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6 07:09:19阿楨

政治狼狗

DPP不論在朝或在野時老像野狗般地叫「馬政治迫害」。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001150/20081103063009

DPP狼來了叫多了,反倒是一些藍委會咬人的狗不會叫,乾脆將選舉訴訟改三審。

捐2000香油錢 李乙廷丟立委【聯合報記者白錫鏗08.12.11

苗栗縣國民黨立委李乙廷,被控在去年立委選舉期間,以捐助選區內多個社團、廟宇款項方式賄選,台中高分院查出他從未捐助這些團體,卻在選前捐助,企圖影響受捐團體成員的投票意向;合議庭認為他假捐助名義賄選,昨天判他當選無效,本案至此定讞。
李乙廷確定將喪失立委資格,苗栗縣政府表示,縣選委會收到內政部解除李乙廷立委職務的公文後,再於解除職務之日(判決確定之日)三個月內辦理補選。
「我與總統馬先生一樣,最相信司法,沒想到會有這種結果!」李乙廷得知判決相當失望,他說,從總統選舉到地方小選舉,參選人到寺廟添香油錢,從來沒被認定賄選,何況捐款都由義工出面,只有幾千元,「如何能影響投票呢?」
本案民庭與刑庭見解全然不同,苗栗地院與台中高分院民事庭認為已影響選情,都判決他當選無效;但刑庭採嚴格證據原則,李乙廷被控違反選罷法方面,一、二審皆無罪,二審檢察官也未上訴,刑事無罪確定。
民事方面,台中高分院查出李乙廷與競選團隊工作人員賴意晴(縣農會會務課長)、林玉華(縣農會職員),共同協議於去年六月至十月,利用苗栗縣苑裡鎮、竹南鎮等社區發展協會、長壽俱樂部、長青協會及廟宇舉辦活動時,分別捐助兩千元至一萬元,或捐助牛奶、啤酒等物賄選。
檢察官查獲賴意晴、林玉華涉嫌賄選,並查出捐助單據由賴保管,二審合議庭查出李乙廷過去對這些團體沒有任何捐助行為,認定李乙廷是假借捐助名義向這些團體成員賄選。
不過,刑事庭法官調查「假借捐助名義」案情,認為檢察官應負舉證責任,而檢察官無法證明實際捐助人與李乙廷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十六件疑似賄選捐助,除一件捐助款項達一萬元,其餘金額僅兩千元,符合一般社會常理,難認定是假借捐助賄選。

選舉訴訟改三審》馬急踩煞車 國民黨暫緩推案【聯合報記者范凌嘉08.12.12 
 
國民黨立委擬修選罷法,將二審定讞改為三審定讞,引發軒然大波。據了解,馬英九總統致電國民黨副主席吳敦義、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等人,關切本案進度;馬總統希望國民黨立院黨團「顧及社會觀感」,不可強度關山。在府院黨密集磋商下,國民黨昨天決定暫緩推動選罷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修正草案。
知情人士透露,「黨主席吳伯雄原本就沒有要推動本案」,但由於多名黨籍立委有案在身,面臨生死存亡的煎熬,黨中央承受不少壓力,「在維護黨譽與兼顧立委權益,陷入兩難處境」;秘書長吳敦義認為,修法與否,仁智互見。
吳敦義說,黨中央決議暫緩推動本案,「等社會氛圍緩一些再說」,未來若要處理,也須經過黨團大會決議。
昨天上午總統府舉行輿情會議討論此事,與會者都一籌莫展,會議紀錄只寫著「繼續觀察各界反應」。馬總統驚覺情況嚴重,若放任不管,很可能會到無法收拾的地步,他親自致電吳敦義、林益世等人,討論解套方式。吳敦義昨下午約見黨團書記長張碩文,決定暫緩推動此案。
黨職幹部透露,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與立法院長王金平都在不在國內,在「家中沒大人」的情況下,確定將暫緩處理,國民黨團不會強度關山。
巧合的是,提案立委林滄敏昨天下午到總統府面見馬總統,林原以為馬英九會當面詢問他選罷法修正,但馬僅就國內經濟議題表達關切,對選罷法隻字未提,讓林滄敏也納悶。
林滄敏表示,選罷法修正草案他早提案,與現在的敏感時機無關,該不該修法可受公評,法律不應受政治影響,若法律有不宜之處,該修法就修法。
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說,針對今天立法院會,黨團並未發出動員令,也未規畫舉行黨團大會,在未經全體黨籍立委討論前,不會處理這項修法案。
【記者林河名、苗君平/連線報導】為阻擋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所提選罷法第一百廿七條修正草案,企圖將選舉訴訟由二審終結改為三審終結,民進黨立院黨團已發出今天院會的甲級動員令,揚言「誓死抵抗」。
【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藍委有意修法將選舉訴訟改為三審定讞,中選會主委張政雄昨天發出新聞稿強調,形同鼓勵賄選,大開民主倒車,黑金勢必更嚴重,對我國選舉制度將會產生極不良影響。
 
今將闖關 不甩馬英九 藍委強修選罷法>中時08.12.12羅暐智

     攸關當選無效訴訟是否改為三審定讞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二七條修正草案》,儘管府院黨定調再研議,但昨日國民黨內氣氛異常詭譎;在立委李乙廷當選無效案發酵下,越來越多黨籍立委挺身支持,今日選罷法修正案,不排除個別立委自行闖關,三讀機會不低。
     雖然藍營對外宣稱不動員、不處理,但綠營仍動員以防突襲。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民進黨立委人數僅廿七人,處於絕對劣勢,就算國民黨不用黨團名義表決此案,藍營個別立委「隨便找一找就超過廿七個」,還是可能強勢通過不符社會期待的修法。

     李乙廷案發酵 府緩處理壓不住

     知情人士透露,在李乙廷當選無效案確定後,國民黨高層私下探詢黨籍立委的意見,發現主張替李乙廷討回公道的黨籍立委越來越多,總統府也很為難,但仍認為「不宜今日處理」,因此昨日下午總統府核心幕僚也到立院與黨鞭溝通,再次傳達府方立場。
     在各界壓力下,國民黨內原傾向暫緩處理選罷法修正案,但在李乙廷案件發酵下,讓此案有了轉變。不少黨籍立委擔心,「如不儘早完成修法,恐怕離開的人會更多」,很多國民黨立委主張「私了」。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他對此案沒意見,這也不是他個人能決定的事,得等到黨主席吳伯雄返台後再做決定,之前會開黨團大會凝聚共識。為了迴避此案,黨團書記長張碩文也未發出甲級動員令,也不舉行黨團大會。

     自行闖關 當選無效將改為三審

     李乙廷昨日召開記者會,除向選民道歉外,並公開支持選罷法修正草案,希望藉由多一次審慎斟酌,可以多一層保障,以符合公平正義。
     昨日記者會,不少中南部國民黨立委挺身支持。王進士表示,人人都有人權,不應將參與選舉的政治人物當作牛鬼蛇神,看到選罷法修法就滿口仁義道德,讓有冤屈的人無處申訴。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呂學樟也公開喊話說,黨團不應該鄉愿,不應人云亦云,受到壓力就退縮,若法理正常就應該支持法理,不能因少數人反對就不修。
     馬系立委吳育昇則說,李乙廷案確實有爭議,但選舉訴訟過去被多所批評,二審定讞要不要修正成三審,應該要整體考量社會感受、司法審判效率及內容公正性。他仍認為在處理此議題上,要非常戒慎恐懼。
 
(楨:中時猜不準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490208/20081213071649

選罷法修正案 遭技術性擱置【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08.12.12

立法院院會上午處理備受外界關注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黨團尊重立委個人提案,但必須顧及社會觀感。立委林滄敏提案將當選無效由二審定讞改三審定讞一案,雖列院會討論事項第12案,朝野協商決議本次會僅處理前6案,技術性擱置。
至於另一案同樣由林滄敏提案,將涉嫌賄選等案一審被判有罪必須停職的規定,改為三審有罪確定才停職,列入今日院會報告事項,遭民進黨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林益世說,選罷法修法須開黨團會議獲共識後,再由黨中央協調,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目前雖訪日,但完全了解國會運作程序。媒體報導與社會觀感對修法有不同見解,立委修法也有依據,不能剝奪立委討論機會,討論不等同結論,黨已聽到社會疑慮,如何取得平衡,國民黨不會讓大家失望。
提案立委林滄敏說,他早在上屆任期已提案修法,不是針對藍委官司而提,更沒有要求此敏感時間點完成修法,司法制度問題應該回歸司法制度討論。他說,當初提案時,相較藍營,更多綠營政治人物找他陳情、出席協調會,包括鄉鎮長等,都留下了議事紀錄,現在反過來攻擊他的人都是政客。
民進黨力擋 不排除上街頭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選罷法特色就是速審速決,美日英等國都是一審定讞,若我國選罷法二審改三審定讞,等於直接鼓勵賄選,國民黨強行闖關,除了民進黨全力抵抗外,全國人民也在看,國民黨付出的代價會超過它所能承受的,民進黨也不排除走上街頭。

立委補選》李乙廷老婆 將代夫出征【聯合報記者李祖舜08.12.12
 
當選無效定讞的國民黨前立委李乙廷昨天宣布,他的妻子陳鑾英將投入立委補選,循國民黨黨內機制爭取提名,並參選到底,他的服務處都不會關門,繼續為選民服務。
陳鑾英說,得知判決結果,夫妻抱頭痛哭,丈夫告訴她「司法不公,請妻含淚參選」,她同意代夫出征,為夫討公道。
李乙廷在林滄敏、蕭景田、鄭汝芬與王進士等多位國民黨立委陪同下,在立院黨團辦公室舉行記者會,但黨團幹部卻無人到場聲援,黨團也將牆上國民黨黨徽用簾幕遮住。
李乙廷說,選舉期間捐贈廟宇香油錢,祈求順利當選,是民間習俗,但法院卻以此宣判他當選無效,推翻六、七萬支持他的選民所做的抉擇,讓他覺得不可思議。
【記者葉英豪、苗君平/連線報導】「呷飽太閒才去選舉!」被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視為「強棒中的強棒」的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昨天得知又有人「點名」他去補選苗栗縣立委,告訴友人說:「請外界不要再消費侯友宜了。」
苗栗縣立委三個月內要補選,民進黨究竟是推杜文卿或葉菊蘭?蔡英文說,黨內戰將如雲,「像侯友宜就是強棒中的強棒」。
侯友宜的戶籍仍在台北市,不符在投票日之前四個月遷籍才能參選的規定。
 
李乙廷案的法律與人情【聯合報黑白集08.12.12 

看到這個新聞標題,許多人感觸複雜。有幾個候選人未捐過香油錢?捐了二千元香油錢就被法院判定賄選,而喪失立委資格,會不會「太超過」?
這的確是一個法律與人情的爭議話題。立委李乙廷被控在選舉期間,對選區內多個團體及廟宇提供捐助共十六件;除一件捐助達一萬元,其餘皆二千元,另則捐輸牛奶、啤酒等物。李乙廷辯稱,自總統以下,哪一個候選人不捐香油錢?何況皆是「義工」代捐?其實,在李乙廷案中,刑事庭與民事庭對是否賄選的認定竟然亦大相逕庭,刑庭判無罪,民庭判有罪!
刑事法庭認為,是否成立賄選的對價關係,檢察官應負舉證責任,但檢察官不能證實捐助人(義工)與李乙廷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何況,捐助之金額不高,「符合一般社會常理」,難認定係藉此賄選。因此判無罪。但是,民事庭卻認定,查李乙廷「過去對這些團體未曾有過捐助」,可見是藉捐助進行賄選;完全出於法官的自由心證,判定有罪。
在本案中,法律裁量與人情感受不同,甚至刑事庭與民事庭的裁量標準亦不同。但是,維護選風的最後防線畢竟仍是法律;否則,到廟裡送香油錢及到長春協會送啤酒,其「一般社會常理」的標準如何,當如何界定?
今日立法院將對選舉訴訟是否維持「二審定讞」進行審議,不宜受到李乙廷案的影響。畢竟,李案的問題在法官心證不同,不能因此就輕率改變「二審定讞」的大架構,尤其更不可改變「各審級限六個月審結」的規定。
若問李乙廷案給候選人們什麼教訓?一句話:選風更乾淨一些即可

李案判決不公? 法部:民、刑事證據法則不同【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08.12.12 
 
國民黨立委李乙廷日前在刑事部分被認定無賄選獲判勝訴,但民事部分昨日卻遭判當選無效定讞。對有立委質疑判決不公,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上午解釋,民事與刑事兩者要求的證據法則不同,當然會發生不同判決結果,各國都會發生。
李乙廷的官司在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刑事庭認定「無從認定係賄選之對價」,判定他勝訴,檢方未再上訴,但才相隔沒多久,同一法院的二審民事庭法官卻有完全不同認定。吳陳鐶上午列席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民事與刑事要求的證據法則不一樣,民事部分原告只要主張有利於己的事實,提出有利證據,就可判決勝訴,但刑事案件不同,須有達到超越合理的懷疑(BeyondaReasonableDoubt)的證據才可判決有罪,當然會發生不同結果。
至於立委提案修法,主張將當選無效之訴由二審定讞改為三審定讞,吳陳鐶表示,是否採三審是訴訟制度的問題,也是立法政策的問題,不是法務部主管。
不過,具法律背景的國民黨籍立委吳志揚表示,明明是可以刑事附帶民事一起處理的案件,為何要民、刑事分開處理?法務部這種說法只有學者聽得懂,選民聽不進去。
【記者吳志雲/台北報導】
立委李乙廷被控賄選的刑事官司獲判無罪,但民事部分的選舉訴訟,卻被判當選無效確定,形成同一案件,民、刑事庭產生相反的結果,對此,法界人士表示,民、刑事庭本來就是獨立審判,不受對方拘束,但類似同一案件發生結果相反的歧異情形,仍屬合法,但較不常見。
法界人士說,舉簡單的例子來說,例如將別人的東西弄壞了,行為可能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卻構成損害賠償,所以刑事沒罪,但民事部分必須賠償,這種小案件的例子常有,但像選舉訴訟這種案子則又另當別論。
據了解,該案民庭與刑庭見解全然不同,苗栗地院與台中高分院民庭都認為已影響選情,判決李當選無效;但刑庭則採嚴格證據法則,因此,形成李乙廷被控違反選罷法部分,一、二審皆無罪,二審檢察官也未上訴,刑事因而無罪確定。
 
選舉訴訟改三審》司院、法部都反對【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08.12.12

立法院院會明天將處理「選罷法第127條修正草案」,雖然國民黨立委李乙廷選舉官司被判當選無效確定,但司法院和法務部對於選舉訴訟,從現行「二審終結延至三審」,以及「取消法院六個月審結」的修法方向,仍表反對立場,並希望維持現狀,以利選舉官司速審速結。
司法院官員指出,選罷法的主管機關雖是內政部,但選舉發生訴訟時,均是由各地法院負責審理,因此,司法院對於立委上述欲修法的內容,乃有表示意見的立場。
司法院指出,現行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雖比三審終結少了一個審級可能翻案的機會。不過,從當初選罷法的立法意旨來看,選舉訴訟採現行的二審終結確有其道理。
司法院官員指出,以立委選舉而言,任期也不過四年,如果選罷訴訟由現行的二審終結,改為三審終結,加上取消一審級在六個月審結的規定,屆時,選舉官司恐將發生延宕的情形,部分官司可能在當事人任期屆滿,都無法結案,最後,即使作出判決也無實益
法務部也反對將目前選舉訴訟從現行的二審終結延至三審才定讞的修法方向,法務部官員說,選舉發生的糾紛必須速審速結,對參選人才有意義,否則,官司一拖再拖,即使有了結果,也是遲來的正義。

冷眼集》邏輯不通 人民不會接受【聯合報記者林河名08.12.11
 
國民黨立委李乙廷昨天被判當選無效確定,讓其他官司在身的立委「剉咧等」,也讓選舉訴訟的修法更加蠢蠢欲動。但這項修法到底傳遞什麼進步價值?如果不見公益,只見私利,教人民如何接受?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提案修正選罷法,主張刪除二審終結及每審應於六個月內審結,理由之一是不能接受法官速審速結、不顧被告權益的「虛偽正義感」。
純就被告的審級利益而言,現行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當然比三審終結少了一次可能翻案的機會。不過,民刑事訴訟三審制只是原則,並非絕對,例如內亂、外患案件以高院為第一審,上訴至最高法院即終結;民事簡易訴訟程序也是以二審終結為原則。因此,以「虛偽正義感」批判現行採二審終結的選舉訴訟制度,未免過於簡化。
然而,過去的選舉訴訟,經常拖到當事人卸任還未終結,就算最後作出判決也無實益,因此備受詬病。目前的規定,正是改正這項缺失而做的修正。事實上,二審終結的選舉訴訟已行之多年,並未出現重大爭議,此刻修法只會讓不肖的參選人有恃無恐,更加敗壞選風。
尤其,選舉訴訟的特殊性,在於當選人有任期限制。如果選舉的公平性或當選與否有爭議,卻不能盡速釐清,勢必影響公職任期及民眾權益。透過適當的制度設計,讓這類訴訟加速審判、定讞,誰曰不宜?
前總統陳水扁涉案被羈押,國民黨立委正提案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準備把貪汙等案件從三審定讞才停止禮遇,改為一審判罪就停止,正是擔心「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如果遇到自家立委涉及選舉訴訟,卻急著把二審終結放寬為三審終結,延後訴訟確定之日,不僅邏輯不通,社會也不會接受。

【DPP】

王清峰:剪髮經邱同意【聯合報記者蕭白雪08.12.02
 
邱義仁昨天被台北市調查處借提,他在看守所內剪短的髮型首度曝光,綠營立委質疑所方為羞辱邱義仁,才將他頭髮剪短,法務部長王清峰挺身為監所人員辯護,認為這種說法是汙衊、抹黑監所人員,並強調是為邱義仁好、且徵得他同意才幫他剪髮。
王清峰也表示,至於陳水扁等其他人的頭髮,本來就是短式,暫時不需要修剪,處理上沒有歧視待遇。
邱義仁昨天被借提到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訊休息期間,調查員跟他閒聊剪短髮的事。邱義仁說,看守所人員看他頭髮太長,問他要不要剪一剪?他回答「好呀!」就剪短了,沒有特別理由,也沒有人強迫他剪髮。
調查員告訴邱義仁,他改變髮型的事引起軒然大波。邱義仁表示,不知道律師為什麼要向外界透露他剪短頭髮的事,也不知道律師的用意何在。
立委蔡煌瑯批評,神秘的微笑與長髮是邱義仁的代表,沒有長髮就不是「喇叭」(邱義仁綽號),他認為看守所將邱的長髮剪掉,目的只在羞辱他。
王清峰說,看守所管理被告頭髮,本來就以「簡樸舒適」為原則,加上監所內顧及安全問題,沒有吹風機,留長頭髮如果在天氣冷的時候,洗髮後較不容易乾、容易感冒,看守所是徵得邱義仁同意,才幫他剪成三公分的平頭。
 
炫耀手銬的貪汙犯【聯合報黑白集08.11.13 
 
陳水扁高舉手銬的那一幕,成為全球媒體的焦點鏡頭;他如此慷慨豪壯地向世界炫耀他的手銬,究竟是出於何種心態?
陳水扁高喊「司法冤獄」、「臺灣加油」;他不承認犯了貪汙罪,而自稱是為了「臺灣國」而坐牢的政治犯。這樣的心態,有三種可能:
一、他若自慚是貪汙犯,會有羞愧心,就會將手銬掩藏起來;二、他若自命是政治犯,他就會展示手銬,以示悲壯;三、他若明知自己是貪汙犯,卻想冒充自己是政治犯,他也會展示手銬,自欺欺人。這三種心態中,唯有第三種為可鄙可恥,而陳水扁正屬這一種。
陳水扁兩年多來的種種操作,無非希望公眾不要注意他的罪行,而將視聽移轉至「入聯公投」、「臺灣國」、「建國基金」等政治議題。但全球主要媒體在刊播陳水扁高舉手銬的鏡頭時,皆說他是因貪汙被押。
陳水扁確屬翻攪情勢的能手,但畢竟已是強弩之末。他將整個衝撞的高潮置於抗議陳雲林來訪,如今看來似乎失算;因為,慘烈的流血衝突引發社會疑懼,反而使陳水扁被收押時失去了動員的氣氛。再者,他指控法警打他的無厘頭舉動,更使人聯想到吳淑珍開庭裝昏,已是黔驢技窮的演出。這類操作,只會更加減損陳水扁所獲的社會同情。
據知,特偵組在給陳水扁上銬時,曾顧慮是否要為他掩遮,因此讓人牆為上車的陳水扁擋住鏡頭;卻是陳水扁自己要高舉手銬向世人誇耀。但恐怕很少人相信那是一副悲壯的政治犯手銬,反而是陳水扁恬不知恥地向世人炫耀那一副貪汙犯的手銬!

扁辦批檢:為押人而押人【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遭收押禁見,陳水扁辦公室上午以新聞稿方式發表聲明,指特偵組屈從媒體、執政當局政治壓力,為辦案而辦案、為押人而押人,在無任何具體犯罪事證下,濫行誣賴、攀咬,將高度機密性的外交工作,當成政治鬥爭的手段,已達到檢調獨大、司法專制的地步。
陳水扁被收押後,陳水扁辦公室由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坐鎮,陳唐山上午前往拜訪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陳水扁辦公室表示,陳唐山希望民進黨在司法人權議題上,聲援陳水扁。
扁辦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國務機要費依據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地院、高院及最高法院有關馬英九總統「特別費」無罪判決理由,均認為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的性質,最高法院認定只要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即不構成貪污及侵佔。以此標準,陳水扁對國務機要費的使用完全,不可能構成任何的犯罪。
新聞稿指出,陳水扁領取國務機要費,總計1億9070萬3030元,支出為2億0314萬5048元,支出大於收入1244萬2018元,無貪污犯意,更無貪污犯行。
新聞稿說,國務機要費有多項機密支出,陳水扁在歷次偵訊時,已向特偵組清楚交代,特偵組向相關當事人查證屬實。特偵組蔑視最高法院有關馬英九特別費無罪判例,更完全不接受陳水扁對於相關經費流向與使用的說明,以預設的政治立場,屈從媒體及來自執政當局的政治壓力,為辦案而辦案、為押人而押人,罔顧相關當事人的基本人權,對此予以最嚴厲批判與譴責。
新聞稿說,特偵組無任何具體犯罪事證,濫行誣賴、攀咬,將高度機密性的外交工作,當成政治鬥爭的手段,完全抹殺相關當事人對確保國家安全及捍衛臺灣國際生存空間所做的努力與貢獻,幾已達到檢調獨大、司法專制的地步。
 
國際皆然 押人取供黑白講【聯合報邱忠義/檢察官(新竹市)08.11.14
 
最近一連串的被告在檢察官正式起訴前就遭收押禁見,被部分人士批評此舉意在押人取供,違反人權及正當法律程序雲雲。這類似是而非的論調,不過是故意混淆視聽罷了。
全世界的羈押制度,都有共通的目的:為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遂行並保全刑事偵查、審判及執行程序,原不以取供為目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及第一○一條之一定有嚴格的羈押要件,偵查中必須由檢察官聲請,並由法官決定,這都在我國憲法第八條的誡命下踐行正當法律程序,根本不違背人權及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以起訴前羈押(審前羈押)為例,世界各國均予容許,以亞歐美地區的法治國龍頭為例,日本刑事訴訟法第二○四條以下規定偵查中(審前)羈押應由檢察官聲請,法官決定;德國刑事訴訟法第一一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也有使偵查工作難以進行之虞的「審前」羈押制度,依該法第一一四條第一項規定,仍應由法官法定;美國聯邦羈押保釋改革法案 (The Bail Reform Act of 1984)Ⅱ,也定有審前羈押制度,由檢察官聲請,法官決定。可見世界各國為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完成訴訟並保全刑事「偵查」程序,均容許審前羈押被告,且均由中立的第三者法官決定,這種作法正好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另外,也有人指摘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都應被推定為無罪,所以被告在還沒有被判決確定前的羈押,違反無罪推定及意在「押人取供」云云,這也是極大的誤解。
要知道,無罪推定原則不過是「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而已,是容許舉反證推翻的,這從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的文義就可明瞭。
偵查中當法院依檢察官舉出的證據,已經可以認定被告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表示已有足夠的證據「推翻」該無罪的推定,這怎會違反無罪推定呢?而羈押的目的本來就不包括取供在內,如果意在押人不正取供,所得到的自白根本會被直接排除不能當證據,更何況,大部分羈押被告的情形,是證據已經很多,根本也不需要被告的自白,給被告說話,不過是給予一個答辯的機會以保障防禦權而已。
 
扁收押 民進黨團:司法已死、南社:發動舉牌【聯合報記者謝梅芬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被收押,高雄市議會民進黨團昨天在市議會手持「司法已死」等標語,敲桌表達對司法不公,南社今天起也要不定期、不定點發動舉牌抗議。
林瑩蓉、吳銘賜及洪平朗還戴上紙製的手銬,拍桌抗議司法不公。
民進黨團昨天一早就緊急召開會議,黨籍議員頭綁黃布條,穿上抗議背心,再加上抗議標語,林瑩蓉、吳銘賜及洪平朗還戴上紙製手銬,拍桌抗議司法不公。
黃昭星說,當從電視上看到陳水扁的手被銬上時,眼淚幾乎要掉下來,他說,這手銬「銬」上的是臺灣人的心,陳水扁被關,臺灣人也等於被關。
黃昭星說,臺灣人看到這一幕十分不捨,但是也很無奈,批評馬英九上臺不到半年,就以陳水扁當祭品,非常憤怒,但又很無奈。
洪平朗說,一位有參與臺灣民主歷程的卸任元首被收押,是司法已死,是政治迫害,揚言會反抗與報復。
除了民進黨團外,南社決定今天起不定期、不定地,發動成員在高雄市的各大道路舉牌抗議司法不公、政治迫害。
 
柯建銘率隊護扁:新版228事件【聯合報記者林政忠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被收押,立院民進黨團全面護扁,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號召廿四位黨籍立委舉行記者會,痛斥扁案是「新版二二八事件」,也是司法最暴力、最黑暗的一面,臺灣人民看到卸任總統被戴上手銬、如此被淩遲,一定會站出來。
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下周六將在圓山公園舉辦萬人挺扁晚會,他還打算邀請黨主席蔡英文出席晚會。
民進黨中央對於挺扁晚會相當敏感,指派組織部了解。蔡英文表示,很多支持者對於司法運作有很大的保留和質疑,民進黨會持續關注司法人權問題,「我相信民進黨支持者的關切焦點也在這裡,而不是單純個案。」
柯建銘說,馬英九利用司法作為統治工具,徹底羞辱民進黨及本土勢力,以完成終極統一,「這是臺灣最悲哀的一天」。民進黨檢舉包括行政院長劉兆玄等國民黨高官廿六人涉特別費案,檢方文風不動,卻對扁案充分配合。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臺灣近來發生押人取供傷害人權情形,已有廿位國際友人簽署聲援臺灣民眾;黨團除抗議司法單位對陳水扁案違反程序正義、押人取供,同時也要求與扁同案的其他被收押人士,應該立即釋放。
前立委尤清指出,臺灣歷史的「三個三十年」,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殺臺灣的菁英,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是抓臺灣的菁英,二○○八年是「摧毀法治原則,殺害臺灣人的尊嚴與信心」。
 
扁被收押 綠縣市長憤慨【聯合晚報記者謝梅芬08.11.12
 
前總統陳水扁被收押,綠營執政縣長都很憤慨,質疑收押程序不合理、理由不充分,也都認為難免造成族群撕裂、對立。
「我的感受很深」,高雄市長陳菊今天上午表示,押人取供是人權退步的做法,她對前總統陳水扁被收押感到遺憾。她說,陳水扁根本沒有逃亡、串供之虞,為何要收押?且他行程都排滿檔,國安局也都24小時掌握他的行程,根本沒有收押的必要。
高雄縣長楊秋興今天上午以「爆炸性」形容心情,他更直指這是國民黨利用司法整肅民進黨,這樣只會徒增社會的對立與不安。他說對於一名剛卸任的國家元首,可以避免這種作法的,如果證據確鑿直接起訴就好了,無需如此。
臺南市長許添財上午則以嚴厲的口氣表示「比文化大革命還可怕」,憂心社會上的藍綠對立會升高。因為政治追殺太明顯,已影響到司法的品質與公正性,戕害人權,實在應檢討改進,他希望國民黨不要幸災樂禍,防止藍綠的對立升高。臺南縣長蘇煥智也認為檢方有證據,直接起訴就好了,「何必押人?」徒然造成社會對立。
屏東縣長曹啟鴻表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若真有犯錯,都應受到司法偵查,但要先確認司法的公正與超然。
 
蔡同榮擬赴美告洋狀【聯合報記者林政忠08.11.13
 
為了抗議檢調押人取供,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近期將組成「人權訪問團」,拜訪美國國務院人權組織,還打算透過友臺的美國參議員、僑社,聯繫美國準總統歐巴馬陣營,反映臺灣「司法專政」的情形;黨主席蔡英文大表支持,並指派國際部陪同協助。
前總統陳水扁、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等綠營要角被收押,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建議,不能只在立法院發動修法戰火,蔡英文昨天主持中常會即下令發動大規模「司法改革運動」,邀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律師徐國勇、前立委吳秉叡等有法律背景人士加入。
【記者王光慈/臺北報導】陳水扁遭收押,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AIT)處長楊甦棣昨天表示,這是臺灣司法制度的問題,他不願評論。他盼望這件事能透明、公平、公正的解決,加強全世界對臺灣民主發展的信心。
AIT昨天舉行記者會,楊甦棣主動談及陳水扁遭收押。他指出,這件事情不僅臺灣內部十分關心,許多外國友人也都非常關切。楊甦棣說,任何不成熟民主國家的司法體系,都需要時間建立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他知道臺灣的司法體制和美國一樣,都採取無罪推定論,他相信這個案子能獲得透明、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

聯合報民調》給卸任總統上銬 逾半民眾說OK【聯合報08.11.13 04:22 am 
 
檢方聲押陳水扁,引發卸任元首戴手銬、法警打人爭議。本報民意調查發現,僅二成八民眾主張給予卸任總統禮遇,也只有百分之八相信法警打人。
針對檢方應否禮遇卸任總統,不強迫戴手銬的爭議,本報調查發現,五成二民眾認為檢方為陳前總統銬上手銬並無不當,二成八主張給予卸任元首禮遇,一成九無意見。
至於陳水扁指控遭法警毆打的插曲,六成三不相信扁的說法,僅百分之八相信法警打人,二成九無意見。
交叉分析顯示,泛綠支持者雖有多數希望檢方應該給予卸任總統不戴手銬的禮遇,比率達六成八,僅一成八認為戴手銬並無不妥;不過,只有兩成相信扁「法警打人」的說詞,五成不相信,三成無意見。
調查還發現,民眾對於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海外洗錢疑案迄今的表現以好評居多,四成八滿意,二成三不滿意,二成八無意見。
這次調查於十一月十二日晚間進行,成功訪問八百卅一位成年人,有二百七十六人拒訪;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三點四個百分點以內。調查是以臺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作尾數兩位隨機抽樣。 

聯合筆記》民進黨的司法消費券【聯合報李光儀08.11.30
 
馬政府端出消費券大餐,民進黨對此雖不便阻擋,卻沒有多少正面評價。民進黨的批評並非全無道理,但它自己也祭出了「司法消費券」,看來並沒有更高明。
這帖司法消費券,民眾會歡迎嗎?黨外年代受司法迫害的經歷,曾為民進黨掙得不少社會同情,也博得正義形象,乃至奪得執政權。但如今阿扁和民進黨菁英身陷囹圄,為的卻是貪汙及瀆職,這時揚起「司法迫害」大旗,還能得到民眾共鳴嗎?
回到外界對消費券的批評,答案其實再明顯不過。
對消費券的批評之一,是消費券增加消費的效果不大,因為民眾可能只用來替代原本就要支出的消費上。同理,民進黨上街遊行又辦造勢晚會,看似聲勢浩大;但參加活動的卻不脫傳統支持群眾,拓展支持基礎的效果有限。
對消費券的批評之二,是政府必須大量舉債,債留子孫的結果,將使財政愈發雪上加霜。民進黨消費司法,同樣是兩面刃:一方面將斲傷司法形象,另方面則激起民眾反責扁執政年代的失職。如此一來,陳水扁的貪瀆還要祭上司法尊嚴陪葬,台灣民主政治體質必受重創。
對消費券的批評之三,是經濟問題太嚴重,而消費券的手段太微弱,杯水車薪,無濟於事。相對的,民進黨接連敗選,黨內沉痾已重,無論路線問題、派系問題、清廉問題,都不是任何特效藥可以解決。消費券多少還有帶動景氣效果,但民進黨玩弄司法迫害的遊戲,只是延誤黨改變體質、調整方向的契機,愈發使民眾反感。
對消費券的批評之四,是時機不對。民進黨質疑司法公正,雖拿蘇治芬、陳明文的貪瀆疑案來模糊焦點,但隨著扁案人證、事證的不斷攤開,多數民眾心中自有定見。民進黨可能打不到司法要害,反讓民眾覺得它還在硬拗。
消費司法是帖「以毒攻毒」的猛藥,後遺症很多,未必「藥到病除」,而是「藥到命除」。民進黨有識之士應三思。
 
冷眼集》手銬做文章 召喚戒嚴幽靈【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08.11.13 
 
陳水扁上了手銬,上了國際媒體的頭條,民進黨與本土社團則大肆批判,說銬陳水扁是羞辱綠營支持者,手銬突然成了主角,這是多麼熟悉的圖騰,手銬又是可以投射出多少政治意象,選擇這個主題太聰明、太敏銳,但是,選擇這個題目大肆批判的民進黨,自己替自己的心靈上了手銬。
扁的手銬與蘇治芬、陳明文的手銬連上了線,民進黨藉著手銬,召喚已消殞多年的幽靈,警備總部、國民黨的黨國體制、戒嚴法、鎮暴部隊、獨裁政權,一一從地底冒出,又浮現於臺灣的天空,雖然早已深埋地下多年,但被挖掘而出時,多少痛苦記憶、多少傷感懸念、多少離恨控訴,仍如此逼真,讓人難以自抑。
然而,就是因為這麼廉價地召回戒嚴幽魂,如此退縮自憐地逃到警總的威嚇之下,民進黨彷彿躲回了母親的子宮,退到它的原型,就是在悲情底下掙紮的痛苦靈魂,在黨外年代的躲藏、遊擊與吶喊,對抗一個壓迫人民的體制。
只不過,清醒的人們都知道,戒嚴與獨裁早就成為逝去的雲煙,雖然在臺灣的民主歷程,它是永遠無法抹滅的歷史記憶,但它已只是記憶而已。可是,民進黨以及本土社團無法忘情於那個年代,倒不是真想回到那個年頭,而是想要藉著時空移植召回戒嚴幽靈後,再享有那種榮耀。無法忘情於昔日的光榮,並不代表此刻的自己是光榮的,民進黨因為陳水扁而憂憤悲切,其實悲憤的是自己竟然從此已然失去那份光榮。
而令人悲哀的是,民進黨及本土社團,只能號召虛擬的戒嚴幽靈,掉進自憐自艾的悲情意識,而蔡同榮還要在早已沒有黑名單的時代,去美國控訴臺灣人權。這是民進黨為自己銬上的手銬,用巨大的戒嚴枷鎖,為自己心靈上銬。

請問蔡英文:你真要挺扁嗎?【聯合晚報社論08.11.18
 
扁辦將在周六舉辦挺扁晚會,蔡英文在眾人追問下回答,「如果聚焦在司法人權議題,應該會去」。
蔡主席統領反對黨,不是天真無邪的小白兔,難道真的相信周六晚會主題無關挺扁嗎?自持清廉的蔡英文應捫心自問:真能以人權為名行挺扁之實嗎?
扁家弊案,是清清楚楚的法律案件,當然也有避免不了的政治效應。綠營感受複雜,切割不了「扁當選總統,才有民進黨中央執政」的感情關聯,此其一。獨派人士怎樣都不可能信任國民黨,不管有無「海外建國基金」,仍要寄情於扁,此其二。扁系人馬為政治利害衡量,打算擁扁以令天下,此其三。
但就算以上考量俱在,「扁家貪腐」事實卻是無可撼動的,因扁一人而拖累民進黨形象也很明顯。蔡英文若說出「民進黨和陳水扁關聯深厚」,無可厚非;但要視若無睹扁家貪腐事實,甚至繼續挺扁,豈能服人?
尤其是,現在端出「司法人權」招牌,意圖協力扁的政治反撲,更令人不解。台灣的司法公信力並非顛撲不破,也絕不敢誇口全然保障人權,這點連馬英九都深有所感。近來一連串案件中,「未審先押不應是司法常態」、「法院准押前是否該上手銬戒護」等議題受到法學界議論,這對促進司法人權改善也是好事。不過,這些程序上的爭議點存在多少年,多少平民百姓受過這種「國家權力擴張」之苦,就算在民進黨執政期間也未聞有人以此聲援人權,何以獨在陳水扁身上發酵成為「羞辱台灣人民」的題目?這難道不是「選擇性」支持人權嗎?
台灣的確有司法改善的空間,不過,在扁家弊案上藉題發揮,實在不必了。就拿「羞辱台灣人民」來說,街頭行人問一問,最近令人感覺「羞辱」的事,是扁家貪腐成國際要聞,還是阿扁遭「人權迫害上手銬」?民眾心中是有一把尺的!
台灣並不完美,司法應更公正,人權應更受保障,主權議題應建立於人民共識,這些都在民主化過程中緩慢進步,過去民進黨亦有功。不過,在台灣的「不完美」當中,「陳水扁執政八年貪腐無數」也占一重要紀錄,民進黨要承擔,蔡英文尤其不能不正視。那到底還有什麼理由挺扁呢?

民進黨,長大吧!>中時08-01-18中時社論
 
     為了對抗司法,前總統陳水扁不惜訴諸絕食,引發不少同情甚至激憤的聲援,但在台灣的民主法治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時,無論朝野,都應該自我約束,一味訴諸情緒而不辨是非大義,甚至控訴迫害侮辱司法,都是對台灣的未來不負責任。
     的確,當陳水扁高舉上了手銬的雙手時,很多綠營群眾感到心在淌血,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認為是一大羞辱。看到陳水扁絕食多日後的憔悴形影,即使是非綠營民眾,對此幕難免也有不忍之感。但是,重點其實不在這裡,在陳水扁看來可憐的形象背後,是這位前總統及家人涉及的多起重大貪汙弊案,因為爆發弊案,他們才會開始接受司法的必要處理程序。司法是正義良知的最後一道防線,人民靠它來保護自己並規範執政者,否則沒有約束的權力必然腐化。
     從檢調展開偵辦動作起,第一家庭就和所有國民一樣,必須接受法律的約束,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也必須接受司法的裁判。當然,如果對前國家元首多些尊重,外界觀感也許會好一點。但無論如何,恐怕陳水扁終究會以不同方式塑造自己受苦受難的悲壯形象。畢竟再怎麼給予形式上的禮遇,針對貪瀆犯行的偵辦與審判,陳水扁卸任之後,就沒有豁免特權了,而形式的上銬或羈押還是次要,陳水扁真正想要規避的是實質的司法。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但一位曾經權傾一時的前總統,在任期內的所作所為,當然必須接受法律的檢驗,爆出的弊案,也必須一一釐清。民眾可以崇拜他,也可以憎恨他,健康若有問題 必須給予醫療,但他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不會因此打任何折扣。更明白講,到底有沒有貪汙,只有證據能說話,只有法官能裁判。這是法律問題,不是人氣問題;是事實問題,不是同情問題。第一家庭弊案涉及的是最基本的是非,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不可以拿不該拿的錢」,不是聲音大就有理,也不是愈可憐就愈無辜。沒有說拿錢在先,絕食自傷在後,就可以因此把犯行無罪化。同樣的,如果司法確認扁家未犯貪瀆之罪,不需要絕食,陳水扁也可以得到應有的清白。
     沒有法治,就沒有健全的民主,因為人民將缺乏偵測及割除毒瘤的武器。台灣廿年來逐漸建立起民主政治,曾經深受詬病的司法檢調體系,隨著愈來愈多懷抱理想的新生代投入,以及在人民對司法風骨的期許支持下,迅速展現出超然獨立與不畏強權的堅持,也逐漸建立起公信力,讓民眾在混亂紛擾中,還有一個可以信任的正義仲裁。這是國家未來良性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台灣的一個珍貴資產。
     但憑心而論,最近檢調密集偵辦綠營高官,確實令人有過度群體化的疑惑,未審先押是否適當,也值得進一步討論(楨:終時長不大快終老了!)。和民主一樣,台灣的司法仍在學習改進之中,其中的缺失需要逐一修正,包括若干過時的法規程序,但在此時此刻的台灣,在解嚴廿多年、政黨輪替兩次的台灣,如果民進黨上下仍和二、三十年前一樣控訴司法迫害,或放任黨內人士的煽動激越言行,包括聲稱二二八事件重演,疾呼台灣人被欺負,要去美國告狀。不但讓人有今夕何夕、時光倒流之感,還覺得,如果過了廿年,我們喊的還是一樣的控訴,那台灣這廿年不是都白過了?
     真的是如此嗎?還是民進黨這廿年白過了?這究竟是在侮辱台灣、還是在羞辱自己?
     司法問題,應該循司法管道解決。檢調是否濫權可以討論,必要時可修法加強規範,不滿判決也可以上訴,直到司法管道還自己清白。但如果對司法只有選擇性的尊重,一旦不利於己,就動輒高喊政治迫害,大演悲情悲壯博人熱淚甚至鼓勵群眾站出來,不但傷害司法好不容易建立的公信力,還顯現出對司法機制的毫無尊敬。
     對於扁案,民進黨真正的問題,不在態度尷尬或難以切割或被深綠綁住,而是台灣人民左看右看,耐心地等到現在,還看不見「良心」與「是非」在哪裡。如果民進黨的價值位階中,族群建國高於道德是非,即使國家退化社會對立也無所謂,這樣的政黨,即使真的建國了,請問要怎樣告訴新國家的總統,你不可以貪汙?

該戒護?該禮遇? 法界兩派論戰【聯合報記者王文玲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遭聲押解送法院應否銬上手銬?法界人士意見不一。有人認為這是基於戒護安全考量,但可禮遇卸任總統,特別不上手銬;有人認為,戒護不以上手銬為必要,應視個案裁量;有的則認為應修法,即時報請法官核准。
法界人士指出,法警對聲押被告上手銬解送法院是慣例,並非對陳水扁不敬。
但法院還沒有決定羈押被告,被告就被上了手銬拘束人身自由,是否妥當?許多法界人士認為,陳水扁上銬引出大家沒有思考的盲點,值得討論。
有人主張,戒護不一定要對被告上手銬,現行「一律」上手銬的做法應改進,可視個案作裁量。但是由誰來裁量,也是個問題。
法界人士認為,法警最了解戒護現場,也擔心人在自己手上出狀況,很難做出不上手銬的裁量。但若交給檢察官或法官核定,檢察官或法官能否掌握現場狀況,時效是否來得及,都要考量。
也有法界人士主張,檢察官逮捕被告後聲押,被告的人身自由即應受拘束,上手銬只是暫時性的戒護措施,並無不宜,但當被告是卸任總統時,基於禮遇,可以不上手銬。

民進黨號召群眾聚集看守所外 抗議司法不公【中央社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涉貪污案遭羈押禁見,民進黨臺北縣議會黨團今天下午號召群眾到臺北看守所外抗議,高喊「司法不公、辦綠不辦藍」口號,並拉布條表達訴求。
民進黨臺北縣議會黨團表示,陳水扁受司法不公對待,連日來多位民進黨黨公職人員在未審先判下,受到司法不公平對待,這與過去國民黨警總時期「先收押再蒐集罪證」作法沒有兩樣。
民進黨籍縣議員中,包括張瑞山、陳永福、廖筱清、王月明、林秀惠、林銘仁等議員,帶領約一百名支持群眾在看守所前自發性表達抗議。
支持者以布條及高分貝喇叭聚集看守所外抗議,並高喊「辦綠不辦藍、討好共產黨」、「程序要正義、司法要公平」口號;隨後到接見室要購買茶葉、衛生衣及包裝水飲料,要提供給陳水扁。
不過,今天已有陳水扁親友提供物品轉達,寄物額度已額滿。警方出動警力維持秩序,封鎖看守所大門,抗議群眾繞行看守所周邊,經警方舉牌警告違反集會遊行法後解散。
 
圓山辦晚會 扁辦號召22日挺扁【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08.11.13 
 
陳水扁辦公室上午對外表示,他們將以凱達格蘭基金會名義,在11月22日於臺北市圓山公園舉辦群眾晚會,活動訴求為「壓不扁的玫瑰,臺灣系咱ㄟ國家」。
陳水扁辦公室人員表示,目前已請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代為申請定點集會的場地,現已選定圓山公園,申請程序已在進行中。另外,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昨日曾為此拜會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事後蔡英文則指示民進黨可提供必要的協助。
協助辦理此事的民進黨中常委黃慶林表示,民進黨臺北市黨部已經正式向臺北市公園管理處,以舉辦晚會為由,提出圓山公園場地申請,最遲公園管理處需在明天回覆他們是否獲准,如此若獲准,他們才來得及將公文送交中山分局(集會遊行法規定要在一星期前提出)。黃慶林說,如果公園管理處不准,或拖過明天,11月22日就來不及辦晚會,他們也擔心臺北市政府會搞這種小動作。
 
綠嗆特偵組 辦綠不辦藍【聯合報記者林政忠08.11.14(楨:藍真有罪,扁8年會放過?)

抗議司法「辦綠不辦藍」,綠營嗆聲「特偵組別成扁偵組」。立院民進黨團昨天公開點名,彰化縣長卓伯源、苗栗縣長劉政鴻、臺中縣長黃仲生、馬英九總統、副總統蕭萬長、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和臺北市長郝龍斌等人涉案,多案發生超過千日,司法卻不偵辦。
法務部次長黃世銘昨天強調,辦案是依證據,不是以政治顏色來區分,絕沒有選擇性。
有檢察高層強調,貪汙案本來就是針對握有權力、資源者,兩千年政黨輪替後,司法也曾偵辦不少國民黨官員。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質疑,中國農民銀行高層涉嫌背信超貸給劉政鴻、黃仲生涉圖利臺開及大裏工業區挪用經費案,到底要不要辦?連戰與蕭萬長特別費案已超過七百五天;馬總統在北市長任內同意華興中小學長期無償使用土地,有圖利他人瀆職嫌疑,貓空纜車案也是馬任內發生。
某藍營立委指出,檢方聲押蘇治芬與陳明文,獲法院裁定獲准,已經讓中南部縣市藍營有案在身的地方公職「剉著等」,擔心檢方為了擺平綠營「只辦綠不辦藍」的質疑,將會鎖定藍營公職出手,而且以雲林與嘉義兩縣可能性最大。
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昨天記者會中表示,目前民進黨人士被羈押案件都是扁執政時代開始偵辦,蒐證需要時間,但絕對沒有政治力介入。
 
民進黨勿再刀口舔血【聯合報社論08.11.14
 
陳水扁被收押,民進黨說是「羞辱了民進黨」。
倘若民進黨迄仍包庇捍衛陳水扁,認為扁的理念、作為及形象仍能代表民進黨,則扁被收押,自可能「羞辱民進黨」;但是,倘若民進黨能公開宣示,扁的理念、作為及形象已經嚴重違反民進黨的價值標準,不能代表民進黨,則扁被押,豈能「羞辱民進黨」?
有人說,陳水扁被收押,最該放鞭炮的是民進黨;語雖嘲謔,卻是一語中的。過去幾個月,陳水扁四處趴趴走,鹹魚翻生,出現一○二五景福門前眾人高呼「阿扁加油」的場景;但民進黨卻在這幾個月中,從宣示開創一個「沒有陳水扁的時代」,竟而突然陷入一個被陳水扁糾纏不放,以致黨的形象日益惡化、黨的路線愈益混濁的困境之中。如今,扁被收押,民進黨暫可中止被扁淩遲;自應趁機療傷止痛,開創新生。
但是,此際似乎在民進黨中竟又出現一股逆流。黨中央對扁案的定調是「司法淪為政治工具」,此一論調向下向外延伸演化後,就成了「羞辱民進黨」,「羞辱臺灣人」,「使臺灣人心碎」,甚至立院黨團將之定性為「新二二八事件」。

(楨:綠自造的新228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054197/20081107062701

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連羅文嘉及段宜康等原持批判立場者,在扁被收押後,也立刻發表投機性的言論,指特偵組「譁眾取寵」、「破壞正義」。
陳水扁被押,現在已不能趴趴走,也就不能為民進黨製造麻煩;因而,這一股逆流自會覺得,此時醞釀一種為陳水扁打抱不平的氛圍,既不會助長陳水扁趴趴走的氣焰,又可藉對扁表示同情與聲援,以收「情義相挺」的順水人情。民進黨若打著這種「無本生意」的如意算盤,在扁被收押後反而開始藉攻擊司法來挺扁,不啻刀口舔血,難道不怕會割破民進黨的舌頭?
審判陳水扁就是「羞辱臺灣人」,就是「新二二八事件」;這樣的論述是否理性?是否公平?民進黨咬定「收押陳水扁就是羞辱民進黨」,但其實是陳水扁的醜行惡跡「羞辱了民進黨」。民進黨認為「收押陳水扁,傷了很多臺灣人的心」,但其實是「陳水扁的大貪巨腐,傷了更多臺灣人的心」。民進黨說,收押陳水扁是「撕裂社會/製造對立」,何不回想這幾年來一直到今天,陳水扁及民進黨更是如何「撕裂社會/製造對立」?民進黨若要把「審判陳水扁」操作成「新版二二八」,這究竟是回應多數民意,或是要與主流社會為敵?
民調顯示,確有十一%的民眾認為扁案是「司法迫害」(六十%認係「貪汙確鑿」),亦有八%相信法警毆打陳水扁(六十三%不相信);但民進黨現今的政治操作,究竟是應當繼續強化邊緣地帶的民意以致泥足深陷不能自拔,或是應當思慮主流社會對民進黨的期待?
是陳水扁羞辱了民進黨,亦是因民進黨挺扁、不能與扁切割,而使黨自取其辱。陳水扁的最大罪孽是摧毀了臺灣主流社會的核心價值;民進黨可以在司法程序的合理合法上有所主張,但不可藉攻擊並扭曲司法,而縱容黨內包括羅文嘉等投機者,以「消費被收押的陳水扁」來形成挺扁逆流。
陳水扁正在「禁食」,又傳出「十點聲明」,欲將情勢全盤導向政治鬥爭,且他亦有可能在羈押二個月後即被釋放;民進黨如果不能妥善節制這股逆流,聽任黨內挺扁風潮失控,則恐又將陷於進退失據之境。
陳水扁的問題,主要是關涉主流社會核心價值的取向問題。當整個社會將此視為是否「挺主流價值」的問題時,民進黨卻陷於是否「挺扁」的問題,以致愈陷愈深。
主流民意想的是「審判貪汙犯陳水扁」,民進黨若想的卻是「新版二二八」,這難道不是刀口舔血?
 
叫專制太沈重【聯合晚報社論08.11.13
 
馬政府多事之秋。來了陳雲林,本是開拓兩岸互動的裏程碑,卻因為社會對立,警方又維安過度,搞到硝煙四起,連學運都回來了。關了陳水扁,本是貪腐大案終於辦出進度,卻因前有蘇治芬等案仍啟疑慮,「司法不公,政治迫害」之說流傳。甚至有人宣稱又回到戒嚴時代。但真是如此嗎?
目前的反政府浪潮,其起源其實跟臺灣的統獨版圖消長有關,但卻以「自由對抗專制」的面貌呈現。自李登輝時代以來,臺灣的本土化路線與主權意識堪稱紮根,但政治上的積極臺獨勢力,反而因為陳水扁八年冒進路線,引致選舉全面挫敗,造成民進黨在中央與地方的政治版圖大幅萎縮,綠色「席次」與泛綠支持者在社會影響力的比例並不相稱,反對的聲音無處宣洩。而就在此時,陳雲林訪臺,又有陳水扁收押,使獨派更形焦慮,需要抗爭管道來釋放情緒。
但畢竟,內有陳水扁的貪腐執政紀錄,外有中國國力快速崛起的客觀事實,臺獨論述不論於政治現實或理論,都處於空窗狀態,甚至為了表達反對姿態,連中華民國的國旗和總統稱謂等符號,都暫時借用作為抗爭工具。而執政黨處理群眾事件的技巧和心態都未準備好,不免執法過當,最終上演了火爆場面。此情此景,讓曾有反對運動經驗者回憶起、並借用上「自由與專制對抗」的口號。
反對者指控的主要「證據」包括:路權與集會遊行申請被壓制,警察搶走抗議者國旗,高速公路淨空管制,以及司法「集中辦綠」現象等。其結論就變成了:馬英九倒退回到威權統治。但老實說,光從臺灣民眾已深化的民主意識,與發生過二次政黨輪替的歷程,加上馬英九的性格,真可能發生威權統治復辟危機嗎?
陳雲林來臺,執政黨與在野黨同樣防衛過當,只能說是朝野「第一類接觸」的失敗個案。而陳水扁宣稱的「政治迫害」之說,終究敵不過司法攤出來的貪腐證據。馬英九和蔡英文的會面雖暫緩,但朝野兩黨未來應還有理性折衝空間。叫專制太沈重,但馬英九必須正視這個指控若擴散的可能效應,深層而徹底地理解在野者的焦慮何在,找出與民眾溝通的有效管道,才是站在領袖高度應有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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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2013-04-21 11:51:31

張學良沒犯罪 怎能拿扁來比 2013-04-21中時(楨:《西安事件》)

 前總統陳水扁被移送到獨享二四三坪空間的培德病監,有部分人士比喻為「現代版張學良」。馬英九總統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張學良沒有犯罪,被軟禁時還可以去很多地方,和陳水扁的情況「完全不一樣」。
 被問到如果陳水扁願意認罪、道歉,是否會考慮特赦等方式尋求政治解決?馬英九表示,陳水扁共涉及十個司法案件,其中六案已經定讞、一案還在偵查中、尚未起訴,如果自己特赦讓扁離開監獄,扁仍有可能因為其他案件調查而又被羈押,問題很多。
 如果在自己任內,扁涉及所有官司都已經確定,是否會考慮動用總統特赦的權力?馬英九則表示,這個問題「非常假設性」,他沒有辦法回答。
 對於綠營指控「馬要把阿扁關到死」,馬英九表示,自己和陳水扁交接之前,吳淑珍就已經因為國務機要費案被傳訊十七次,陳水扁被起訴時,他也還不是總統,根本管不到扁案;後來是瑞士檢察官來函詢問陳致中的新加坡帳戶資金,洗錢案才爆發。
 馬英九說,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案一審判無罪,藍營支持者電話打爆總統府,罵「連這點事都做不好」;二審有罪,綠營又打電話罵「追殺陳水扁」;事後他覺得自己什麼都不過問是對的。他重申,自己從來沒有指示要如何處理扁案,「這麼多案子,也無從指示起」。
 對於有人將陳水扁寬廣的新監所比喻成軟禁、「現代張學良」。馬英九表示,張學良軟禁期間,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去,自己剛回國時,過年還曾在朋友家與張學良一起吃過飯。
 馬英九說,張學良沒有犯罪,至少司法沒有判決有罪,和陳水扁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有人曾建議他比照張學良模式來處理扁案,讓他「哭笑不得」,「拿這種案子,我無從仿效」!
 馬英九說,自己是法律人,擔任過法務部長,當了總統之後,「不敢說司法有什麼了不起的改革,但至少要站穩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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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算把話說清楚了
  把貪污扁和張學良比簡直是對張學良最大的污辱!張學良為民族大義求仁得仁,貪污扁假台獨真貪污,相去何止千里!
  1936年12月31日,張學良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1937年 1月4日,國民政府發佈特赦令,但仍將張學良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張從此開始軟禁生涯。所以張學良是無罪之身,但是被軟禁了將近一輩子,但是他們的軟禁還可以外出吃飯,上教堂。孫立人還娶個嫩妻生了孩子。
  蘇貞昌:培德雖大 但非扁所需:扁需什麼?需知羞恥!別人沒法給...蘇貞昌也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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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國 還是以政治國 2013-04-21 中國時報 仇佩芬

 聽馬英九談政策,說起道理來總是一套一套的,有理論、有數據,還有現象的實然面和規畫的應然面,彷彿所有國政難題只要套進理論模型,就可以迎刃而解。
 然而,政治現實不是學術實驗,無論是能源政策還是兩岸關係,建立共識需要的不是「馬教授」的理論,而是「馬總統」的政治手腕。馬英九能不能在卸任前學會用政治人的方法論述法律,將是決定他政績成敗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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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政治無法以理明之,必求其真其正!否則飄搖無定,必損國力民心…

扁不認罪 誰能放人 2013-04-21 中時短評

 綠營一遇到扁家,總是有本事弄出一場鬧劇,半年前,在台北市長郝龍斌及輿論的建議下,法務部決定將扁移到台北榮總進行檢查,大家都還清楚記得,扁家痛批北榮是槍桿子醫院,揚言扁絕對不願留在北榮;這次移到培德,綠營一樣祭出抗爭的老戲碼。
 可以說,目前唯一可能凌駕法律、讓扁提前釋放的,就是總統的特赦權,但是陳水扁目前仍有四案尚未確定,一案還在偵察中、尚未起訴,即使總統馬英九特赦他,扁仍有可能因為其他案件調查而又被羈押,除非扁願意認罪,加速法律程序,否則,現在特赦也不保證扁可以換回自由身。
 其實,正因為扁不願認罪,挺扁人士在去年下半年就不再要求特赦,轉而主張保外就醫,但是,根據《監獄行刑法》,保外就醫的前提是,受刑人所得疾病,是不能在監內得到適當之醫治者,如果,扁的身體可以在培德病監得到適當的照顧,又何須保外就醫,更別說於法無據的居家照護。
 綠營領導人都該捫心自問的是,如果自己是總統,面對一位堅不認罪的前總統,你真的可以不顧民意反彈、不管法律、隨意放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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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
  2012蔡英文參選總統,為什麼不敢提出如果當選後要釋放阿扁,其實大家心知肚明他當選一定會釋放阿扁,但為什麼不敢提出來,目的就是先把選票騙到再說  
  認罪就可以放人?鬼話!那全台灣的犯人都認罪全放回家算了,這還要法律嗎?犯罪的人被抓到了,只要向法官說「我認罪」然後就可以回家了,是不是這個意思!?
  集權國家才有特權,阿扁現在享有五星級的牢房,阿珍判刑更不用坐牢,司法碰到扁家就轉彎,台灣還算司法之前人人平等的民主國家嗎?
  這個問題問得蠢,如果民進黨的任何人當選了,阿扁還會"有罪"嗎?

或許培德是「阿扁難題」轉機 【聯合晚報社論2013.04.20

培德醫療專區已是法務部出於情理法的解決方案,或許是一個轉折點。倘若陳水扁住進後健康持續惡化,當然可以從醫療專業角度繼續評量,但此刻的方案應使爭議塵埃落定,別有用心者不該再藉題發揮了。
  回應
  聯合報社論是說給人聽的,可惜台灣未進化的低等生物還很多,鬼也很多。不管你說什麽,他們都是要嚎嘯的。
  施明德/紅衫軍總指揮 :「釋放陳水扁的鑰匙,不在馬英九手中,不在扁迷口中,而是在陳水扁心中!」
  阿珍也應該回培德團聚了吧, 讓阿扁有事忙活,憂鬱症會不藥而癒。
  貪污又缺德的人送去培德,找尋道德兼培養品德只是剛好啦  
  事情那有那麼簡單. 民進黨內還有多少人還要玩這個議題? 很多, 很多.

報告總統,出院了【聯合報╱張耀懋 2013.04.21

醫師養成教育中,病患健康通常為最大利益考量,因此,在恢復病患健康最大考量下,不是住院或在療養機構繼續接受治療,就是回到最熟悉的地方,重新適應社會。若請醫師來為所有受刑人總體檢,大概所有人都應該是回家或住院休養,應該不會有「為了你的健康著想,還是留在監獄裡最好」的醫療建議。
醫師的專業判斷,就是決定是否符合出院標準。至於應否回監獄,不但是強醫師所難,在某種程度而言,超出醫療專業訓練;更直白點,絕大多數的醫師根本未接受過這樣的獄政醫學專業訓練。這應更適合獄政、法律去決斷。
讓醫療歸醫療,讓獄政做獄政。

台灣還要被陳水扁魔咒糾纏多久【聯合報社論2013.04.21

試問:全國有二○九一名精神病患受刑人,其中四四五人患憂鬱症,在培德病監即有一五○人;這些病患受刑人,誰能「保外就醫」?誰能「居家療養」?誰有二四三坪獨門獨院的「五星級軟禁病房」?民進黨挺扁若不知恥,難道也不知足?
號稱「台灣之子」的陳水扁,把台灣民主帶向了分裂的深谷。而自封「本土政黨」的民進黨,真的要繼續利用阿扁來困住台灣嗎?
  回應
  台灣沒救!一個濫黨 + 一個亂黨 + 一撮霉體 + 一群烏合之眾 = 組成『保倒』康樂隊!
  台灣媒體本身就是陷入魔咒糾纏的使作俑者
2013-04-21 12:06:40
阿楨 2013-04-20 11:09:30

言行核一?綠仍為扁而戰 2013-04-20 中國時報

 核四公投案原本是昨天朝野攻防焦點,藝文界反核團體一大早包圍立法院抗議,但沒想到視核四為神主牌的民進黨,在議場內表面喊著反公投,但卻三度開記者會,談的都是阿扁,還派出一批人去法務部踢館。原本已被民進黨視為票房毒藥的阿扁,最終凌駕公共議題。
 民進黨在院會前一晚與環團洽談時,表態民進黨不會反對核四公投案,也不願為擋下核四公投案而霸佔立院或癱瘓議事。但民進黨昨天還是跟著台聯黨癱瘓議事,說反對鳥籠公投,卻三度開記者會不諱言的說,「怎麼沒讓阿扁回家?」
 核四公投、阿扁移監兩個不同的議題,民進黨處理的方式,表面上「一碼歸一碼」,派一批人癱瘓議事表達反核四訴求,但與美牛案盛況相比,氣勢明顯已差距甚遠;另外出動一批人直搗法務部,失控踹踢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甚至霸佔法務部發言台,「把法務部當立法院撒野」。
 很顯然的,民進黨左手癱瘓議事、右手踢館都不是為了核四,儘管阿扁早已是綠營票房毒藥,但上上下下遇見意識形態問題就見獵心喜,仍然搶著要去守住民進黨的基本「選票」,把一個攸關民生議題的核四落在一旁,叫那些大老遠來包圍立院奮力嘶吼,甚至寄望於在野黨擋下核四興建案的環保團體,情何以堪呢?

短 評-243坪的囚牢 2013-04-20中國時報

 扁案發展到今天,即便是蘇貞昌、蔡英文,也沒有一個人敢公開說,只要自己當選,就放阿扁回家「居家照護」。但民進黨立委卻為了討好基本教義派,堅持非要放阿扁回家才是尊重專業、照顧人權。即便阿扁的囚牢已從兩坪換成二四三坪,救扁者的訴求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表面上,實體的囚牢關著阿扁的身體,但實際上,無形的囚牢,囚禁的是民進黨人的心。即便阿扁有了綠地和寬闊的活動空間,民進黨人卻仍然還活在原本的兩坪狹隘空間裡。

(詳參【圖博館】:賴皮扁 捉放又捉扁 扁定罪 馬政治迫害 政治狼狗 絕食政治學 聯合報小人之心 特赦?大赦? 啥是一黨獨大 認清政治 私督盟 暴力黨 果然是暴力黨 《黑金》 美濃人受夠了 公投誰不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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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早有規畫 移監前已告知陳水扁家屬【聯合報2013.04.20

前總統陳水扁昨晨移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據了解,移監一事已規畫多時,培德監獄為此還特別整修醫療專區,移監前也已告知家屬;由於陳水扁不願意回北監,又不符合居家戒護的條件,所以法務部選擇讓扁移監培德醫療專區;選擇清晨一大早轉院,則是擔心交通堵塞。

邱議瑩為扁踢破門 陳明堂:難道有憂鬱症的全放掉?2013-4-19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陳水扁目前的情況還不到保外就醫的標準,「我們精神病的受刑人大約2000多人,有憂鬱症的有455人,如果他這樣可以出院,是不是這455人全部都要放掉嗎?」
陳明堂也說,法務部原本答應在收到北榮報告三周內就要做出處理,至於會選在清晨,那是基於在移送中迅速、安全的考量,這是各監所的慣例,因此也才沒有事前通知家屬,並且在開始移送時,才會通知家屬。

直言集/再怎麼不滿 也不該野蠻【聯合報2013.04.20

這真是民主法治黑暗的一天。立法委員不滿行政機關對扁所作的移監裁量,不到議事殿堂質詢,竟群起跑到行政機關首長辦公室,踹破木門,大吵大鬧,包圍要脅讓首長下台;囂張的立法權侵犯行政裁量權的行為,大開民主倒車。
紛爭起源於陳水扁的移監。可以理解民進黨立委的心情,不滿法務部迅雷不及掩耳讓阿扁移監到培德病監,憤恨難忍;但再怎麼不滿,也不該直闖行政機關,用蠻橫的言語及行為,威脅首長,踢壞公物。
平心而論,陳水扁受的待遇,比一般受刑人好太多,今天不是卸任總統,不可能這麼好的待遇!為他專設「醫療專區」,有三名看護,配合專業醫療小組,隨時給予照護;加上挑高近十坪的舍房、獨享百多坪綠地,宛若別墅;一般的老百姓那來這樣的生活環境。
幾天前,台北監獄才發生受刑人被同寢室友凌虐打死;監所擁擠的種種問題,沒有看到那位立委為民發聲,卻看到立委群起為扁一人服務,要求讓曾經貪汙七億元的受刑人回家療養,真是諷刺。
踢壞法務部長的門,跑到行政機關辱罵公務員,立委恣意妄為,令人遺憾;民主國家依法論事,社會絕不會容許立法權的獨大和專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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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啊!不應該野蠻,怎麼可以拂曉出擊,把非急救病人清晨轉院?如果您的父母病倒了,您會半夜或清晨把她們喚起換個房間嗎?
  有那位受刑人移監是召告天下,半路出事了,那些說沒事前告知的,是要負責嗎?
  法律看到綠營就會轉彎!司法人員不依法起訴就是鼓勵暴力非法!以後所有百姓一體適用!
  民進黨是台灣最大特權階級,因為民進黨的總統污了錢,不是貪污,民進黨總統服刑,須受禮遇特別照顧,最好免服刑,民進黨議員犯了罪叫司法迫害,民進黨負面新聞上報叫媒體不中立,民進黨議員監督政府官員,不用到議事殿堂上質詢,直接到官員辦公室踹門,還免受刑事追訴,民進黨召募太陽盟成員為人頭黨員,不是染黑,是不分行業貴賤,輔導有為青年積極從政。台灣最大特權階段是不是民進黨。
  搞不好邱大立委此舉在民進黨黨員的眼裡還是個大英雄呢!這就是台灣政黨的差異所在,只是真的搞不懂,為何民進黨的黨員或是立委不直接來個劫獄刧囚?
  邱議瑩是什麼?流氓?潑婦?沒唸書?沒家教?很難想像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是這個德性!是因為支持者吃這一套嗎?我希望民進黨徒眾不是這麼沒知識吧!一個習慣用暴力來處理事情的政黨竟然取名叫「民主進步黨」。諷刺吧?
  台獨文化的本質,就是一種流氓文化。又一明證。
  黑幫入黨 立委像黑社會堂口 帶隊打法務部 為了貪汙扁 這種黑社會幫派政黨 真的很爛 只想拿政權貪汙 那付兇很貪婪嘴臉 比黑社會還黑

邱議瑩 維基百科

邱議瑩出身在屏東政治家族,祖父邱慶德曾任屏東市長和屏東市民代表會主席,父親邱茂男是前臺灣省議會省議員和前國策顧問以及美麗島事件受難者,胞弟邱名璋為現任屏東縣議會縣議員。
邱議瑩和曾任行政院客家委主委李永得均被稱為是客家族群代表,2011年4月21日與相差十六歲並育有一位大學女兒的現任高雄市政府政務副市長的李永得結婚。
由於其言論十分火爆的風格,詞鋒十分銳利、敢言及猛烈指罵國民黨及其權貴的特點,與一般人心中立法委員清直平和的形象有所逕庭,故得「小辣椒」之稱。
重要事件
2009年4月2日邱議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程序發言時,與立委李慶華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台北地檢署2009年9月8日偵查終結,依公然侮辱罪將邱議瑩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2011年12月7日到高醫院電腦斷層檢查,發現約13公分大的水樣腫瘤,壓迫右側輸尿管,右腎也水腫,在12月18日進行手術切除,腫瘤切除後,仍可能會再發生,需要再定期追蹤。2012年2月7日下午立法委員邱議瑩在臉書上透露,在病理報告中發現「不好的細胞」的消息,經邱議瑩的助理證實罹患卵巢癌第一期[8],選前切除部分腫瘤,選後第三天接受進行首次化療。
  外部連結
立法委員邱議瑩美濃服務處
2013-04-20 11:12:37
人民的選擇就是民主 蘇失言了 2013-04-11 21:31:04

2013-04-08 中國時報 陳文信/特稿

台灣解嚴迄今二十餘載。當年站在反對陣營的民進黨,受人民託付執政八年,最後卻因貪腐狼狽下台;而彼時高壓、威權的國民黨,如今能重獲政權,也是人民的選擇,這就是民主。
但蘇貞昌卻說:台灣人無法拒絕曾有不當記錄的威權,還投票給他們,是因為統治者用另一種步數拐騙人民。這麼說來,國民黨能執政,不是因為民主,而是人民被騙了。
依照蘇貞昌的邏輯,二千年大選時承諾清廉的民進黨,執政末期卻以貪腐收場,總統還因貪汙罪鋃鐺入獄,這何止是拐騙選票,簡直有如詐騙集團!
台灣的轉型正義仍有諸多未竟之功,所以民進黨得以一直把「威權政黨」的標籤往國民黨身上貼。然而,曾執政的民進黨,對轉型正義何嘗沒有連帶責任?況且,若真要翻舊帳,民進黨何年何月才能擺脫「貪腐政黨」的陰影?
人民對政府的表現自有公評。國民黨施政不佳,即使祭出再多「步數」也難挽頹勢,從目前的民調即可驗證,人民何來「被拐騙」之有?民進黨若不先反求諸己、成為更好的選項,又怎麼能怪國民黨拐騙、人民甘願被騙?
在民主社會中,無論是誰、哪個政黨執政,都是人民的選擇。民進黨若真要追念鄭南榕,請對言論自由、政治清明、民主價值提出建設性主張;而非浪費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說出反民主、愚民主義的反動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