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集成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分解】
此段文從無法可得而來。凡夫所行善業,皆是求福德之心。有此求福德之心,即是執著有為之善。稍有執著,皆是不淨。今言淨心者,無有能得所得之心,能所不住,故云淨心。所云善行者,無有能行所行之行,能所不立,故云善行。總言淨心行善者,即是所行之善亦忘,能行之心亦忘。發慈悲心,行利益事,外不執所度之心,內不執能度之心,不著四相,修一切善法,此之謂真正得菩提。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平等、平等是真性的體、修善是真性的用。蓋真性、原是滿腔仁慈。修善是仁慈發現處、但不為浮塵所蔽、則雲淨月明、一片菩提矣。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凡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皆是明心見性的善法。依法修、可虛我冥真、崇德履道、以造至覺之地。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彌勒頌曰
水陸同真際 飛行體一如
法中無彼此 理上豈親疏
自他分別遣 高下執情除
了斯平等性 咸共入無餘
【概論】
前說,佛於無上正等正覺之法,言無少法可得。佛又恐須菩提,執著無法之見,故又呼而告之,謂本覺人人皆有,就是聖人凡夫,并無差別,一律平等無有高下也。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換一句話說,菩提本無法,特不能不假法以修行。既得菩提,法亦不立,正是發明經文,有我人等四相,即非菩薩之道理,而於法應無所住一節之義,更是詳明。
【講義】
福佛告須菩提曰:我所說無上正等正覺之法,即真性。在聖不增,居凡不損,人人具足,世世相同,故曰平等。佛與眾生,無有高下,是名無上菩提。這個緣故,就是真性中,原無我人等四相之妄念,有此妄念,則為浮塵所蔽。所以能修明心見性一切的善法,就可以得無上正等正覺。(佛果)
佛又曰:「須菩提」乎!如來我,所言善法者,乃本性中自然之妙性,原來就無惡。何名為善,只因開悟眾生,權名之為善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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