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9 16:59:24兔子先生

星星點燈

當我回家的時候,她很不專心地一邊上網一邊唱鄭智化的歌。

「星星點燈在我的窗前,讓迷思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星星點燈在我的床前,用一點光,溫暖孩子的心。星星點燈....」

「妳唱錯了喔。」我說。

她想了三秒鐘,彷彿想要想起正確的歌詞是什麼。她壓低聲音哼唱著:「星星點燈在我的窗前,讓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迷失,不是迷思。」她恍然大悟的看著我,臉上帶著些許的疑問。「失要捲舌?」

「ㄟ....不是捲舌不捲舌的問題啦,」我放下我的背包,努力的把腳上的球鞋踢掉。「歌詞裡並沒有提到『星星點燈在我的窗前』。」

「那星星點燈在哪裡?」她歪著頭,彷彿在回億N年前聽到的歌詞到底是什麼。

「正確的是:『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家門;讓迷失的孩子,找到來時的路』。哪來的窗前跟回家的路呀?」我挑起眉頭看她。

「好啦好啦,『來時』跟『回家』又沒有什麼大同小異。」她說。「你今天怎麼早回家?」

「才早個十分鐘而已,妳居然發現我早回家?」我很驚訝地看著她。

「你不會無緣無故提早離開辦公室,而且你連續兩個半月都五點五十分準時踏進家門,今天五點三十五分我就聽到你車子開進車庫的聲音,我還以為我聽錯了。剛剛我還在想,要是有小偷跑到車庫裡面,我該怎麼辦。」

「妳該怎麼辦?妳有想出解決的辦法嗎?」我走到她的電腦後面,螢幕上的視窗停留在Yahoo的英文新聞上。

她抬起頭來看我:「沒有,我想小偷不會那麼大膽,闖空門還大搖大擺開車庫門,所以我不覺得會是小偷。」

「我還以為妳想要唱歌嚇走他們。」

「嘿,我唱歌並不難聽。」她假裝生氣的用手肘往後撞,剛好撞到我的肚子。「今天晚上我們可不可以去兜風?」

「好呀。」雖然我很清楚的知道,今天是星期四,通常我們都待在家裡看DVD,所以明天我可以把帶子還給百視達。如果今晚不看片子,那我明天就無法在上課途中去百視達還片,等到星期一我才會去還片,那樣我租給學生看的白鯨記也許會過期。

「你不問我為什麼選在星期四晚上去兜風嗎?」她轉身看著我,流海後面的眼睛充滿好奇。

「我想,要是今晚去兜風,那我們明晚可以待家在裡看我上星期租回家的那部法文片?」其實,她很討厭看法文片,通常看到三分之一她就找藉口去廚房拿個零食,在電影結束前她是不會回到沙發上的。她是個討厭看電影的人,尤其是法文片,那種一定要看字幕的片子她其實恨之入骨。----當然,她沒跟我說過她對法文片恨之入骨,我只是不小心聽到她跟朋友抱怨的電話。

「你可以猜猜看我為什麼今晚想去兜風。你猜對的話,我們就待在家裡看你心愛的法文片。」她向我吐吐舌頭。

「因為今天晚上有流星雨?」聽她剛剛唱的歌,我猜想她一定是想到星星,所以才會唱那首歌。

「Nope。你只有一次機會,去換衣服,我們現在出門也許可以趕上夕陽。」

當然,我們還是花了三十分鐘才開出車庫。我一直以為她想要上山去看星星,所以當我穿著牛仔褲,綿衫跟球鞋出現時,她強迫我去換上短褲跟涼鞋。「去海邊啦...」

我不懂為什麼去海邊不能穿球鞋跟長褲,但是我什麼都沒有說。

「因為我要沿著海散步。」她的聲音從背後傳來。這女人真可怕,我沒問的問題她卻照樣回答。「快點快點....」她跟隻猴子一樣左碰右跳。

開往海邊的路上,她很安靜。不,其實她不是真正的安靜,因為她三不五時唱著那首『星星點燈』。當然,她依舊唱的是她錯誤的版本,『回家的路』那個版本。聽的我後來也不得不加入她,兩個人坐在時速五十五哩,四個車窗都被搖下來的綠色小房車裡,清唱著老到不行的『星星點燈』副歌,而且還唱錯。我相信隔壁車的人一定以為我們瘋了。

把車子停下來後,我跑去買停車證,她則站在我身邊望著海。我們趕上了夕陽,在太陽被海水吞食的前一分鐘,我們找到了一塊沒有人打擾的大石頭。她的背靠著我,頭半拖半靠在我的肩上。八月的海風吹起來其實很冷,冷到有點刺骨的感覺,但是她卻沒有跟往常一樣往我的外套裡鑽。她很沉默地坐在一旁,又唱起了那首『星星點燈』。

「怎麼了?」我問她。「妳是不是覺得跟我在一起的日子太無趣,因為每星期我們都過一樣的生活?我是不是太能夠預測,所以連我早回家十分鐘妳都發現的出來?」

「誰說的。」她嘟著嘴,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太能夠預測,不好嗎?那樣我才有安定的感覺。」

我們倆沉默許久。我跟她不會吵架,只會沉默;因為她父母也不會吵架,我父母也不會吵架,所以我們倆沒有榜樣可學習,只好跟他們一樣,沉默。當然,我跟她並沒有在吵架,只是兩個人都不知道該說什麼罷了。

慢慢地,天色暗了起來,天上的星星也開始露臉了。上帝真是給面子,我心裡想,天上的星星未免也太多了一點。

「星星點燈,在我的窗前,讓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她又開始哼哼唱唱的,跟水世界裡頭那個小鬼一樣。我上個星期才把【水世界】的書教完,書裡的小朋友並不像電影裡演的一樣哼哼唱唱個不停,但是我的學生交上來的小考裡都寫著:『依諾拉喜歡唱歌』;正確解答應該是『伊諾拉喜歡畫畫』。我知道唸書的學生都會回答她喜歡畫畫,而看電影混過去的學生則會回答她喜歡唱歌。這學期我教『海洋裡的文學』(Literatures of the Sea) 教得很不耐煩,要不是看到她對我的課本有那麼大的興趣,我早就把課本帶來往海裡扔了,那樣才真的是『海洋裡的文學』。

「可以跟我說,為什麼星期四晚上要出來兜風嗎?」我小心翼翼地問。姊姊跟我說過,雖然她很聽我的話,但是每個女人都有不想聽話的時間。當時,要特別小心;姊夫就是個不會小心的人,所以每次都在姊不想聽話時跟她大吵。

「今天是我爸生日。」她說。

「喔......很抱歉我忘了。我該打電話去祝賀嗎?」我當場想把自己的手機往海裡丟,為什麼手機一早沒有提醒我呢?她姊夫是個不會忘記重要日子的傢伙,連我跟她的結婚紀念日都記得,去年還打電話『提醒』我。真是的,那種真正重要的日子誰會忘記?怎麼岳父大人的生日卻跟隻睡午覺的貓一樣安靜。

「我今天早上打過了。我跟他說你最近學期要接近尾聲了,有很多學生的論文要改,所以託我獻上你的祝福。他聽了很開心。」

「謝謝。」我回答,即使我很清楚她爸爸不會因為我打電話祝他生日快樂而對我印象好一點。

「你知道,」海風把她的頭髮吹到她臉上,她用手把頭髮抓著。「小的時候,每當有人問我,我想不想念我爸爸,我都回答不想。而且我真的以為我不想他。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一個女人,她有三個小孩都留在菲律賓,她自己一個人在這邊工作,她是個保母。我想,她好可憐,跟我爸一樣,把小孩放在一個地方,然後自己一個人工作。那天,我很想很想我爸,一直想要回去看他。」

「然後呢?」

「然後第二天,我就忘記了。我覺得我又不想他了。」她很苦的笑了笑。「很諷刺吧。」

「當時妳還小呀。」我試圖安慰她。

「我當時都二十一歲了,還小勒。」她一臉不接受我安慰的表情。

「那妳現在呢?想不想他?」

「不想。所以我覺得很諷刺呀。我超過十二年沒有跟他住在同一個國家裡,不像你,一生都跟你爸住在同一個國家裡。」

「但是我跟我爸的關係也沒有好到哪裡呀。」我跟她說了她自己也十分清楚的事實。「你知道,我爸希望我是另外一個男人。」

「我知道,」她點點頭。「你爸希望你是一個我不會愛上的男人。」

「哈哈哈哈....」我乾笑,「別這樣說,我爸其實很喜歡妳的。」

「對呀,就跟我爸喜歡你一樣。」

唉,真不虧是我愛的人,說話真是一針見血。「妳為什麼今天一直唱『星星點燈』?」當她雙手握住我的手掌時,我輕聲問她。

「因為我喜歡那句我記憶中的歌詞,即使它不是正確的。我喜歡那句『讓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因為妳爸覺得妳是迷失的孩子嗎?」我想起當初她為了跟我在一起,跟她爸爸大吵一架後,跑來我家時不發一語的模樣。

「不。我不曾認為我自己是迷失的孩子。我不管他認為我是不是。」她回答,整個人靠著我說話,風的聲音都要蓋住她的聲音。「但我覺得你是。」

「Not anymore。」我突然很有信心地回答她。「有妳,我不再是迷失的孩子。」

她淡淡地笑,我想我有說服她;至少一點點。「回家吧。」我說。

「好,我們回家看法文片。」她故意苦笑。

「不。我們回家打電話給我們的爸爸。」我很正經的說。

她因我的回答而驚訝地挑起眉毛。「我知道,然後我們可以熬夜看法文片;那你明天就可以把白鯨記還掉。」

也許我真的太能夠預測了一點。但我看著緊握著我的手的那雙手,我突然發覺,這樣也沒有什麼關係。

*圖片 from : [Plaza de Porlier, Oviedo ] by Alan Blaustein @ allpost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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