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1 22:44:14後學
冤孽章第四
世有錢債、冤債,錢債必討,冤債必報。俗語云:「該賬的還賬,該命的還命」,此乃勢所必然。人生在世,生死輪迴,不免造下無數罪孽,欠下無數冤債。凡有違犯戒律,即負有孽債;孽債所負大小,即視戒律之違犯輕重,最重者為殺孽,殺孽之債絕對不能躲脫,縱隔三世五世、數百年之久、千萬里之遙,亦必討要歸還。
時至三期末劫,數萬年之冤債一齊清算,雖前世能逃,今生決不能逃。故而現在水火、刀兵、瘟疫、饑饉,種種劫煞層出不窮。更有心神恍惚、活見鬼妖等等怪象滔出不絕,此皆孽賬纏繞、冤緣相報之所致。處今之世,惟有迅速修行可能抵脫浩劫,不然實萬難倖免。
不過修行門徑不同,有誦經參禪者,有放生捨錢者,有吃齋念佛者,種種不一。雖係善舉,不能超生了死,也不過消災而已,總屬中下兩乘,既不能超凡入聖,亦不能盡消孽債。如欲登峰造極,須求真道,受明師指點,得一貫心傳;復猛勇精進、廣事宣化、接引原人、多立功德,方能消冤債、渡劫關,一心清靜無累。
但須知「道真冤孽緊」,不得真道,孽債尚可以緩,一得真道,孽債即速要報。譬如凡情、事業愈進步,討賬者愈加緊;修道者得道後,難免不生折磨,切要認清真理、識透冤孽,無論千折萬磨,總以無畏精神,努力前修,結果終能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