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4 19:04:13烏龍三缺一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歌手潘玮柏、莫文蔚、郑欣
07-01-23
文市函〔2007〕3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籍歌手潘玮柏、英籍歌手莫文蔚、加拿大籍歌手郑欣宜,于2007年1月17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抄送:北京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美国、英国、加拿大使馆。
编辑:殷平
文市函〔2007〕3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籍歌手潘玮柏、英籍歌手莫文蔚、加拿大籍歌手郑欣宜,于2007年1月17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抄送:北京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美国、英国、加拿大使馆。
编辑: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