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5 10:16:39sunneydog

不講特權,「照步來」,會怎樣?

回訪格友,看到他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質疑,我同意。媒體揭露黨政高官民代享盡特權,民眾唾而棄之,用選票修理,大家都看到了。

但我必須說我個人經驗裡,並沒有在政府單位受到不平等待遇,當然也沒享過特權,譬如說我去菜市場買菜途中皮包遭搶,到派出所報案,員警立刻詳實作筆錄,隔了一陣子我接到警局電話,告知有人撿到我的皮包,要我去領回,雖然裡頭的錢已經沒了,只剩下不重要的小東西,但我覺得他們已經盡力了。

以前小叔的車丟了,當然先去報案,還去廟裡請求神明幫忙,幾天後警局來電通知車子找到了,要小叔到某某地方領回,我想除了神明很靈,警察也有做事,相輔相成。

台灣是個講特權關係的社會,人盡皆知,所以我想請環保局來載運家裡維修裝潢的廢料和壞掉的傢俱,親戚就跟我說「你一定要包個紅包,不然人家才不幫你載咧」。

我打電話去環保局求助,人家叫我留下地址把東西放在巷口就好,我問大概什麼時間會到,他說他們沿途收(民眾丟棄的大型家具),到我家巷子幾點鐘很難講,「妳放著就好,我們會去載啦。」

第二天出門倒垃圾,巷口已經乾乾淨淨看不到我家的東西,他們真的載走了,而我一毛錢也沒花,事實上連要包個紅包的機會都沒有,何況我根本就不想包。

這件事讓我想到一個問題,是不是有人先包紅包,人家才有紅包可收?又為什麼要包紅包?因為有求於人?

其實這是兩廂情願的事,有人犯法在先──賄絡,後有收賄這件事,如果按部就班照著遊戲規則來,事情會簡單的多,無論賄絡,或收賄,我想雙方都有責任。

如果釐清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請環保局清運家庭垃圾或清理化糞池等等是繳稅市民的權利,至於收到超速罰單,去繳就是,下次別再犯就好嘛,幹麻還要找民代關說?

在我週遭聽到不少用錢買「特權」打通關的事,他們認為又不是只有我,大家都嘛這樣,不這麼做是呆子。

做的人其實已經淪為共犯,卻都認為人家「烏」,沒聽過當事人承認自己也犯法,如此惡性循環,一個不講特權的乾淨社會如何形成?

為什麼會這樣?值得深思!




sunneydog 2008-03-08 16:14:27

即使到了21世紀
號稱民主時代
還是無法擺脫這一套
難道這也是政治必要之惡嗎

葉狼 2008-03-08 11:29:45

你很幸福 都沒遇到令人生氣的特權不公平呢
像我就遇過:
某總統要來本鎮助選造勢
弄到到處都不能開車
而且警察很兇哦
結果人心惶惶交通大亂
另, 我也遇過紅燈等了近三十分鐘
結果原來是官員的車隊要過...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