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06:00:00阿楨
斯賓諾莎:名哲學家6
斯賓諾莎
斯賓諾莎的肖像印在舊1000荷蘭盾鈔票上,那是荷蘭2002年引入歐元前的法定貨幣。
【圖博館】:緣現論(3) 2、SPINOZA
Spinoza和Kant是西方少數能將思想表達地如此結構嚴謹、用詞精確的哲學家,其因當然得力於歐氏幾何,而史氏的《倫理學》(一六0)更是完全以:界說、公設、命題、推理等程序來寫,以下簡述其中的〈論神〉,至於析判可省。
他首先界說:(3,代表界說三)實體,指在自身內通過自身而被認識的東西。(4)屬性,指由知性看來是構成實體的本質的東西。(5)樣式,指實體的分殊,亦即在他物內通過他物而被認識的東西。(6)神,指絕對無限的存在。(7)自由,指凡僅由自身內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為僅由它自身決定的東西叫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為均按一定的方式為他物所決定叫必然。
再來提出公設:(1)一切事物不是在自身內,就必在他物內。(2)一切事物,如果不能通過他物而被認識,就必定通過自身而被認識。(3)如果有確定的原因,則必定有結果相隨,反之則無結果。
而後可得命題:(1)實體按其本性是先於它的分殊。證明。據界說三、五。(8)每一實體必然是無限的。證明(在此省略)。(11)神、或實體具有無限多的屬性,而它的每一個屬性各表示其永恆無限的本質必然存在。(14)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也不能設想任何其他實體。證明。如果神之外還有別的實體,要說明這個實體就必後憑藉神的屬性,這樣就有兩個具有相同屬性的實體,但此違命題五,所以神才是唯一實體。(15)一切存在的東西,都存在於神之內,沒有神就不能有任何東西存在,也不能有任何東西被認識。接著,史氏還推論出神是萬物的動力因、第一因,神是無形體無心靈無情欲,只有神才是自由故人無自由意志。
巴魯赫•斯賓諾莎
巴魯赫•斯賓諾莎(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西方近代哲學史重要的理性主義者,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 斯賓諾莎出生於阿姆斯特丹的一個從西班牙逃往荷蘭的猶太家庭。年輕時進入培養拉比的宗教學校,在艱難的生活條件下,他仍然堅持哲學和科學的研究,他的思想通過通信方式傳播到歐洲各地,贏得人們的尊重。他的主要著作有《笛卡爾哲學原理》、《神學政治論》、《倫理學》、《知性改進論》等。
簡介
斯賓諾莎(1632年11月24日(壬申年)~1677年2月21日)接受了拉丁語的訓練,而正是憑藉著拉丁語,斯賓諾莎得以接觸笛卡爾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漸漸脫離所謂正統的學說範圍,並最終在24歲時被逐出了猶太教會堂。他最後搬出猶太人居住區,以磨鏡片為生,同時進行哲學思考。斯賓諾莎此後一直過著隱居的生活。1673年普魯士選帝侯曾邀請他到海德堡大學擔任哲學教授,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過斯賓諾莎婉拒。他在45歲時就去世。
家世
斯賓諾莎的祖先是居住在西班牙的斯雷翁省埃斯賓諾莎(Espinoza)鎮的猶太人。1492年,因西班牙政府和天主教教會對猶太人的宗教和種族迫害,舉家逃難到葡萄牙。後又於1592年逃亡到荷蘭。祖父亞伯拉罕•德•斯賓諾莎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猶太商人,曾在阿姆斯特丹猶太人公會擔任要職;父親邁克爾•德•斯賓諾莎繼承其父的事業,在阿姆斯特丹經營進出口貿易,並擔任猶太人公會會長和猶太教會學校校長。
生平
斯賓諾莎出生于荷蘭。他的父母親以經營進出口貿易為生,生活頗為寬裕,斯賓諾莎也因此得以進入當地的猶太神學校,學習希伯來文、猶太法典以及中世紀的猶太哲學等。磨鏡片這項工作傷害了他的健康,他在工作的時候吸入了大量的硒塵,這與他的死因--肺癆有直接的關係。
《倫理學》
斯賓諾莎的著作中最偉大的莫過於《幾何倫理學》(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簡稱《倫理學》),該著作一直到斯賓諾莎死後才得以發表。該書是以歐幾裡得的幾何學方式來書寫的,一開始就給出一組公理以及各種公式,從中產生命題、證明、推論以及解釋。他的其他兩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學政治論》(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論》(Tracta Atus Politicus')。《神學政治論》的主題是聖經批評與政治理論,而後者則只談政治理論。
斯賓諾莎的《倫理學》討論三個不同的主題。他首先從行而上學講起,再轉論各種熾情和意志心理學,最後闡述一種以前的形而上學和心理學作基礎的倫理觀。形而上學是笛卡爾的變體,心理學也帶霍布士遺風,但是倫理學卻是獨具一格。
形而上學:
斯賓諾莎的行而上學體系是巴們尼德所創始的那樣類型的體系,實體只有一個,就是“神即自然”;任何有限事物不獨立自存。笛卡爾認為有神,精神,物質三個實體(當然他認為只有神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實體,因為所謂實體,笛卡爾認為是能夠自己存在而其存在並不需要別的事物的一類事物)。斯賓諾莎則絕不同意這種看法,在他看來,思維和廣延全是神(即自然或實體)的屬性(attributus)。神還具有無限個其他屬性,因為神必定處處無限。個別靈魂和單塊物質在他看來都是形容詞性的東西,這些並非實在,不過是“神在”的一些相。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種個人永生絕無其事,只能夠有越來越與神合一這種意義的個人永生。有限事物由其物理上或者邏輯上的境界限定,換句話說,由它並非某某東西限定:“規定即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只能有一個,它必定絕對無限。
按照他的一意見,一切事物都受著一種絕對的邏輯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領域中既沒有所謂自由意志(free will),在物質世界也沒有什麼偶然可言。凡是發生的現實都是神的不可思議的本性的顯現,所以各種事件按照邏輯講就不可能異于現實狀況。這種學說在罪惡問題上引起了困難。有一位批評者說,按照斯賓諾莎講,萬事皆由神定,因而全是善的,那麼,對於殺人與盜竊而言也叫善嗎?斯賓諾莎回答,在這兩個事件中肯定有地方是善的,只有否定性的地方惡,可是,只有從有限的眼光來看,才存在所謂否定。唯獨神完全實在,從神的角度看,沒有否定。因此,我們覺得是罪的事實,被作為整體的部分去看時,其中的惡並不存在。
情感理論:
這一部分放在關於精神的本性與起源的行而上學討論後面,這個討論到後來推出“人的精神對神的永恆無限永恆的本質有適當的認識”這個驚人的命題。“熾情擾亂了我們的心,蒙蔽住我們對於整體的理智見解。”據他講“各個事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愛,憎,和紛爭。第三卷講述的心理學完全是利己主義的心理學。按照他的意見,“自我保全”是各種熾情的根本動機,但是我們自身當中的實在,肯定性的東西,乃是把我們與整體統合起來的東西,並不是保全外表分離狀態的東西,我們一體會到這一點,自我保全就改變性質。
倫理學:
在斯賓諾莎看來,我們所遭遇的一切實情只要是我們自身產生的,就是善的;只有從外界來的事,對我們講才是惡的。“因為一切實情凡其致因是人的,必然是善的,所以除非通過外界原因,否則惡講不能降臨與人”。所以很明顯,宇宙整體遭受不到任何惡事,因為他不受外界原因的作用“我們是萬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們遵從自然理法,如果我們對於這點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們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部分,換句話說即我們自身當中較良好的部分,必定會默受臨頭的事,並且努力堅守此種默受”。人只要不由本願,就是受奴役;但是,只要人借助知性把握了整體的唯一實在,人即使自由的。《倫理學》的最後一卷發揮這個學說的種種內在含義。斯賓諾莎不像斯葛多派反對所有的感情,他只是反對熾情,也就是讓我們自己顯示的在外界力量之下出於被動狀態的那些感情。
哲學思想
哲學上,斯賓諾莎是一名一元論者或泛神論者。他認為宇宙間只有一種實體,即作為整體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這個結論是基於一組定義和公理,通過邏輯推理得來的。斯賓諾莎的上帝不僅僅包括了物質世界,還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認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組成部分。斯賓諾莎還認為上帝是每件事的“內在因”,上帝通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所以物質世界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擁有完全自由的,而人雖可以試圖去除外在的束縛,卻永遠無法獲得自由意志。如果我們能夠將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麼我們就愈容易與上帝合為一體。因此,斯賓諾莎提出我們應該“在永恆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在倫理學上,斯賓諾莎認為,一個人只要受制於外在的影響,他就是處於奴役狀態,而只要和上帝達成一致,人們就不再受制於這種影響,而能獲得相對的自由,也因此擺脫恐懼。斯賓諾莎還主張無知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對於死亡的問題,斯賓諾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關於死的默念,而是對於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徹底地實踐了這句格言,對死亡一直十分平靜面對。
斯賓諾莎是徹底的決定論者,他認為所有已發生事情的出現絕對貫穿著必然的作用。他認為,甚至人類的行為也是完全決定了的,自由是我們有能力知道我們已經被決定了,並且知道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所以自由不是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說"不"的可能,而是說"是"並且理解為什麼事情將必須那樣發生的可能。
斯賓諾莎的哲學非常類似斯多葛哲學,但是他在一個重要的觀點上與斯多葛哲學有尖銳的分歧:他完全反對他們動機可以戰勝情感的觀點。相反,他主張情感只會被另一個更強的情感取代或戰勝。他認為,在主動情感和被動情感有關鍵的分別,前者是相對可以理解的而後者不是。他也認為,具有被動情感真實動機的知識可以將其轉化為主動情感,因此預見了西格蒙德•佛洛德心理分析的一個關鍵的思想。斯賓諾莎的哲學體系對之後17世紀的科學運動的意義在於其決定論的解釋,為此後的科學一體化提供了藍圖。他對後來的哲學家,例如謝林馬克思、愛因斯坦、謝林、費爾巴哈等人都有過影響。
主義思想
斯賓諾莎主義是具有無神論或泛神論性質的哲學學說。斯賓諾莎否認有人格神、超自然神的存在,集中批判了神學目的論、擬人觀和天意說,要求從自然界本身來說明自然,他認為構成萬物存在和統一基礎的實體是自然界,也就是神。他開創了用理性主義觀點和歷史的方法系統地批判《聖經》的歷史,考察了宗教的起源、本質和歷史作用,建立了近代西方無神論史上一個較早和較系統的體系。克服了笛卡兒二元論的缺點,把唯理論與唯物主義和泛神論結合起來。以後的哲學家稱具有這種特徵的學說為斯賓諾莎主義。
http://baike.baidu.com/view/145590.htm?fromId=42663&redirected=seach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