(西元一九四五年至西元二千年),但是叫他們滾回中國去,滾回他們偉大的中國去,他們又不肯了,不敢了,害怕了,真是一群只知吹噓、狂妄自大的不知感恩的『中國野番人渣』。

他們先貶低臺灣人為「生番」,願意服從他們的,就變為「熟番」、、、前已述過,在此不贅。

再貶低臺灣土地,說是蠻荒瘴癘洪荒之地,然後經其偉大的,克服困難的清國人民「披荊斬棘」的努力開墾,臺灣的土地才能「開花結果」,變成了肥沃的良田花園;如果不是他們清國漢人來臺灣開墾的話,臺灣還是「蠻荒瘴癘洪荒毒惡之地」,真是一群不知羞恥為何物的「無知、無德又無恥的孔子門人」。

其目的:一為洗脫「侵略」「侵占」他國的罪名,以求心安,這就是中國式的「無能自慰」。誇大自己,貶低別人;但很好比較,若不是臺灣土地比他們清國好的話,這些清國漢人肯於冒九死一生的生命危險和犯法坐牢,還拚命的往臺灣偷渡?凡是「人」,只要『理性』的想想,就知道清國的歷史學官,是在『自慰』和「說謊」睜眼說瞎話的無恥人渣。

再如現代,中國人還是如痴如狂的往臺灣偷渡,(有的往日本、美國或歐洲偷渡),我不知道中國人,還有什麼臉和理由,再貶低臺灣?貶低世界?真夠無知和無恥的人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