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0 00:44:08古 秀 美
記錯愛車停放位置誤遭竊,警熱心協助1小時內尋獲
(CITY BEING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吳姓民眾於105年8月18日22時42分許,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10報案,供稱其停放於後火車站前鋒路段之普通重機車遭竊,案經本分局員警落實勤務擴大協尋範圍,順利於1小時內為吳姓民眾尋獲愛車。
本案吳姓車主於夜間搭火車下車後,欲騎乘他停放在前鋒路的機車返家,因當時接近深夜他返家心急,發現他停於後火車站前鋒路上之重機車遭竊,遂撥打110向警方報案,案經東寧所所長許明富率警員李景德及戴央傑,另偵查隊採證組偵查佐高應龍等前往現場勘查採證,立即實施小順風搜尋前鋒路及大學路一帶均未能尋獲該車,雖再請吳姓車主仔細回想停放位置,車主卻向警方表示確定是停在前鋒路上,員警利用各種方法,再次分析吳姓車主所陳述內容及調閱附近監視器,均未發現車主停車時的影像,根據經驗法則,懷疑車主很有可能將車停放在前火車站的馬路上,許所長遂調派員警前往前站擴大搜尋,最後終於在火車站前站北門路二段16號尋獲該車,避免一件誤報案件,車子尋獲後,車主始恍然大悟,是他記錯了停放位置,當場向警方頻頻表示歉意及感謝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