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提審法新制上路!! 臺南市首辦警消衛合作緊急護送就醫實務演練,全國精神衛生人員前來觀摩!
由於社會生活型態的緊張,民眾往往面臨壓力無法紓解,而因長期壓力罹患的心理及精神疾病人數逐年增加。為推動精神疾病去污名化,原「精神分裂症」病名已更名為「思覺失調症」。根據衛生福利部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資料統計,截至103年6月本市關懷服務之精神病人10,104人,每年有450-500件因精神疾病或自殺危機需緊急護送就醫案件,換言之,本市平均每天會發生1-2件緊急護送就醫案件,因此,如何在受理緊急就醫事件時,讓警察、消防及衛生所等人員能對精神病人及自殺危機個案狀況的評估能力及處理與護送技巧熟稔及合作順遂,且不造成病人及現場人員的傷害為十分重要的課題。
於103年7月8日提審法修法施行後,直接規範警察、消防、醫療及衛生單位執行個案強制護送就醫、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時等限制人身自由行為時,應依法進行提審告知,提審法第2條提到「人民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之機關應即將逮捕、拘禁之原因、時間、地點及得依本法聲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至遲不得逾24小時」。意即增加書面告知程序,倘若第一線工作人員因修法施行宣導不足,未能及時了解及施行,恐有觸法之疑。
因此,為加強衛生醫療、警政、消防與社政等相關網絡單位,面對個案緊急護送就醫技巧及危機處理的知能。衛生局特於103年7月31日與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共同辦理「臺南市社區精神病人及自殺危機個案緊急護送就醫案例分析及實務演練研習營」,特邀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陳正宗院長親臨指導,各縣市精神衛生人員、本市各區衛生所、本市精神科醫療院所、社區關懷訪視員、社政人員、警政人員、消防人員、教育單位人員等網絡單位人員,約250人共同參與,會場座無虛席,交流討論亦相當踴躍。緊急護送就醫演練過程,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亦出動警車及消防車協助,演練現場十分逼真。顏純左副市長親臨會場向平日勞苦功高的警察、消防及衛生所人員致謝並贈予感謝狀,感謝警察、消防及衛生所人員奉獻愛心及市民的精神及心理健康就醫工作的付出,衛生局林聖哲局長更針對提審法部份詳加說明及提醒網絡單位人員落實。
衛生局期藉由本次研習營活動加強第一線人員面對個案緊急護送就醫技巧及危機處理知能提升,與別往不同,加入地方衛生所公衛護士服務個案之經驗分享,應用實務演練方式加深提審法的認知以及約束帶實務練習,皆是一場豐富又實用性的研習營活動,希望可以作為其他縣市學習及參考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