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1 22:39:37古 秀 美

102年第2季及7月份之查定營業稅於8月初開徵,請如期繳納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02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及7月按月開徵之特種飲食業查定課徵營業稅已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0281日至810日,限繳迄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812日,以方便營業人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收到稅單後,稅額在新臺幣20,000元以下者,於繳款期限內,可持現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4家便利商店的門市繳納;也可持現金或支票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或者使用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納。

 

該局特別提醒,按季或按月繳納營業稅查定稅款的營業人,如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查詢補單。

 

彙總編號:10208-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