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6 00:39:36tree

買春不犯法?


在電視新聞上看到警察抓賣春女子,已是司空見慣的畫面了,
但我卻越看越不對勁、越想越納悶,
那些衣不蔽體、四處躲藏的女子錯在哪兒呢?
我們這個社會真奇怪,為什麼只抓賣春的人,不抓買春的人呢?
自古以來女人去賣笑賣身並非天性使然,而是為了謀生,
而會有這種謀生之道是因為有市場需求,也就是男性的慾望。
所以為什麼被指責違背道德、被法律處罰的只有賣春的女子,
而不包括買春的男性呢?這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嗎?
(當然,如果反過來,抓牛郎而不抓女客,也是不對的)
如果一個社會真的要禁止色情行業的話,應該是買賣雙方都違法才對啊!
不然,這只是個偽善的社會。

京都子 2007-03-17 12:21:07

你說得沒錯
德國娼妓是一種職業
有勞健保與退休金
當然
也有男娼ㄚ
我不認為娼就是女體物化或男體物化
那們這樣的思維是
以情愛為基礎的作愛就不是物化?
是嗎?我很懷疑!
何謂物化?是不尊重人本的操弄,而不僅限於某種器官的用途。
我們在乎的是若有人選擇這樣的工作
我們是否能保障他們的自由選擇工作權與保障福利

女權主義最怕落入自己位階的狹窄思考
卻遺忘自己視角之外的自由

為什麼社會既得利益者 可以用財閥聯姻與政治交婚的方式
或者伴遊 或者假借利益輸送
行公然合法嫖來嫖去的事實呢?
女權主義者可以批判其合法性
不是嗎?
為何專挑中下階層的嫖妓(嫖男或嫖女開刀)?

況且
女權主義是分許多層次的

我主張無性別的權益平等!

以個人淺見
我沒有接觸女權主義
只是在大學與研究所時上過課而已啦
小小意見!

版主回應
您以全人類的角度觀之
關懷的是更寬廣更深層的平等
我贊同以不分階級、性別或民族的視野來觀照人間 :)
2007-03-18 11:07:51
tree 2007-03-15 21:37:30

德國的社會有公娼制度
有制度的管理可避免性病、性犯罪等社會問題
性為人之本能 越禁似乎只會越亂
就像防止水患 不能只築堤防堵 還要疏導水勢

但是以女權的角度觀之 還是不樂見女體被物化吧

京都子 2007-03-14 21:07:35

我個人覺得公娼有其必要存在
想想,中低收入者去哪兒解決生理問題呢?
為什麼富商包養女星就沒有罪?
名模伴遊小開也有理?

就偏偏那種弱勢者找不到慾望出口
就肯定會被抓呢?

那影劇版的富商與名女人
不就通通該送警局?
誰比較敗壞風俗呢?

還有罰娼不罰嫖
這也說不過去吧?!
若說性交易有罪
那麼共犯結構應該兩者都罰

販賣到買與購買盜版都要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