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8 23:00:00天光
【「美德社會」必須「轉型正義」】
壹、【有詩人說:希望228能成為國民「分享快樂」的日子】
一個人的忌日有可能成為家屬或兒孫「分享快樂」的日子嗎?
如果此人的死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槍殺,沒經過審判,且純屬無辜遭濫殺,則此位死者的忌日,有可能成為家屬、兒孫、同村鄰里居民「分享快樂」的日子嗎?
如果一個社會有高達1-3萬個這樣的人,這樣的忌日能成為所有知情的同國人民「分享快樂」的日子嗎?
詩人的眼光,如果不能從同理感受受害者的苦痛出發,也欠缺從理解加害者的思維角度去探討的意願,那將永遠不能成為真正具有人性洞見的大格局文學家。當不成大詩人。
2019-02-28 FB
註:不必罵他。他只是因為生長環境與背景,和台灣的藍綠對立氣氛的緣故,使他暫時遮蔽了本該清醒的人性良知覺察力。
貳、【「美德社會」必須「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其實就是一場整體社會的「心靈復健工程」。
讓受害者獲得撫慰、加害者承擔起責任,讓人們勇於面對歷史真相,從中學到經驗教訓,提煉出寶貴的人性智慧。政治人物因此而更有品德,更具政治智慧,人民也因社會更加和諧美好而普遍收益。國家長遠來說,也更有人性、更有韌性、更足以入列歷史上的偉大國家之林。
想建構「美德之國」,就需有「發自美德之歷史實踐」,轉型正義就是其中的一個關鍵步驟!
2024-02-28 FB
叁、【轉型正義攸關整體社會的心靈文明】
真正的「轉型正義」從來不是操弄族群仇恨的工具。而是所有族群共同的人性昇華與洗淨。
受害者的洗淨需要透過「放下憂傷,放下仇恨」的心靈工程。
加害者的洗淨需要透過「承認、懺悔、述說真相、搶救歷史記憶」的心靈工程去進行。
與受害者或加害者無直接相關的社會大眾之洗淨,需要透過「了解真相、協助受害者復原、協助加害者懺悔、協助後代子孫記取歷史教訓」這樣的心靈工程。
其中,「認罪懺悔」最為困難。因逃避罪感、恥感、與責任感,乃人性自私本能。所以也導致轉型正義過程中「加害者的缺席」。
各國面對此情況,有各種不同做法。德國面對前納粹與前東德曾經參與屠殺的共犯結構,全數採行司法起訴究責。而南非在民主化後,則對白人的前政府迫害者採取無條件寬容。
台灣一直在面對這樣的抉擇。在「求取正義須挖掘歷史真相,並讓加害者付出代價」與「寬容與和解有助國家社會團結,避免對立鬥爭」這二種思維之間,試圖求取平衡。
這條路還很漫長。不了解這個的人,就只能從政客權鬥的眼光來支持或反對轉型正義了。但了解這個的人,將不會在乎那些虛妄而短暫的權力消長,而是著眼於國家社會長遠的福祉,與心靈文明的永續工程。
2019-03-01 FB
註:轉型正義不是只有政黨的事,所有人都該參與轉型正義,各自扮演好提升彼此心靈的角色。
肆、【臺灣的轉型正義,不只是臺灣人的事】
回到1947年,當時臺灣主權在哪?又是哪個政府有義務依法介入處理臺灣發生大屠殺這回事?
答案是:1947年,日本雖已投降,但尚未拋棄臺灣主權。正式拋棄臺灣主權是在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才發生,且當時並未指定臺灣主權歸屬。
依照國際法,1947年的臺灣,在法律上仍是屬於日本帝國的領土,而擁有行政管理權的則是在太平洋戰區中戰勝日本的美國。當年的蔣介石政府只是協助美國「代行佔領臺灣之實」。簡而言之,1947年的臺灣,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是屬於「日屬美佔」的狀態。
因此,真正要進行轉型正義時,不能忽略美國、日本在228前後,法律上與道義上的責任。這是臺灣的轉型正義與世界上其他多數轉型民主化的國家案例相比,有所差異之處。這一點相當重要。
美國、日本在228的問題上,犯了什麼錯?
美國身為名法律上的戰勝國兼佔領國,最大的錯誤就是姑息、不作為,任由另一戰勝國中國的軍隊屠殺臺灣人,也屠殺中國人,而沒有像對付軸心國那樣直接以軍事力、外交力、經濟制裁等手段積極維持普世正義。
日本身為戰敗國與被佔領國,很難阻止戰勝國軍隊對自己的人民發生任何暴行。然而,明知發生大屠殺,卻完全不聞不問,當作沒事,這種心態就跟命案現場目擊者卻謊稱沒看見一樣,本質上就是「作偽證」的心態。
從日本軍人在南京、朝鮮、臺灣等地統治期間的大屠殺紀錄看來。也難怪戰敗後日本會是這樣的心態。
臺灣的轉型正義,除了追究中國人與臺灣人之外,遲早也要追究美國、日本的責任。
2017-03-02 FB
註:日本在二戰前屠殺殖民地人民的問題,屬於「歷史正義」,也該重視。但這不是「轉型正義」概念處理的範疇。
轉型正義是指政體從專制轉變成民主後,必須對於專制階段的統治不義性加以糾正、還原、修復、究責。目前只有戰後階段的統治不義性能這樣做。
台灣的歷史正義範疇,除了要探討日本統治時代的歷史真相,連早年原住民遭到政治力強迫漢化的歷史,也都該詳細調查研究,還原真相。
2021-10-18 FB
伍、【推動轉型正義之十大原則】
台灣要推動轉型正義的實施步驟原則,必須是:
1.先易後難,逐步實施,而非一步到位。(以免引爆嚴重的政治動盪,形成過大的社會成本)
2.鼓勵優先於懲罰,修復而非報復。(例如,可立法鼓勵並保護「主動講出歷史真相的加害者」)
3.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並行。(總統的宣示決心、各級政府廣泛推動、民間組織與個人力量的促成,全都很重要。)
4.兼顧考慮政治與外交後果。(主要必須考慮歐美日等民主陣營的態度,但不必在意中共的觀點,因為中共本身就是假歷史與司法不正義的慣犯)
5.還原歷史真相,絕不存偽留假。(任何假歷史都不容許存在,絕對糾正)
6.搶救保存史料、證據,優先於揭露史料、證據。(因為後者阻力強大,前者無阻力;如此符合先易後難原則,也降低社會成本)
7.立法慷慨撥預算,協助所有官民機構全面搶救史料、證據,並廣泛施行「修復式正義」的歷史教育。(目前政府投入轉型正義的預算與人力物力都太少,應擴大十倍以上規模。綠營不能因為藍營杯葛就不敢立法!否則對不起全體各代台灣人!)
8.不同意識形態的史觀並存且共同多元呈現,但符合普世價值的史觀,應受官方承認並加以凸顯。(只要符合普世價值原則與必要的學術嚴謹度,官方定調出主流史觀,有助於凝聚全體各代台灣人的歷史共識)
9.立法加強保護散落各處的史料、證據、揭密者、研究者。(政府機構與民間機構往往存在數十年前之資料,經常被無知者丟棄,應全面徵集搶救;此外,應保護擔心遭到報復的資料提供者、口述者、揭密者、調查者、研究者)
10.杜絕不當外力介入干預轉型正義工程。(例如,透過立法與行政力量,打擊並嚴禁利用搜尋引擎排序功能,故意試圖推廣明顯虛假史觀的組織化行為或個人行徑。此外,媒體與政黨也應該有意識地主動澄清、進行「真實無欺史觀」的公民教育)
2021-10-18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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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應勇敢承擔更重大的歷史使命》
黃國書往後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投入轉型正義的工程,協助轉型正義的執行。也唯有如此,才可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個人的贖罪工程」只要真心誠意積極去做,有一天或許能獲得廣泛諒解,進而重回政壇、民進黨、新潮流,都仍有機會。
假如黃國書成功實踐贖罪工程,則有機會樹立良好典範,替無數廣大當年的加害者開闢出一條「心靈淨化之路」!
這樣才可使我國的轉型正義真正大步前進,替今後台灣人的集體精神文明奠定深遠廣大的基礎。
2019-10-18 FB
註:民進黨前立委黃國書遭爆料曾在黨國威權時代替國民黨政府擔任線民,監控並密報黨外人士。此消息引起綠營人士強烈不滿,導致黃國書道歉並宣佈從此推出政壇。他的情況成為值得各方思索轉型正義時重要的參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