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1 16:54:31夏日冰心
上訴庭的判決
上禮拜五接到上訴庭的判決書,扶養費金額多了3004元每個月,等於為我女兒多爭取到了3004x12月x 16年= 576,768,暫且不管是否可以拿到,總是試過才多爭取到的,凡事不一定成功,但是不試不做是絕不可能成功的。
雖然我也照著律師的方法寄存證信函,試圖要請求一次給付,不過高院卻還是依照每個月給付的方式,法庭上所謂的自由心證到底依照什麼標準令人很疑惑?其實最後的一個結論應該是,他們會依照過去的習慣以及所謂的條例來判決,要真深入了解每一個案情是不可能的。
或許這個判決對於當事人是影響非常大,但對他們來說卻是小事一椿,律師說:這種結果應該地院就能判了,奇怪當初地院的法官卻不這麼做,讓我們多花時間和金錢到高院。
關於探視權基本上都照我方要求如下:
1) 一個月前預約下次的探視日期,每月3次,當天來回。
2) 三大節日為男女方各一次。
3) 子女滿16歲後依子女意願進行探視。
4) 除夕到初一過夜也為男女方各輪一年,但第一年為男方先行帶回。
對於第四點我很有意見,為什麼第一年就要先給男方帶回去,第一年我才更需要女兒陪著咧!反正,判歸判,大不了叫他再去告我呀!總之,第一年一定要跟我一起吃年夜飯才行。
你提告的地點是在哪裡?
北部?中部?南部?
總覺得法官的"自由心證"標準很奇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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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法官只是在執行公務,不是給一個合情合理的判決 2009-10-25 00:07:22
真好!我都沒拿過半毛!他跟外女在一起之後,
倒成了煮夫帶小孩,由外女回酒店繼續賺錢.
真要告他,若是拿不到錢好像也沒有用.
上法院打官司也要花錢..哪來的錢呢.
每年寒暑假就覺得生悶氣...
想給小孩一些假期的娛樂活動都擠不出預算...
再加上要繳學費...唉
真是討厭死這些負心的臭男人
我真是詛咒他現在一家OOXX到N次方
版主回應
到今天為止,我也一塊錢都沒拿到下個月才"判決確定",等吧! 2007-12-17 12:50:45
老天爺何時還我一個公道呀!
我在耐心的等~~~~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