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1 00:43:27Stanley

台灣與歐洲文化暨宗教交流協會-胡牧師任務版

任 務

第 四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 關於對歐洲推廣台灣人文、傳統藝術、科技資訊、中文文化教育事項。
二、 關於協助推廣旅遊見聞、學術經貿、青年領袖培育活動、專業領域、公共事務、環保能源事項。
三、 關於結合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
四、 關於本會之權益爭取、活動的舉辦、政府政策法令的推行和建議事項。
五、 關於會員權益的維護、人才的培訓與輔導事項。
六、 關於辦理其他相關議題事項。


青年志工服務、推廣宣傳、公共利益
研發、研討、發明、
學術會議(增廣或收集最新資訊)、
科技、產品、經貿、合作發展
環保、能源、多元文化、節慶、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