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0 22:11:19古 秀 美
至超商繳稅記得索取繳款證明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稅,實施稅單全面條碼化及多元繳稅機制,除申報自繳的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稅等稅單不能在超商繳納外,其餘繳款書的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且有列印條碼的繳款書,在繳納期間內到全國各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說明,超商門市據點普及且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的便利性,沒有時間跑銀行或不喜歡操作自動櫃員機繳稅的民眾可善加利用,但要注意:限用條碼化繳款書、繳納稅款在2萬元以下及在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午夜12時前繳納稅款。如逾時繳納,只能到代收稅款的銀行、合作社、農漁會繳納,且需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在超商繳稅後,一定要拿回蓋有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並確認店章是否清楚,尤其要記得索取「代收款繳款證明」(顧客聯),確認完成繳稅手續,檢視內容與繳稅資料是否相符,並妥善保管作為繳稅證明憑證,以確保自己權益。
若有任何疑義,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洽轄屬分局、稽徵所,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