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5 07:54:18stephen

2005/01/20

 

小孩跟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嗎?在台灣這個社會中有很多古老的傳統.對我來說我很鄙視這種想法.

女人跟男人結婚並不是妳屬於那男的的資產.也不是他擁有絕對.這是上代的白癡觀念要三從四德嫁雞隨雞.多少女性就這樣過一生.妳覺得快樂嗎.我覺得結婚只是愛情的延續.不是誰屬於誰.誰將就誰.台灣的法律對女性的保障跟本是沒有.所以我在4年前架了一個網站"顛覆大男人"對家暴有很多的討論.有很多人的經歷刻化出的資訊.在北美地區的法律兩人要離婚只要分居一段時間就可以離婚.財產分一半.同居分開也可以分財產.不錯吧.在說一個跟兒子有關的.做父母的不能打小孩.不然會被告.在台灣打孩子是家務事.清官難斷家務事.叫他去吃大便吧.我覺得孩子必需要有他的權力.不然有多少孩子被當做財產的一部分.我愛如何處理是我的事.這樣多不對啊.孩子為功課不好跳樓.天啊呀!做孩子多痛苦.聽很多家長說孩子功課好.每個都在比功課.

我孩子從不用擔心這些.我覺得學得東西是要有用的.

我跟老師說台語我兒子不用學.那個低能要人學台語.

吃大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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