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9 08:47:32JH.S

財政部:金改若涉不法 追回股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4478712.shtml

扁政府時代大力推動二次金改,傳出有企業提供不當獻金。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只要金改過程有瑕疵,或涉及不法,財政部會設法追回已經移轉的股權。

一位財金高層也說,銀行負責人最怕被關,法業或個人自首可獲減刑或免除刑責,目前檢調海內外全面清查扁家資金,遲早會查出來,如果真的有人給錢,這些人應該會出面。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日前爆料「二次金改有企業家給阿扁廿七億元」。財政部官員昨天說,至少財政部在推動金改的過程中,目前看來沒有任何問題,如果檢調需要財政部配合調查,一定會充分配合。

官員強調,如果檢調查出銀行負責人行賄扁家,只要經過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到時候就會根據相關法規,去檢討行賄人繼續擔任銀行負責人或董事的適法性。

外界高度質疑台新金入主彰銀案有問題,官員說,當時採公開招標,條件在開標前已經公告周知,有三家業者競標,而且台新出了三百六十五億元高價,高出底價和第二標許多,價格並無不合理,而且過程公開透明,招標作業沒問題。

但如果檢調事後查出過程的確有瑕疵,官員說,因為台新金已取得股權,問題比較複雜,但財政部會到法院打官司,主張招標案失效,展開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