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30 20:00:00天光

【韓國瑜遭爆養小三?談言論自由與因果報應】

【韓國瑜遭爆養小三?談言論自由與因果報應】

  

壹、政治分析

 

美麗島電子報創辦人吳子嘉爆料的這個八卦新聞,目前還不算正式的醜聞,除非有更多跡象顯示韓確實有過婚外情或私生子女。韓國瑜的反擊策略也很明確:抓一個高市府技工夜間擅自開門進入市長室拿紅包袋的事來炒作,說是台版水門案。

 

韓營很可能已經掌握情資,許多名嘴與政界都知道韓養小三的傳聞,隨時可能有人爆料,所以韓營才先發制人,企圖打預防針。然而,韓應該真的與王姓女子有什麼引人遐想的關係,(未必就是婚外情,也許就是私下聚賭而已),線索被檢調掌握,且已洩密到外界,吳子嘉才敢用這種方式高調爆料。

 

韓粉不為所動,綠營選民也存疑,吳發現藍綠沒有因此互咬,反而一起質疑吳子嘉爆料真實性。

   

所以吳目前按兵不動,等待時機再爆料。(反正他藉由爆料來測試韓反應,已經收集到資訊,有助於判斷下一步怎麼走。)

 

吳子嘉的爆料對韓國瑜殺傷力目前看起來很小,但隨著總統選戰日逼近,不久後的發展,有可能對韓造成極大的傷害。然而,如果綠營操作不當,也可能反傷自身。柯郭王陣營則希望從中漁利,但未必會如願。

  

吳子嘉此人不是暴衝型的人,試圖用擠牙膏方式爆料,是典型的政治操作。依照局勢判斷,即使無法證實,但在選民心中懷疑「有一定可能性為真」的心理作祟下,仍足以擾亂韓粉對韓的信心。同時又故意高調放話說自己的證據是取自檢調,意圖讓韓粉懷疑蔡政府濫用司法資源,動機明顯。

  

韓國瑜違背通常政治人物「先否認再提告」的慣例,吳才剛爆料,韓就提告,且訴求強打「國家機器介入」,企圖將矛頭指向蔡英文,當成台版水門案來打。對韓來說,私生女這事才有水門案的操作點,而不是吳子嘉爆料前不久的高市府技工闖入市長室的案子。韓市府烏龍指控技工案為竊聽,恐怕不是真的烏龍,而是故意的烏龍,用意或許是為了私生女案預先挖壕溝,架火砲。

 

蔡英文陣營似乎第一時間也知道韓準備這樣打,因此完全沒跟進此議題,而是選擇沉默,算是切割,但不算切格得很乾淨。這樣的切割隱約有不久前另一事件的影子:吳祥輝打柯文哲涉入活摘器官案時,府院黨第一時間挺柯,撇清與吳關係,(此種挺柯行徑切割得很徹地了,但在柯眼中卻仍不夠乾淨,認定就是綠營的人幹的;此種態度同時也引起深綠獨派對蔡的不滿,認為柯替中共隱瞞活摘真相,蔡賴不應該挺柯)。

 

此事主要謎團在於:

 

1.許多人早就聽過此消息。顯然消息來源已經不只一個。忽然在媒體上曝光的原因為何?為何找上吳子嘉來爆料?(怎麼不是韓黑第一名的黃光芹?或其他名嘴?)

 

2.吳子嘉宣稱是從檢調處洩密取得的消息,還扯到陳其邁。此事值得懷疑。聽起來比較像是故意誤導。因為一般而言,爆料者幾乎都不會在第一時間自己告訴公眾消息來源。吳子嘉這樣說,等於在「明示」府院高層濫用公權力,做球給韓國瑜用「水門案」殺球的機會。

 

一般公眾認知吳子嘉屬於綠營,這樣的暗示對民進黨的殺傷力,不見得小於對韓國瑜的殺傷力。再加上柯文哲公開說「確定自己被竊聽」,水門案疑雲,是準備讓民進黨從此不用玩了嗎?

 

其實,如果了解吳子嘉此人的過往,就不會意外他的爆料方式是「一桃殺三士,通殺藍綠白」。

  

吳子嘉是被綠營開除的人。他政治立場是紅的。和許信良、郭正亮同一個路線。就是「親共」。吳這招爆料可說通殺藍綠,企圖引發藍綠惡鬥。還故意扯陳其邁,讓人以為他是綠的。

 

吳子嘉雖曾加入民進黨,但在2019年2月,民進黨台北市黨部決議,提交黨中央,將他開除黨籍。吳此人走許信良、郭正亮的「親中共路線」,是民進黨內少數公開高調的親共人士,經常炮口對綠,批評綠營甚多。吳號稱主張兩岸和解。深綠獨派與扁系對吳一向強力批判。

 

從吳子嘉此人的背景來看,「誰在竊聽?」、「誰在竊密洩密?」背後勢力昭然若揭。

 

筆者早就說過,台灣人對華為、小米欠缺提防的後果,就是隱私大量被中共竊取。從吳子嘉的爆料看來,「藏鏡人穿紅衣」是確定的事!

 

爆料目的:是希望藍營會懷疑綠營濫用檢調公權力,炒作台版水門案。也希望綠營會嘲諷韓與小三。 

 

有藍營名嘴認為吳子嘉這招是在幫柯文哲。不無可能。因為柯文哲也走親共路線,藍綠形象都變差的話,有助於柯文哲坐收漁利。

 

此事背後綠營的角色是如何?是暗助吳子嘉或壓制吳子嘉?目前並不清楚。

 

(中共介入的跡象也隱約存在,中共有動機且經常這樣玩。很多名人桃色風波背後有中共的斧鑿痕跡。)

     

  

貳、相關言論自由與因果業力探討

 

因果原理簡單來說,可濃縮為這句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無盡時空中,人遲早必須承擔自己言行與起心動念的一切影響後果。」又稱為「賞善罰惡律」,這是古今所有智者與聖哲共通指出的宇宙生命運作規律。

 

出於對因果律的深刻認識,佛家與古代印度、東南亞、東亞諸多聖哲共同提倡「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遵守五戒的人,才夠資格稱得上是個「有道德的人」,在因果上也才能繼續享有人世間的福分。

 

在現代社會,許多介於善惡邊緣的行為,若從戒律的觀點來看,有必要分辨仔細。印度聖雄甘地相信古代的不殺生戒,在現代社會應該引申為「非暴力」的思想。這是非常正確的詮釋。

 

同理,不偷盜並不侷限在竊盜財物,也該包含所有搶劫、強奪、偷拍、竊聽、抄襲、剽竊著作權、竊取隱私、竊取個資、違反公益、公義、自由權的強制監控…等等。不邪淫應該引申為「任何不負責任並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的情感與性關係」。因此,若有丈夫對合法妻子進行違反意願的性侵,也應該視為一種「殺生+邪淫」。

 

不妄語則應該引申為「任何言行甚至起心動念,均需遵守誠信原則」。婚外情相當於對元配的背叛,且過程中必然伴隨欺瞞,因此也犯了妄語戒。

 

至於不飲酒,應該引申為對拒絕所有物質與非物質活產生嚴重的沉迷、上癮、與濫用,而對身心或他人造成傷害。因此,吸毒、飲酒、或非常嚴重的菸癮、性癮、藥物成癮…全都應該視為犯了酒戒。

 

對於五戒,不只個人應該遵守;即使對於他人,也應該盡可能推廣、宣導、勸他人遵守,才是積極的善業。反之,若他人破壞或不遵守五戒,而你卻加以鼓勵,則屬於惡業。

 

然而,對因果原理有一定了解且相信有因果報應,則建議今後看待任何善惡問題,都要更冷靜深思,不要輕易跟著道德魔人喊打喊殺,但也不要以為姑息的鴕鳥心態是對的。因為「善惡」往往不能從現象本身去判定,而是要從「心意動機」出發,並綜合「身語意」的所有行為起因、手段、後果,才能準確判斷。

 

韓養小三這事假如是真的,則韓國瑜犯了通姦且隱瞞撒謊,當然造了「邪淫+妄語」的惡業。這樣的人選總統,對台灣絕不是好事,也是不良示範。因此,有證據的人若揭發真相,有促進公共利益的正面意義。這是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價值與精神所在。

 

然而,假如真有司法高層或境外勢力故意利用韓養小三的證據來提供給反韓陣營操作,則「通姦撒謊者選總統」和「惡意爆料鬥爭」,到底哪個行為造業較重?

 

答案是:若爆料者其實是抹黑,或者證據來源根本是非法不正當手段取得(竊密、故意洩密、或恐嚇勒索取得...等),則此種惡意爆料的罪惡,通常更大於婚外通姦。

 

因為,若證據是捏造,屬於抹黑,在因果上是屬於嚴重的妄語。若證據為真,但取得的過程是竊密或恐嚇等非法手段取得,則雖然不犯妄語,卻犯偷盜,也犯殺生(故意毀滅他人的政治生命,也屬於廣義的殺生)。

 

韓若有撒謊,是為了遮掩通姦事實,而通姦最多傷害三組家庭,並成為公眾不良示範,但影響整體社會大眾的程度有限,且未必會直接影響政治人物對公務的公正執行與否。但濫用司法於政治鬥爭,則是腥風血雨,直接影響誰當選誰落選,可說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的發展走向。造業當然更直接。(為了遮掩邪淫而妄語,和為了毀滅他人形象而妄語,或是不妄語卻犯偷盜與殺生,嚴重程度不同。)

 

通姦撒謊與惡鬥,同樣是有傷害性的罪惡。現代台灣人婚外性關係氾濫已經很嚴重,不差韓國瑜一人。但司法公正性卻直接影響民主體制的健全與國家社會能否長治久安。只要出現疑似台版水門案,都對司法公信力與民主政治品質造成重大傷害。

 

結論:

  

1.言論自由應以促進公益為前提,而非淪為鼓勵惡鬥。因此筆者不贊成誹謗除罪化。那樣只是在鼓勵不負責任的惡劣言論。可能導致言論市場上的劣幣逐良幣效應。有誹謗罪把關,言論市場的整體品質才有可靠性,有助於促進良性言論流通。

  

2.對於他人隱私進行輿論操作,如同公審式司法,首先要檢驗證據來源是否乾淨,其次才對當事人進行審判,決定善惡。

 

3.公眾人物的私德未必直接影響公益,但至少會有示範效應,屬於間接影響。

 

4.法律哲學上的毒樹毒果理論(非法手段會扭曲司法正義),符合因果原理。因果觀念接近自然法哲學觀。但毒樹毒果考量所導致的證據排除,只是現代司法為了讓正義的勝負更加明確而設計,難免導致真實司法正義的扭曲。然而,因果原理則更為廣大,沒有「證據排除」這回事。凡是發生過的一切,都是冥冥中的證據。所有的責任,最終還是要毀歸自己承擔。

 

 2019-07-23 FB

 圖片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