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7 10:24:35古 秀 美

因購屋糾紛,到場處理員警,細心查證身份,意外查獲過失傷 害通緝犯。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民眾購屋發生糾紛,派出所員警於處理中發覺傅姓民眾神情異常,且無法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員警認為傅民有可疑之處,藉機請回派出所查證身份後,意外查獲傅民是逃亡五年多的通緝犯,全案經警詢後依法送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於日前上午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160號附近有購屋糾紛案件,獲報後文化所警員莊憲忠、吳宗銘立即前往查處,經了解為民眾段OO與自稱傅OO之男子,在買賣房子上發生糾紛。

 

員警在與傅民交談中,發覺傅民神情亦顯緊張,眼神漂浮不定並無法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當下員警深覺傅民有可疑之處,需進一步查證,故在現場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將其請回派出所內查證,經員警莊憲忠對傅民查證及比對多筆相關資料,查知傅民是謊報假名供警方查核。員警向傅民曉以大義後,始確定其身分後,意外查獲傅民(54年次)為臺南地方法院於10004月份所發佈之過失傷害通緝犯。經警詢後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