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30 22:48:43貝斯悶

給所有知道或略有所聞的綠園師生



相信蠻多人都知道我們班最近在爲了游泳比賽的事抗爭
以下是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班立場
如果有用到"我們"是我覺得那是我們班的共識
若有信班同胞認為不是那樣請告知我會馬上更改









事情是本班以初賽第五名的狀況被取消資格
原因沒有說,只寫了"犯"

後來體育股長努力不懈的終於問出了原因


"潛泳不得超過十五公尺"





當下群情激憤,體育股長馬上拿著學校發給的辦法去找體育組理論
我們的理由是:辦法上並沒有提到這一條

而體育組老師給我們的回應是,
一切比照國際規定,而且這是"commen sense"


一句commen sense我們當然不會接受
更何況這根本不叫commen sense
有哪個人,從未鑽研過這塊領域的人,把這條規定視為常識?

後來公民老師仔細研究過辦法之後發現上面有一條"參閱體育課本第六章"
查過之後體育課本上面的確有規定不能潛泳(新增)
(不過體育課本第六章是排球,游泳是第四章,這是題外話)

那我們當然就了解了。







但是,重點

去年我們同樣的人,同樣的潛泳,而我們得了第六名
在場的老師都有看見,賽後還紛紛來誇獎那位同學很厲害
所以我們就這點再次詢問老師,因為這樣前後不一的規定我們實在難以適從
而且在賽前我們都問過老師,也問過比賽場邊的工作人員

他們都說可以





這次老師的回應是:去年裁判太忙沒發現
根據我上面說過的,這根本就是睁眼說瞎話

而且我不相信,我真的不相信
一個學生入池之後完全沒有浮上來可以沒有一個老師有發現
儘管他游得很快,那還是很長的一段時間
今天他是潛泳就算了,如果是溺水呢?

難道你也要說"救生員太忙沒發現"嗎?





至於規定,其實也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

如果要比照國際規定,那游到一半停下來再繼續游也是不被允許的
但這時候卻又變成"彈性調整"了
而所謂"彈性調整",老師們從來沒提過哪些要調整哪些不要

如此不一致的做法,如何服人?









最後我們當然是沒有進入決賽
當下當然是十分氣憤覺得這個社會真的很黑暗

但這不是我們抗爭的理由

今天我們的訴求是希望學校可以好好的給我們一個交代
如果是第一次,我們當然是自認倒楣學一個教訓明年重新再戰
但現在我們高三,這是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
我們不只是因為不想留下遺憾而在那邊吵說重新比賽之類的云云

只是希望學校可以正視並改進
而不是找藉口推託甚至是把我們當作不懂事的小孩斥責

我們不是不講理
只是你們的態度跟處理方式深深的傷害到我們心中的價值與看世界的角度
也許老師說得沒錯,這就是社會,遲早要認清的

但學校,這是一個教育機構
所謂教育,我相信
不是讓學生認清社會是可以那麼不符合理想
不是讓學生一次又一次越來越放棄自己曾經相信的世界
更不是讓學生從所謂的"老師"身上學到怎麼推託責任、怎麼敷衍塞責





今天,我們在教室窗口貼了紅紙條
我們甚至傳簡訊給校長尋求一個解決的方法
(我有點擔心公民老師會不會因此不高興欸ˊˋ)

校長見了我們,答應要請主任去了解


其實我們也沒有抱多大的希望
只是覺得我們該做,該讓學校了解我們想的是什麼

學生也是一群有自己的想法並想表達出來的人民,
只是也許想法和你們相衝突了
課本上常教我們要包容、理解、接納不同的想法
我們試圖用理性溝通(但也許有時激動了些)
希望老師們回給我們的不是斥責、打壓,
把我們硬定型成一個又一個對有權力的人唯命是從的、沒有自我的人











我覺得,當一個地方還有人願意出來抗爭
那不是代表這裡不好、不對
也不一定就是要推翻你、逼你下臺

而是這裡,依舊有人相信
相信自己的訴求可以被包容、了解、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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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1 18:51:17

學姐真的寫得很好耶
連我都憤慨起來了!

哀哀
學校也太誇張
分明是找碴嘛
真是的
學校一定要給一個合理的交代拉

學姊你們班好厲害的說
我們班是第二組倒數第二= =哈
然後因為不夠人
周佳萱有下水游!!
可是我來不及拍= = 真糟糕
而且他還游的不錯 哈哈
只不過在下水前他狂罵髒話就對了...

2008-09-30 23:52:48

我覺得你這篇寫的很好(good!)
可惜簡訊裝不下這麼多,應該拿去北一女青投稿XD。
老大好酷,三信很棒!
大家加油:)

(番茄加芭樂讓我有種很鳥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