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7 21:53:16古 秀 美

支領車馬費,86歲殘障獨居低收老人喪失生活補助費!

          {悠遊臺灣新聞網/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文化,不但是台灣社會中不可或缺的基礎元素,更是支撐民族傳統的最重要力量,大多數的政府和文化團體致力於保存與傳承,盡力把所剩不多的文化香火維繫下來,而台南市對於國劇臉譜專長的八十六歲殘障獨居低收老人李立中先生,不但沒有給予協助,還因為前年一筆獲邀講座而領的1,600元車馬費,將其原低收入戶第一款的扶助身分降為第二款,生活頓失重心,更遑論繼續文化創作和保存的工作。他希望能恢復原低收入戶第一款之資格,完成他為國劇臉譜成立資料館的心願。

  目前獨居中西區三合里的李立中先生,於民國八十三年因家貧且獨居進入當時永康市私立仁愛之家,日常生活均致力於國劇臉譜的繪製和研究,卻不幸在民國九十二年發生車禍事故嚴重骨折,後續更併發蜂窩性組織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及肺積水等疾病,行動不便,體力大不如前,到目前為止都靠政府救濟及民間愛心會送餐來維持日常生活,空閒時卻仍不忘國劇及臉譜的文化傳承,十年間手書編撰及翻印完成「挖坑刨柢尋根者」、「新校國劇大戲考」等五冊書籍,期間也無償捐贈臉譜模型一批予當時的永康市公所,臉譜也數度無償提供社教館、美學館展覽,目前大型臉譜由永康區公所人文課保管。

支領區區1,600元車馬費,代表有工作能力?

李立中先生由低收入戶所獲之補助幾乎全花費在書籍的編撰和印刷上,卻因為民國100年內獲邀參加出席一場國劇臉譜的講座,領了新台幣1,600元的車馬費,導致今年初審查低收入戶資格時,計算出該年每月有平均133元的薪資收入,以此判斷其有工作營生之能力,取消其長年之低收入戶第一款的資格,每月之補助減少將近四仟餘元,李先生實感不解,複審之後,公所仍以「推測他有私下工作與收入」為由駁回申請。

李坤煌議員認為,區公所應對86高齡的獨居老人獨立生活能力再行評估;目前都需要社會局居家照護及送餐服務,何來收入及工作能力?本案應予個案複審檢討。

文化古都應增訂或修法急難補助績優文化人士

  李坤煌議員認為,對於李立中先生這些富含文化保存意義的作法和行為,政府應該給與跨部門的協助,非常珍惜來自政府低收補助經費,尚且能安貧樂道,怡情養性於臉譜史料考證及創作上,精神上雖可滿足,但生活確實需要政府部門給予關懷扶助。文化部門也要珍惜來自民間自發的力量,協助文化的發揚與傳承,也可以考量合作出版的模式,何況李中立先生願意無償捐贈給文化單位典藏成立國劇臉譜資料館,更是文化人的風骨典範;期待政府部門不可拘泥於制式的法律條文規範,剝奪其僅有的資源,反其道而行,沒有做文化和社福的推手,更成為壓抑文化,讓社會整體福利水準後退十年的幕後黑手!台南市升格為文化古都應有積極作為,期待文化局對於本市傑出文化人士也應訂定協助照顧生活的辦法。

**************************************************

附件。

◎低收入戶參考法規:

〈一〉 第1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二〉 第2款: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ㄧ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補助內容:

1. 第一款:每人每月發給家庭生活補助費10,244元。

2. 第二款:每戶每月發給家庭生活補助費 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