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13年春季主委盃滑輪溜冰錦標賽競賽章程
雲林縣113年春季主委盃滑輪溜冰錦標賽競賽章程 章程下載處
雲林縣113年春季主委盃滑輪溜冰錦標賽競賽章程
一、主 旨:為倡導全民體育風氣及提昇本縣溜冰水準,進而發掘及儲備本縣優秀選手
代表本縣參加溜冰競賽,為縣爭光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協會
三、主辦單位: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
五、協辦單位:斗六市公所、雲林縣議會、雲林縣體育會、雲林縣立體育場
六、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6月01-02日(星期六、日(依報名人數多寡決定))
七、競賽地點:雲林縣立溜冰場
八、比賽項目:滑輪競速溜冰賽
九、競賽組別:
|
組別 |
|
組別 |
1 |
幼童男子、女子菁英組(大班) |
12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甲組(國小三、四年級) |
2 |
幼童男子、女子甲組(大班) |
13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乙組(國小三、四年級) |
3 |
幼童男子、女子乙組(大班) |
14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休閒組(國小三、四年級) |
4 |
幼童男子、女子菁英組(中班) |
15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菁英組(國小五、六年級) |
5 |
幼童男子、女子甲組(中班) |
16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甲組(國小五、六年級) |
6 |
幼童男子、女子乙組(中班) |
17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乙組(國小五、六年級) |
7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菁英組(國小一、二年級) |
18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休閒組(國小五、六年級) |
8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甲組(國小一、二年級) |
19 |
國中男子組 |
9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乙組(國小一、二年級) |
20 |
國中女子組 |
10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休閒組(國小一、二年級) |
21 |
高中男子組 |
11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菁英組(國小三、四年級) |
22 |
高中女子組 |
十、競賽項目:競速男子、女子組
【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注意依所使用之器材報名
※幼童組:幼童菁英組-器材不限,輪子不得超過100mm。
幼童甲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座輪子(不可用一般六角工具拆
卸需用鉚釘固定)84mm(含)以下
幼童乙組-休閒鞋塑膠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幼童男子(女子)組項目:
1 |
幼童大班男子、女子菁英組 |
100+D公尺計時賽 |
200公尺計時賽 |
2 |
幼童大班男子、女子甲組 |
100+D公尺計時賽 |
200公尺計時賽 |
3 |
幼童大班男子、女子乙組 |
100+D公尺計時賽 |
200公尺計時賽 |
4 |
幼童中班男子、女子菁英組 |
100+D公尺計時賽 |
200公尺計時賽 |
5 |
幼童中班男子、女子甲組 |
100+D公尺計時賽 |
200公尺計時賽 |
6 |
幼童中班男子、女子乙組 |
100+D公尺計時賽 |
200公尺計時賽 |
~1~
【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注意依所使用之器材報名
※國小組:菁英組-器材不限,輪子不得超過100mm。
甲組-休閒塑膠鞋殼半競速底台(可拆式),輪子90mm(含)以下。
乙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台(不可用一般六角工具拆卸
需用鉚釘固定)輪子84mm(含)以下。
休閒組-休閒塑膠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國小、國中、高中男子(女子)組項目:
1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菁英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2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甲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3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乙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4 |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休閒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5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菁英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6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甲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7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乙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8 |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休閒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
9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菁英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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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甲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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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乙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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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休閒組 |
200公尺計時賽 |
400公尺計時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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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國中男子、女子組 |
200公尺雙人計時賽 |
500+D爭先賽 |
1000公尺爭先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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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淘汰賽 |
10000公尺計分淘汰賽 |
3000公尺接力賽(以校為單位,四位選手須同校) |
14 |
高中男子、女子組 |
200公尺雙人計時賽 |
500+D爭先賽 |
1000公尺爭先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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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淘汰賽 |
10000公尺計分淘汰賽 |
3000公尺接力賽(以校為單位,四位選手須同校) |
十一、報名方式及抽籤:
(1)報名日期:113年04月08日至04月15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
(2)本縣市國小報名主委盃單位請上雲林縣教育處資訊網報名
http://163.27.240.105/sport (報名網址)
幼稚園組、外縣市國小、國中、高中組選手請各單位逕上雲林縣教育處資訊網
報名。
(3)紙本請於報名截止日2天內寄至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請教練們統籌整理
將報名參賽選手的名單傳真05-5334842過來或者mail過來也可以,網址如下:
surmountyang@yahoo.com.tw,以便整理相關事宜,感謝配合)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嘉東里嘉東中路2-2號,電話:05-5337777
Line ID:surmountyang(請自行搜尋加Line楊總幹事聯繫)
(4)報名競賽者請注意競賽日期,報名後不得任意取消比賽,未完成繳費報名程序者
一律不得參加競賽,最後競賽人數將以大會實際繳費完成報名人數為準,取名次
亦是,不得異議。
~2~
(5)抽籤及技術會議說明:民國 113年05月22日(星期三)上午十時,地點:
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斗六市嘉東里嘉東中路2-2號)05-5337777總幹事楊
威盛,請參加賽之團隊務必派代表抽籤(未到者由本會代抽),抽籤後不得有任何
異議。
(6)領隊會議時接受報名錯別字最後訂正,領隊會議後獎狀須於賽程結束一週內交由
教練送至大會統一修改,每張收取工本費50元
十二、報名費用及匯款方式
(1)競速競賽每人每項均酌收報名費400元,每增加一項加收200元,國中組以上競賽
項目每人限報3項;國小組每人最多報2項(接力賽不在此限)。
團體接力:每隊400元,增加候補選手每位200元(最多兩名)。
(2)雲林縣政府及雲林溜委會為照顧弱勢孩童,使用本章程報名時提出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戶證明者報名費用全免,請選手報名時注意須提出證明。
(3)報名費於報名截止日期後三天內(04/18)須匯款(或繳現金)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4)匯款方式:匯款至--- 國泰世華銀行斗六分行
戶 名--- 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帳 號--- 107-03-500113-1
總行代碼--- 013
十三、參加資格:
(1)凡本縣市幼稚園、國小及外縣市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之選手均可報名參加
外縣市國小、國中、高中組不得報名參賽縣長盃競賽項目(設籍雲林縣除外),只適
用本競賽章程。
(2)未完成報名程序及繳費者,不得參加競賽,也不列入秩序冊名單中,於領隊會議
後不得再做更動
【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注意依所使用之器材報名。
※幼童組:幼童菁英組(輪子不得超過100mm)、幼童甲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座
輪子84mm(含)以下)、幼童乙組(休閒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國小組:選手菁英組(輪子不得超過100mm)、選手甲組(休閒鞋殼半競速可拆式底台輪子
90mm(含)以下)、選手乙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台輪子84mm(含)
以下)、選手休閒組(休閒塑膠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十四、比賽規則:
1.依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最新公佈之國際溜冰運動規則競速與接力、公路賽規則規
定選手須戴頭盔禁止帶皮條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團体接力每圈應按各棒次循序
循環換棒次團體接力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及顏色,且服裝上必須著單位名稱違
者取消參賽資格,比賽時請選手必須配戴護具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選手號碼布一張,號碼布應貼頭盔左側,於競賽進行中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
法分辨時,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報名者請依學童戶籍登記之出生日期,選手嚴禁降組(級)參賽並各組別參賽
選手器材需符合規定,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選手不得配戴任何可能脫落飾品(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
〜3〜
5.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
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2000元,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則保
證金沒收,作為大會費用,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最終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6.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抗議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響比賽之進行
或有汙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
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備查。
7.非領隊或教練不得於比賽中抗議,經勸止無效時,得判抗議之選手之參賽者失格。
8.競速跑道四周設有角標,運動員不得碰撞(倒),違者取消資格並判出場,但若被他
人撞致觸及角標,則視當時情形,由裁判決定之。
9.各單項運動員在競速賽中溜至直道部分時,須採取合理的直線途徑前進,不得蛇
行或兩個選手肩比肩所造成之故意妨礙其後面選手的阻撞行為,其違犯者之名次
將至降低,違犯嚴重者將被取消資格。
10.比賽遇雨一律延期至隔天舉行不得異議,延期至隔天舉行再遇下雨,視裁判團
(長)及承辦單位與各領隊於現場決議照常舉行或再延賽的日期,以當天現場的臨
時領隊會議決議為準,事後不得再有異議,如有延期日期另行文通知教育處公告
因個人因素不到場比賽者視同放棄。
11.由於比賽當日賽程緊湊,比賽時程有可能提前,請選手務必於競賽開始後在溜冰
場邊提早做準備,三次檢錄不到,大會即予棄權處理。
12.請各領隊或教練務必參加領隊會議,未參加者視領隊會議內容無條件同意。
13.如發生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做最後決議
不得異議。
14.基於保護選手避免運動傷害,頒獎時嚴禁選手穿著直排輪鞋上頒獎台接受頒獎。
15.參加本競賽之選手,除菁英組外,不能穿著短筒滑輪競速鞋、輪子亦不能超過
90mm。
16.各種類比賽於三天內辦理完成為原則。
17.報名競賽者未完成繳費報名程序者一律不得參加競賽,最後競賽人數將以大會實
際繳費完成報名人數為準,取名次亦是,不得異議。
18.本賽事己投保場地意外保險,各隊及選手如需更高之保額請自行投保,本會於現
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因個人體質或自身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
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癲癇症、熱衰竭中暑因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
範圍內,參加人員如有上列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或自行加保
個人人身意外保險或旅遊平安保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保險契約為準),報名參
加本次競賽選手,視同接受比賽大會主(承)辦單位對於選手在比賽時受傷或生病
及財務損失等意外,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
外風險,主(承)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
19.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COVID-19)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並盡速就醫,如有被匡列為疑似與感染者接觸者,請勿參與此次賽會
20.報名參賽者,即認為以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21.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比賽制度:個人競速及團體接力均採計時成績制。
〜4〜
十五、獎勵:(依總則辦理)
1.每種類團體項目或個人單項報名一至二隊(人)取ㄧ名,三至四隊(人)取兩名
五至六隊(人)取三名,七至八隊(人)取四名,九至十隊(人)取五名,
十一至十二隊(人)取六名、十三至十四隊(人)取七名、十五隊(人)以上(含)取八
名,若比賽種類中,組別項目均為同ㄧ學校不舉行比賽。
2.參賽選手依參賽人數頒發獎牌一至三名、獎狀ㄧ至八名。
3.各種類比賽團體名次及個人名次不可並列,除非規則另有規定,但必須以參賽項目
(長距離)為依據,但下ㄧ名的名次必須列空。
獎狀頒發方式:
幼童組、國小組、國中組以上選手由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頒發給予獎狀
及獎牌。(如有介意請考量是否參加競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