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 23:21:48古 秀 美

103年度臺南市『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安心場所認證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為感謝本市已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以下均簡稱AED)之各類公共場所(公部門、企業或民間企業團體…等機構),積極配合地方政府推廣「公眾場所設置AED政策」且獲本局「安心場所」 認證機制通過業者,特於1031027日假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6樓新聞發布室,辦理臺南市『AED安心場所』公開授證儀式記者會,活動中,由本市大家長賴市長蒞臨會場親自頒發、授予「AED安心場所認證通過」展示吊掛牌,以鼓勵通過業者諸於社會施與大愛的播種與用心,更期待藉此活動拋磚引玉,讓更多業者能踴躍響應暨參與「公共場所廣設AED」政策,讓需要救命者,透過AED救命設備,爭取到黃金救命時間,挽回更多寶貴的生命與幸福家庭。

AED設備的建置是要發揮最大救命的效能,故業者除了有AED外,還要讓所屬員工「會用」及「敢用」,爰此,衛生福利部除完成「規定應設置AED公共場所」外,並以「救人不受罰精神」等修法,來鼓勵民眾放心使用。另於102722日公告發布實行「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本局也積極配合製定本市「AED安心場所」 認證機制,使通過認證者為保障公共場所安全環境之用心得以彰顯外,進而讓民眾清亦能楚辨識臺南市公共場所設置AED 之位置。

「臺南市AED安心場所」 認證機制設定要件如下:(1)須為已設有AED場所(2)須至衛生福利部建置「公共場所AED資訊網」完成裝設完畢AED相關資訊登錄(3)為強化所屬職員工「會用」及「敢用」,已設置單位AED管理員須完成學會AED設備管理及70%以上所屬員工須接受CPR+AED急救技能實務操作等教育訓練並於每2年完成複訓1次,以提升其所處工作環境上的安全品質。上開條件皆符合並將佐證書面資料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出AED安心場所認證申請,經審符合規定通過認證者,爰核發證書(其有效期限為三年),並掛於衛生福利部建置「公共場所AED資訊網」及本局網站公開周知鼓勵之。

中央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設置之公共場所如下:()、交通要衝:機場、高鐵站、轉運站等 ()、長距離交通工具 ()、觀光旅遊地區 ()、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 ()、大型休閒場所 ()、大型購物場所 ()、旅宿場所 ()、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本市目前(9月底統計)AED設置台數:656台(每10萬人口數34.8台),於102年申請已通過安心場所認證,審核通過機構數計有14家,103年申請已通過安心場所認證,審核通過機構數計有47家(如附件),通過認證場所類別為健身(運動)中心、觀光旅遊業所、交通要衝、殯葬所、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等民間團體及為民服務之公部門機構,盼諸位媒體好朋友們,藉此活動能協助並大力倡導,以鼓勵及號召更多業者全面配合市府執行「安全大臺南」相關政策推廣,攜手建構樂活宜居、幸福有感、健康安全優質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