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9 07:33:48阿楨

《西藏追踪》

慈悲的帝國主義者

「我不相信」一位站在當年楊赫斯本侵略軍所在、如今是藏獨臨時政府流亡落角地「達蘭撒拉」的喇嘛說道:「我不相充滿宇宙大愛精神的楊赫斯本會屠殺藏人,他是和平地進藏,並受到藏教的感召才啟發宇宙大愛精神的,屠殺之說一定是中國的宣傳。」

這話似曾相識,翻翻西藏專架的藏書,找到了!派區克‧法蘭區著的《西藏追踪──追尋楊赫斯本探險傳奇》(馬可孛羅,1999)頁二九一有提到。作者認為:「這種扭曲事實的方式,是楊赫斯本的傳記作家变造楊赫斯本特質的典型方法之一。」

其實從早年開始楊赫斯本就是个結合了種族優越論、大英帝國主義及宇宙神秘論的殖民主义者(p.23,189,469)。

那已是帝國殖民橫行時代的事了,所有強權都会找各種合理化理由,比如英軍侵藏的理由是藏人不跟英國來往做生意,而俄國又一路南下威脅到印度的安全。

是嗎?如今持之說者還大有其人,連作者都認為「双方互不理解,以及相互的誤解是衝突的來源。」(p.319)

真不知被侵略者要如何理解侵略者?就像中國要是理解英國為何賣鴉片的話就不會發生鴉片戰爭了似的,做夢!

怎會?像現在的台獨就很能理解日本為何要發動大東亞戰爭,為了台獨,不也在美化台灣的被日本殖民,夢想拉日反中,和藏獨的拉英美反中差不多。

還是理解好,理解了就知道舊約裡的上帝不會亂殺人,会殺一定基於上帝大愛。所以替上帝行道的以色列絕不會濫殺阿拉伯人,咱猶太人只會被古埃及和德國納粹大屠殺。

楊赫斯本也不会濫殺無辜,一切都是為了宇宙大愛精神,他給人的信上說:「和屠宰牲畜沒兩樣」「大屠殺全肇因於西藏將軍的無知和愚昧」「十三世達賴喇嘛是一切不幸的起源,實應承擔一切罪名。」(p.317)

愛說笑,咱喇嘛不殺生,《喇嘛殺人》(聯經,1990)是為護教愛國。

咱伊斯蘭穆斯林(回教徒)更不會濫殺無辜,凡殺必為「聖戰」。

恐怖分子!

台灣人皮癢了還是骨賤了,你們難道不知全世界有一半以上的人認為小布希才是恐怖分子嗎,民主些,不然咱會給你們「愛的教訓」的。

嚇誰啊,共匪的六百顆導彈都不怕了,還怕你幾粒人肉炸彈,咱台灣不抱美國大腿,還有誰可抱?

有啊!正港的「台妹」檳榔西施。

抗議!侮辱台灣,不准用「台x」。

嫌下賤喲?那向上提升到資訊展「秀妹」如何?

還不是美帝「秀」色可餐的文化侵略,咱女性主義也抗議。

另參本館:藏獨的虛與實 反北京奧運 拉薩事件(一) 拉薩事件(二) 達賴妨臺

 
英國第二次侵藏戰爭
 
  錫金成爲英國的保護國以後,英國就在藏錫邊境劃界立碑。1893年,清廷又同英國簽訂了有關通商等問題的藏印續約九款附約三款,規定西藏必須開亞東爲商埠,英國人可以來亞東貿易。這樣,英國終于敲開了西藏的大門,將其侵略之手伸進西藏,從事以通商貿易爲名的經濟掠奪。西藏地方同全國一樣,逐步淪爲半殖民地社會。
  西藏地方政府和藏族人民對于上述不平等條約強烈不滿,他們阻撓英國人來亞東貿易,反對勘定藏錫邊界,並不斷搗毀英國人私自北挪的界碑。從1894年至1902年,英國屢次通過清廷壓西藏地方政府遵行上述條約,均未能使西藏地方政府和十三世達賴喇嘛就範。1895年開始親政的十三世達賴,十分痛恨英國侵藏,他看出依靠清廷抗英希望不大,在沙俄的拉攏下,遂産生了聯俄的想法,並與沙俄進行了一些聯系。
  這一段時間,出現了一種比較奇特的現象:一方面是,對西藏地方擁有主權的清廷,由于日趨腐敗衰落而在西藏的影響下降,使得其某些政令特別是錯誤的政令在西藏行不通;另一方面是,具有強烈仇英思想的西藏地方當局,在他們不願同英國打交道時,仍然要英國去同自己的中央朝廷打交道。這樣的結果往往就是:清廷同英國政府談判,達成損害國家利益、西藏利益的協議(如1890年、1893年條約),西藏地方卻拒不遵行,使英國不能達到其預定的侵略目的。看清了這種狀況的英國,遂産生了撇開清廷直接同西藏地方當局談判的想法。而這就是英國企圖制造“西藏獨立”的開端。爲此,由英國駐印度總督寇松于1899年、1900年和1901年三次直接致函十三世達賴喇嘛,促其遵行1890年和1893年兩條約,但均被達賴喇嘛拒收退回。
  英國十分顧慮沙俄勢力插足西藏。爲了壓服西藏地方當局,排除沙俄控制西藏的可能,遂開始籌劃第二次武裝侵略西藏。1902年5月26日,幫助清廷辦理中英交涉的英國駐亞東稅務司巴爾致函清朝駐藏幫辦大臣安成稱:“竊探印度政府此次進兵之由,因前藏憲升(按:指升泰)所訂約章,藏人不能謹守,華政府置諸不顧,彼此推諉,殊非所宜,故有不願與華員辦理之意”。巴爾還轉述英國對西藏問題的幾條意見:
  --印政府因見華官無權,不能整治西藏,擬與有權之藏官重訂約章,以後華官無治理西藏之權;
  --西藏政府倘不派員與之商議,彼竟乘機入藏代爲治理;
  --恐俄國亦由北方進兵,南印北俄,兩面夾攻,強令西藏爲自主,與高麗同等;
  --貴大臣須速與達賴喇嘛商議,簡派幹員,給予全權,隨同華官辦理,勿使藏官聯絡洋人,私訂密約。
  這幾條,非常清楚地道出了英國欲使中國“無治理西藏之權”,欲“令西藏爲自主”,將西藏變成與高麗(朝鮮)一樣的獨立國的企圖。
  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7月,英國派榮赫鵬上校和駐錫金行政專員懷特率英軍約300人,經錫金北部侵入西藏崗巴宗,威脅說要同西藏地方當局在當地談判。
  此時,西藏地方群情激憤,十三世達賴喇嘛抗英意志甚爲堅決,多數藏政府官員及三大寺均反對與英國談判,強烈要求英國從崗巴宗撤走入侵軍隊。但是,被英國收買的噶倫夏紮班覺多吉爲代表的少數官員,主張與英方議和。十三世達賴喇嘛在盛怒之下,將主和派的噶倫夏紮班覺多吉、噶倫雪康次丹旺秋、噶倫喇嘛強欽阿旺白桑、紮薩霍爾康索朗朵傑等四人革職罷官,並關押在羅布林卡審查。在達賴喇嘛領導下,西藏地方政府緊張動員並布置藏軍、民兵前往後藏崗巴宗方向,抗禦英軍的入侵。  
  英軍盤踞崗巴宗數月,在附近偵察地形,將西藏地方當局的注意力吸引到這一方向時,榮赫鵬突然于10月率部撤出崗巴宗,退回錫金北部。接著,英國迅速向隆吐山以北調集3000兵力,由麥克唐納少將和榮赫鵬率領北進。榮赫鵬率先頭分隊于12月12日偷越則裏拉山口,旋即經仁青崗、春丕等地,于21日進占帕裏,于1904年1月4日進占堆納。麥克唐納率大隊隨後跟進。  
  西藏地方政府緊急派遣主力藏軍千余人,由代本拉丁色、朗賽林二人率領,趕赴堆納至多慶一線布防,並動員、調集其他各部藏軍2000多人以及大批民兵分赴前線。  
  1904年3月初,英國侵略軍在堆納、多慶之間的曲米香果、骨魯等地與藏軍對峙。英軍揚言必欲前進,以同藏政府直接交涉,藏軍則強調英軍先退返錫金方能交涉。雙方僵持不下之際,英軍轉而施展陰謀,詭稱願與藏軍就地談判。噶廈指示前線藏軍可以同英軍談判,但若談判破裂,即按原計劃出擊。據此,拉丁色、朗賽林二代本通知英軍派代表來曲米香果談判。就在榮赫鵬等英方代表前來進行所謂“談判”之時,英軍偷偷包圍了隊形密集的藏軍,造成了有利于英軍而不利于藏軍的戰術態勢。榮赫鵬等人與拉丁色、朗賽林見面後聲稱:“既然要議和,爲了表示誠意,我軍先將子彈退出槍膛,也要求貴軍指揮官下令將火槍的點火繩熄滅。”接著,榮赫鵬命英軍士兵將步槍子彈退出一發,但士兵們旋即推動槍栓將另一發子彈頂入槍膛。當時藏軍尚無步槍裝備,不了解步槍構造與子彈上膛過程,誤認爲英軍槍膛內已無子彈。疏于警惕的藏軍指揮人員,遂依照英方要求,下令藏軍士兵熄滅了火槍的點火繩。其後,雙方談判進行約15分鍾時,一名英國軍官突然掏出手槍將拉丁色、朗賽林等西藏談判代表數人擊倒在地。大隊英軍的槍炮隨即猛烈開火。藏軍因點火繩熄滅而無法還擊,數分鍾內即被英軍射殺500多人,西藏談判代表數人亦被殺害。藏軍余部奮勇同英軍展開肉搏,雖斃傷敵一部,但武器裝備、作戰指揮落後,與敵人懸殊甚大,因而失利。總計藏軍在此戰中損失千余人,僅逃出380余人。藏胞的鮮血,一時將曲米香果的泉水浸染成紅色。
  曲米香果失陷後,英國侵略軍繼續北進,沿途焚燒寺廟,搶掠藏胞群衆財物,無惡不作。此時,藏軍及僧兵、民兵共4000余人,在康馬與少崗之間的雜昌谷地,利用險要地形,阻擊英軍。4月9日,英軍先遣小分隊騎兵30余人進入雜昌谷地,被藏軍、民兵以土槍、土炮、滾木、飛蝗石等全殲。英軍後續部隊趕到,以火炮、機槍轟射藏軍、民兵,激戰一天,英軍傷亡280余人,藏方傷亡150余人。藏軍、民兵未能擋住英軍前進。
  4月11日,英軍進到江孜,留榮赫鵬500人駐江孜的江洛、帕拉等村,麥克唐納率大隊人馬返回亞東,以緩解其補給供應的困難。接著,英軍在亞東至江孜沿線設置兵站, 建成臨時後勤補給線。5月上旬,江孜英軍派出360多人襲擊通往浪卡子方向的卡惹拉藏軍陣地。此時,駐江孜英軍僅130余人,在千余藏軍夜襲帕拉村的戰鬥中,榮赫鵬險些喪命。由于從卡惹拉返回的英軍趕到,才又穩住陣腳。5月26日,英軍增援部隊一部從亞東趕到江孜後,重占了帕拉村。
  此時,西藏地方政府陸續調集藏軍、僧兵、民兵約16000人,不斷增兵江孜方向,以掌握土炮、藏槍等技術的部隊加強江孜防務。藏軍總指揮噶倫宇妥帶兵一部駐尼木之亞德;以藏軍一部置于日喀則、仁布一線,以藏軍一部置于浪卡子一帶,作爲第二道防線;以敏林巴代本等人率民兵一部經浪卡子、熱隆出康馬,以襲擾英軍後勤供應線。
  6月上旬,榮赫鵬從江孜返回亞東,與麥克唐納等謀劃進兵拉薩、迫降藏政府等要事。爲此,英印政府再度增調兵力,由麥克唐納、榮赫鵬率領,于6月下旬疾馳江孜。
  此時,敏林巴代本所率工布等地的民兵,進占江孜、少崗間之南尼寺,對英軍後勤補給線構成嚴重威脅。工布民兵在康馬、少崗之間巧妙設伏,殲滅了二三十名英軍。爲報複,並保障其補給運輸之暢通,英軍分別自少崗和江洛兩地出動,從南、北兩面進攻南尼寺。西藏民兵冒著英軍優勢火力,勇敢迎戰,與轟破圍牆、沖入寺內的英軍展開肉搏。英勇的工布地區民兵首領阿達尼瑪紮巴兄弟二人和康區民兵多朵布等,刀劈英國軍官雜尼薩海,共殲故120余名,阿達尼瑪紮巴兄弟、多朵布以及衆多的民兵也壯烈犧牲,鮮血淌滿南尼寺的石階梯下。  
  至今,阿達尼瑪紮巴的家鄉——西藏自治區林芝縣覺木鄉,每逢藏曆10月1日(阿達尼瑪紮巴出征之日),藏胞都要舉行跑馬、射箭等活動,悼念爲抗英而捐軀的英雄兄弟二人。
  在英軍的優勢火力下,西藏民兵終因傷亡過大而撤出南尼寺。英軍攻占南尼寺後,搶走了寺內的所有文物和財産,縱火焚燒了寺院。
  英軍增援部隊與原駐江孜部隊會師,迅速控制了年楚河以南地區。在向江孜市區發起進攻之前,爲了切斷江孜與日喀則間的聯系,英軍集中一部兵力攻占了江孜西北方向的紫金寺。寺內珍藏的鍍金佛像千余尊、大批緞繡佛像、《甘珠爾》大藏經等貴重文物並金、銀、銅器等,被英軍洗劫一空。
  攻占紫金寺後,英軍從東、南、西北三面包圍了江孜,並切斷了江孜宗山的水源,准備集中兵力進攻市區。
  此時,十三世達賴派噶倫宇妥等于7月1日到江孜與榮赫鵬會談。榮赫鵬提出限藏軍在7月5日撤出江孜,遭到西藏方面拒絕。英軍遂于5日正午開始向江孜城區發起總攻。  
  英軍以優勢炮火轟開江孜宗城堡一個缺口,並組織步兵沖鋒。藏軍和民兵打得非常勇敢。英軍進攻時,守衛宗山的藏軍和民兵用火藥槍、飛蝗石和石頭還擊英軍;山上的存水喝幹了,他們就在晚上將人用繩子從幾十米高的懸崖上吊下來取山下的一坑污水喝,最後污水也喝幹了,就喝自己的尿。在這種情況下,藏軍和民兵始終沒有動搖,在彈盡糧絕時,仍以刀、矛、棍棒等與英軍展開白刃搏鬥,但終因傷亡過重,一路從北面,一部從西南方向,沖出英軍重圍,轉移到白居寺繼續戰鬥。據英國侵略軍的隨軍記者埃德蒙康特萊記述:面對英軍炮兵榴霰彈和機槍、步槍的猛烈射擊,藏軍和民兵視死如歸,依然向爬牆頭攻缺口的英軍步兵打石頭。江孜宗城堡被英軍攻陷後,白居寺又被攻占。占據白居寺的英軍,搶走大批珍貴文物、藏經等,並將佛堂改成食堂,將轉經筒釘上釘子改成食品輸送帶,恣意踐踏藏胞視爲神聖的寺廟和佛器。經過激戰,英軍屠殺了衆多藏胞以後,占領了整個江孜。
  江孜失陷後,噶倫宇妥指揮藏軍余部在卡惹拉、浪卡子、娘索拉、甘巴拉等地布防。7月14日,麥克唐納率英軍並供應人員共4000人從江孜出發,向拉薩前進。17日,英軍在卡惹拉遭伏擊,經過激戰,突破藏軍千余人的防禦陣地,進抵羊卓雍湖邊。此後,藏軍的防線基本瓦解,英軍未遇到多少抵抗,于8月3日進到拉薩。
  在英國威脅和駐藏大臣有泰的壓力下,西藏地方政府被迫于9月7日與英方簽訂了不平等的《拉薩條約》,主要內容是:(1)西藏不得向任何外國出讓土地、礦産等,使西藏成爲英國的勢力範圍;(2)西藏向英國賠款;(3)拆毀印度至江孜、拉薩沿途要塞;(4)開亞東、江孜、噶大克三地爲商埠;(5)西藏承認1890年條約,劃定藏錫邊界;(6)英軍在亞東駐兵。這一條約,當時被清廷拒絕,但卻爲1906年英國強迫清廷與其簽訂以上述內容爲主要部分的《北京條約》奠定了基礎。按照《北京條約》的內容,又增加了英印人員在西藏所開三個商埠地方享有治外法權,在亞東至江孜之間有設立郵電、驛站之權,在亞東、江孜兩地有駐紮軍隊之權等內容。英印在藏享有的這些特權,究其根由,均來自1904年的《拉薩條約》。
  《拉薩條約》訂立後,先後屠殺了四五千藏胞、焚燒劫掠了許多喇嘛寺廟的英國侵略軍,以“勝利凱旋”的姿態,于9月中、下旬從拉薩啓程返回印度。  
  英國侵略軍在西藏各地搶劫的財物數量之多,僅據麥克唐納本人所著《旅藏二十年》一書披露,就可看出端倪。該書稱:“1905年1月,我因有特別職務,被派到加爾各答,擔任分類編訂圖書及珍貴物品目錄工作。這些東西,就是我同威德爾大佐在西藏搜集的,件數的多,須有400多騾子才能馱運。裏邊包括有許多珍貴而希罕的喇嘛書籍、神像、宗教作品、盔甲、武器、圖書、瓷皿等物。大部分瓷器,送給精于鑒別搜集家克欽納爵士。……所有這些貴重藝術品,原來藏在印度博物館,而且我也在裏邊擔任工作,以後便把它分別存到英國博物院、印度博物院、保得利圖書館和印度公署圖書館。當我在那地方編制目錄時,寇松爵士同賴明堂爵士常來參觀數次。寇松爵士時爲印度總督,他自己選擇了幾件東西,送到加爾各答維多利亞紀念廳保存。”
  以上就是英國在1904年第二次侵藏的簡要情況。這一年是藏曆木龍年。因此,藏胞稱其爲“木龍年戰爭”。 
http://www.hbnq.gov.cn/shyy/list.asp?id=671
 
 
從史上英國兩次侵略西藏 看“藏獨”根源

  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國多民族大家庭中具有悠久歷史的民族之一。但是,鴉片戰爭爆發後,西藏受到西方列強的覬覦。1888年和1903年至1904年間,英國發動了兩次侵藏戰爭,目的是在西藏建立起英國的排他的影響,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變成保護英屬印度北部邊境的一個“緩衝區”,進而攫取更多的殖民利益。所謂“西藏獨立”問題,從根本上說是歷史上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產物。
  “這兩場戰爭是不應該被忘記的,”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胡岩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可以正告外國某些仍在慫恿和鼓動‘西藏獨立’的人,中國人民不會忘記帝國主義侵略西藏和試圖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歷史。”
  首次侵藏:損害中國主權
  鴉片戰爭後,為了擴大對中國的侵略,並與法國爭奪在中國西南地區的勢力範圍,英國準備修築一條連接雲南和緬甸的公路。在考察探測過程中,英國駐上海領事館翻譯馬嘉理於1875年在邊境被殺。英國即以“馬嘉理案”為藉口,逼迫清政府與之簽訂了《煙臺條約》,專款規定允許英國派人入藏“探訪路程”。
  多年來英國對西藏及喜馬拉雅山麓諸國的侵略,已使西藏人民認清了其貪婪的本性。1886年西藏地方政府採取積極防範措施,在藏錫邊境的隆吐山上築起堡壘炮臺,派兵日夜守護。英國對此十分惱怒,照會清政府,妄稱隆吐山位於受他們控制的錫金領土之內,要清政府下令西藏軍隊在限期之內退兵撤卡,拆毀炮臺,否則就要採取軍事行動。在威逼未果之後,英國於1888年悍然發動了對隆吐山的武裝進攻。駐守隆吐山的藏軍依靠手中僅有的火繩槍、弓箭、刀矛等十分落後的武器,同武器精良的侵略者展開了英勇的鬥爭。但是,抗擊由於武器裝備落後、前線藏軍得不到有力的支援而失敗。
  戰爭結束後,清政府於1890年和1893年分別與英方簽訂了《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和《中英會議藏印續約》,承認錫金受英國保護,接受了英方片面提出的藏、錫分界線,同意開放亞東為商埠,允許英國在該地享有治外法權,並規定五年之內通過亞東的進出口貨物概不納稅。
  這兩個不平等條約不僅嚴重損害了中國對西藏的主權,而且侵害了西藏地方勢力的利益。條約簽訂後,西藏人民阻止清政府派人與英方重新劃界,並拔除了英方私立的界石,照舊在過去的牧場上放牧。
 
  二次侵藏:屠殺西藏軍民
 
  當英國以印度為基地加緊籌劃侵略西藏的時候,沙皇俄國也把侵略的矛頭指向了青藏高原。英國認為,喜馬拉雅山是印度次大陸的屏障,一山之隔的西藏應屬英國的勢力範圍。假如西藏落入俄國手中,印度就完全暴露在俄國的威脅面前。英國印度總督寇松主張,在與俄國進行的這場“大爭奪”中,英國應奉行“前進政策”,要趕在俄國人之前,樹立在西藏的影響和權威,因而加緊了再次武裝侵藏的準備。
  1901年7月,英國印度事務大臣照會俄國外交部,聲稱英國對俄國與西藏之間的接觸“勢不能沈默不問”。其後,寇松在給英國印度事務部大臣漢密爾頓的信中居然妄稱,“所謂中國對於西藏的宗主權乃是法律上的一種虛構”,要求政府批准他入侵西藏的計劃。1903年,英屬印度政府派出以榮赫鵬為首的侵略軍,以談判為名越過邊界闖入西藏。
  在榮赫鵬的帶領下,英軍經由亞東進佔帕裏。1904年3月31日,英國侵略軍與藏軍在帕裏以北的曲米森谷相遇。千餘人的藏軍,手中基本上是大刀、長矛、火繩槍等落後的武器,而他們面對的敵人,卻是擁有大炮、馬克沁機槍等當時最先進武器的老牌殖民主義國家的軍隊。在這場戰鬥中,千餘藏軍大部分被打死打傷。這是英帝國主義對西藏軍民進行的一次野蠻、無恥的大屠殺。
  1904年4月11日和7月6日,西藏江孜兩度失陷。8月3日,英軍闖入拉薩。聖潔的古城拉薩,千百年來第一次遭到帝國主義鐵蹄的踐踏。在英軍闖入拉薩前數日,達賴十三世已率領少數親隨,離開布達拉宮,取道青海逃往外蒙古。由於給養和通訊得不到保證,英國侵略軍於1904年9月下旬離開了拉薩。
  “在帝國主義侵略西藏的活動中,英帝國主義的侵略活動歷時最久。它的兩次侵藏戰爭都是赤裸裸的武裝侵略,”胡岩說。
 
  用心、伎倆昭然若揭
 
  胡岩認為,通過兩場侵略戰爭,英國人擴大了他們在西藏的影響。歷史上西藏僧俗上層中親英派的出現,就是從此開始的。此外,英帝國主義者經過侵藏戰爭之後,認識到無法靠武力來征服這片高原,因而在西藏僧俗上層中培植親英勢力,挑動、慫恿西藏與中央政府對抗,試圖用這種辦法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將其變為英國的勢力範圍或者附庸,變為保護英屬印度東北邊境的一個“緩衝區”。
  著有《西藏追蹤》的英國學者帕特裏克?法蘭區1999年在談到英國入侵西藏的戰爭時,毫不猶豫地說:“那就是侵略!”2003年秋季在倫敦舉行的一次小型研討會上,包括法蘭區在內的幾位英國學者一致同意,侵藏戰爭中無可否認地進行了搶掠。英國學者查爾斯?艾倫在2004年出版的《雪中決戰》一書中指出,榮赫鵬和他的同夥為了能夠實現闖入拉薩、成為最早抵達拉薩的一夥歐洲人的夢想,施展了種種陰謀詭計,尋找所有可能的藉口,蒙蔽公眾,欺騙輿論。
  這一切,正是當年帝國主義者所慣於採取的手段。歷史是現實的一面鏡子,帝國主義當年犯下的侵略罪行,慫恿、鼓動“藏獨”的圖謀,以及其註定失敗的命運,是中外共睹的清楚事實。它不僅永遠寫在世界屋脊上,也必然給當今世界帶來深刻的警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6/1/3/0/100613021.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613021
 
 
拉薩條約  
 
繼1890、1893年《中英藏印條約》及續約之後,英國強迫中國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1903年11月(光緒二十九年九月)英國發動第二次侵略西藏地方的戰爭。1903年,英軍上校榮赫鵬率領的近萬人的武裝使團從印度、經錫金由亞東進入西藏,一路進攻。1904年4月11日到達江孜。達賴13世下令西藏軍民抵抗,江孜境內16歲至60歲的男丁被緊急征召抗英。藏軍以劣勢武器在宗山城堡與圍攻的英軍激戰,損失慘重。7月7日,宗山城堡失守。守衛宗山城堡的最後的藏軍不願被俘,全部跳崖。8月占領拉薩。今天,江孜宗山抗英遺址已成爲首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9月7日,榮赫鵬強迫西藏甘丹寺長羅桑堅贊簽訂《拉薩條約》。共10款,主要內容爲:
  ①除亞東外,增開江孜、噶大克爲商埠,許英國分別派員監管商務。
  ②賠款250萬盧比,分75年繳清,賠款未繳清前,英軍占領春丕。
  ③自中國與哲孟雄(今錫金)邊界至拉薩的防禦工事一律拆除。
  ④除經英國事先同意外,西藏土地不得讓賣、租典與任何外國;西藏一切事務不准任何外國幹涉;任何外國不准派員入藏;西藏的鐵路、道路、電線、礦産或其他權利不得讓與任何外國或其臣民;西藏各項進款,或貨物或現金不許抵押或讓與任何外國或其臣民。
  《拉薩條約》嚴重損害中國的主權,清政府堅持不予批准,並要求修改條約。1906年4月27日,清外務部侍郎唐紹儀與英國駐華公使薩道義簽訂《中英續訂藏印條約》正約6款,主要內容爲:雙方承認將《拉薩條約》附入本約,作爲附約;英國允不占並藏境及不幹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應允不准其他外國幹涉藏境及其一切內治,等等。
http://baike.baidu.com/view/323585.html?tp=4_01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條約簡介:

  19世紀末,帝國主義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在英國公然出現了主張吞並西藏的論調。這時俄國正加緊向西藏滲透,派考察團入藏,特別是利用宗教關系拉攏西藏上層,煽動仇英親俄。英國以防俄保印爲名,極力爲進一步侵略西藏制造輿論。它這時對第一次侵藏戰爭後在西藏所取得的權利已不滿足,想把商埠由亞東北移,並借查勘西藏與哲孟雄間的邊界壓服西藏地方當局。1903年7月,中國與英印代表在西藏幹壩宗舉行會議,討論通商及邊界等問題。英印方面毫無誠意,策劃以戰爭解決問題。
  1903年12月,英國第二次侵藏戰爭爆發。1904年8月,英軍侵入拉薩。達賴十三世事先離拉薩經青海北上。英國侵略者強迫西藏地方部分官員于9月7日簽訂《拉薩條約》(又稱《英藏條約》),其主要內容有:1.增設江孜、噶大克爲商埠。英國有權派員駐各商埠。2.除將來立定稅則內之稅課外,無論何項征收,概不抽取。3.西藏賠款五十萬英鎊。4.英軍留駐春丕,至賠款繳清或商埠妥立三年後最晚之日爲止。5.西藏允將所有自印度邊界至江孜、拉薩之炮臺、山寨等一律削平,並將所有滯礙通道之武備全行撤去。6.非經英國政府照允,西藏不能將土地讓賣、租典或別樣出脫給無論何外國。無論何外國不准幹涉西藏一切事宜,不許派員或派代理人進入藏境。無論何項鐵路、道路、電線、礦産或別項權利,均不許各外國或隸各外國籍之人民享受,若允此項權利,則應將相抵之權利或相同之權利,一律給英國政府享受。西藏各進款,或貨物或金銀錢幣等類,皆不許給與各外國或籍隸各外國之人民抵押撥兌。這個條約實際上使西藏地方成爲英國的勢力範圍。清政府不予承認。這個條約也引起其他帝國主義國家,特別是俄國的強烈不滿。英國也認爲《拉薩條約》中的一些條款超出了"從大英帝國整體利益出發的政策"所容許的範圍,不得不與中國重開談判。
  1905年2月,中英雙方在印度加爾各答舉行談判,中國代表爲外務部右侍郎唐紹儀,英國代表爲英印政府外事秘書費禮夏。在談判中,唐紹儀重申了中國對《拉薩條約》的立場,堅持英國必須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提出廢除《拉薩條約》,由中英兩國重新訂約。英方代表制造中國對西藏只有"宗主權"的謬論,堅持要以英國所擬的條款訂約。由于雙方談判的目的完全不同,雖多次會議,均沒有達成協議。9月,唐紹儀奉召回國,由參贊張蔭棠繼任全權大臣繼續談判,仍無進展。11月,英方單方面中止談判。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4月,中英在北京重開談判。27日,清政府在英國方面有所讓步的條件下,與英國簽訂了《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共6款,另以《拉薩條約》作爲附約。正約的主要內容有:英國允不占並藏境及不幹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國家應允不准他外國幹涉藏境及其一切內治。作爲此約附約的《拉薩條約》"彼此允認,切實遵守";其第九款內之第四節所聲明各項權利,除中國獨能享受外,不許他國國家及他國人民享受。惟經與中國商定,在該約第二款指明之各商埠,英國應得設電線通報印度境內之利益。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在實際上肯定了中國在西藏地方的主權,對那些妄圖分割中國領土西藏的陰謀是一個打擊。但它承認了英國在西藏的許多侵略利益及特權,仍是一個不平等條約。
  條約原文:
  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初四日,北京。
  正約
  案查光緒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及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國與英國所訂兩次藏印條約,其所載各款,西藏並未認爲確實,亦未允切實遵辦,英國政府惟有設法保衛該兩約所享利權。旋于光緒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拉薩定立英藏條約十款。嗣于光緒三十年十月初五日,由印
  度總督代英國政府將該約批准,並將當日所聲明之條款更訂之文據附入;茲大清國大皇帝,大英國全境大皇帝兼五印度大皇帝,因欲固存兩國友睦,曆久不渝;大清國大皇帝特派欽差全權大臣外務部右侍郎唐紹儀,大英國大皇帝特派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功賜佩帶頭等邁吉利寶星薩道義,各將所奉全權大臣便宜行事之敕諭,互相校閱,俱屬妥善,現議定各款,開列于後:
  第一款 光緒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英藏所立之約,暨其英文漢文約本,附入現立之約,作爲附約,彼此允認切實遵守,並將更訂批准之文據亦附入此約,如遇有應行設法之時,彼此隨時設法,將該約內各節切實辦理。
  第二款 英國國家允不占並藏境及不幹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國家亦應允不准他外國幹涉藏境及其一切內治。
  第三款 光緒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英藏所立之約第九款內之第四節所聲明各項權利,除中國獨能享受外,不許他國國家及他國人民享受。惟經與中國商定,在該約第二款指明之各商埠,英國應得設電線通報印度境內之利益。
  第四款 所有光緒十六、十九年中國與英國所定兩次藏印條約,其所載各款,如與本約及附約無違背者,概應切實施行。
  第五款 此約分繕英文、中文,業已細校相符,惟辯解之時,仍以英文爲准。
  第六款 此約須由兩國大皇帝批准畫押,自兩國全權大臣畫押之日起,限三個月在倫敦互換。此約中文,英文各繕四分,共八分,兩國全權大臣畫押蓋印爲憑。
  大清國欽差全權大臣外務部右侍郎唐紹儀。
  大英國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功賜佩帶頭等邁吉利寶星薩道義。
  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初四日,西曆一千九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立于北京
  附約
  案查光緒十六、十九年中國與英國所定兩次英藏條約,因其意義並切實施行均有疑難之處;又查英藏曆年和好,近因事故,情意未洽;今欲重修舊好,將所有疑難之事,全行解定,茲大英國政府特派邊務全權大臣榮赫鵬,與噶爾丹寺長羅生戛爾曾,暨噶布倫並色拉、別蚌、噶爾丹三大寺之呼圖克圖,兼與西藏民教諸首領,代表西藏,議定條款,開列于後:
  第一款 西藏應允遵照光緒十六年中英所立之約而行,亦允認該約第一款所定哲孟雄與西藏之邊界,並允按此款建立界石。
  第二款 西藏允定于江孜、噶大克及亞東,即行開作通商之埠,以便英藏商民,任便往來、貿易。所有光緒十九年中國與英國訂立條約內,凡關涉亞東各款,亦應在江孜、噶大克一律施行。惟嗣後如英藏彼此允改,則該三處應從改定章程辦理。除在該處設立商埠外,西藏應允所有現行通道之貿易,一概不准有所阻滯,將來如商務興旺,並允斟酌另設通商之埠,亦按以上所述之章,一律辦理。
  第三款 光緒十九年中英條約所有更改之處,應另行酌辦。西藏允派掌權之員與英國政府所派之員會議,詳細酌改。
  第四款 西藏允定,除將來立定稅則內之稅課外,無論何項征收,概不得抽取。
  第五款 西藏應允所有自印度邊界至江孜、噶大克各通道,不得稍有阻礙,且應隨時修理,以副貿易之用;並于亞東、江孜、噶大克及日後續設之商埠,各派藏員居住,英國亦派員監管各該處英國商務。如欲齎送公文信函于藏官,或駐藏各華官,均成責商埠居住之各該藏員接收轉送。複文回信,亦一律責成此員妥送。
  第六款 因西藏違約,英國派兵前往拉薩責問;又因英國邊務大臣暨其隨員護兵等被侮、被攻,是以西藏允兌給英國政府英金五十萬鎊,合盧比銀七百五十萬元,以賠補兵費及無禮侮攻各情。此賠款應在英國政府隨時所定之處或于藏境內,或于英境大吉嶺、紮拉白古裏等地面內清繳。每年西曆一月一日兌銀十萬盧比,七十五年繳清。應于何處收兌,英國政府預先知照。第一
  期應在西曆一千九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照數兌交。
  第七款 俟以上所述之賠款照數繳清後,並第二、三、四、五等款內所稱商埠切實開辦三年後,英國政府于未辦之先,仍于春丕駐兵暫守作質,至賠款清繳或商埠妥立三年後最晚之日爲止。
  第八款 西藏允將所有自印度邊界至江孜、拉薩之炮臺、山寨等一律削平,並將所有滯礙通道之武備全行撤去。
  第九款 西藏允定以下五端,非英國政府先行照允,不得舉辦:
  一、西藏土地,無論何外國,皆不准有讓賣、租典或別樣出脫情事。
  二、西藏一切事宜,無論何外國,皆不准幹涉。
  三、無論何外國,皆不許派員或派代理人進入藏境。
  四、無論何項鐵路、道路、電線、礦産或別項利權,均不許各外國或隸各外國籍之民人享受;若允此項利權,則應將相抵之利權或相同之利權,一律給與英國政府享受。
  五、西藏各進款,或貨物或金銀錢幣等類,皆不許給與各外國或籍隸各外國之民抵押撥兌。
  第十款 此約共繕五分,由商定之員,在拉薩于光緒甲辰年七月二十八日,即西曆一千九百零四年九月七日畫押、蓋印爲憑。
  大英國邊務大臣榮赫鵬印
  達賴喇嘛印(此印乃噶爾丹寺長所鈐)
  噶布倫印
  別蚌寺印
  色拉寺印
  噶爾丹寺印
  西藏首領印
  英藏各員現行聲明,今日所立之約,以英文爲憑。
  大英國邊務大臣榮赫鵬印
  邊賴喇嘛印(此印乃噶爾丹寺長所鈐)
  噶布倫印
  別蚌寺印
  色拉寺印
  噶爾丹寺印
  西藏首領印
  印度總督 士爾簽押
  印度總督所聲明之附款,附于已經批准之光緒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即西曆一千九百零四年九月七日所立英藏條約之內。
  光緒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即西曆一千九百零四年九月七日,英國所派邊務大臣榮赫鵬代英國政府與噶爾丹寺長羅生戛爾曾,暨噶布倫並色拉、別蚌、噶爾丹三大寺之呼圖克圖,兼與西藏民教諸首領,代表西藏所立之約,現經印度總督批准;並惠允飭將該約第六款,西藏應賠補英國入藏兵費,由原定七百五十萬盧比,減爲二百五十萬盧比。又複聲明:該約所定之賠款,初繳三年三期之後,英國所派占守春丕之兵可以撤退。惟該約第二款所立之商埠,西藏須按照第七款開妥三年;並須按照該約內各節,一一認真遵辦。
  印度總督 士爾簽押
  此款于西曆一千九百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印度總督當堂簽押。
  印度政府外部大臣費禮夏
  附注
  本條約及附約見《海關中外條約》,卷1,頁652-660。英文本見同書,與漢文本載在同頁上。
  本條約系于一九○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在倫敦交換批准。
http://baike.baidu.com/view/150570.html?tp=3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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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2021-11-11 09:30:56

達賴喇嘛盼兩岸和平統一 稱兩岸關係「微妙」 寧待印度不訪台

達賴喇嘛2021-11-10在線上記者會說,由於兩岸的關係「相當微妙」,他會避開台灣、待在印度,他認為台灣是真正蘊藏古老中華文化和傳統的地方,因為中國大陸現在已經「太政治化」。
達賴曾分別在1997年、2001年及2009年訪問台灣;首次訪台與已故總統李登輝見面;第二次訪台則在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與陳水扁和馬英九會面;第三次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到高雄為莫拉克風災的災民祈福,當時馬英九顧慮到中國大陸的反應,並未與達賴會面。
去年達賴喇嘛透過視訊為亞洲信徒說法時曾談到,如果北京允許,2021年有可能訪問台灣。
  回應
尊者偏聽了!台灣搞去中蠻久了!相反的是陸方近來大力宏揚中華文化。
台灣政府會說達賴沒有民主價值
CIA的傀儡講這種話,太恐怖了,是要埋地雷嗎?
70年代CIA一年給50萬美金,現在還是一年50萬美金,不夠花啦。
他心裡很清楚現在的他沒有利用價值了,西藏自治區已經越來越穩定了,再也搞不起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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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2020-09-03 08:03:56

印中邊境兩個半月之後(2020/09/01)二度衝突,印軍「藏族流亡戰士」陣亡

印中1日分別證實,短暫在喜馬拉雅邊境達成降溫共識的印度軍隊與中國解放軍,29日深夜與31日再度於拉達克主權爭議區的「班公錯」南側高地大打出手。西藏流亡議會方面卻證實印軍方面確有傷亡,因為在29日的班公錯衝突中,「印軍的『特別邊境部隊』(SFF)裡,至少有一名流亡從軍的『藏族戰士』不幸陣亡!」印度軍方也透過網軍放出了一系列「特別邊境部隊對著班公錯的大地...揮舞著『雪山獅子旗』」的影片。
整合印媒、與國際外媒的消息, 8月29日夜間至30日清晨,一批印軍的「特別邊境部隊」(SFF)大舉開進班公錯南岸高地——中方指控這是印度軍隊侵略在先,因此才會出動部隊與之衝突;但印方說法則是收到(楨:?)中國解放軍「異常進入」的情報,因此才會出動插旗、威嚇解放軍的進逼對峙。
「雪山獅子旗」是目前西藏流亡政府的旗幟,本回擔當印軍箭頭的「特別邊境部隊」,其實就是印度招募藏族流亡青年從軍的「獨立兵團」,是一支地位特別、由印度內閣秘書處情報單位直轄的「外籍兵團」。
這批以藏人為招募主力的特殊部隊,不僅被印軍用於防衛中國,與巴基斯坦作戰、國內反恐與鎮壓,也都有SFF的身影——像是1971年印巴戰爭、1984年印度鎮壓旁遮普錫克教分離主義者的「藍星行動」、1999年印巴邊界的「卡吉爾衝突」...都是SFF曾經參戰過的戰鬥任務。
  回應
達賴喇嘛的哥哥嘉樂頓珠書中寫過我一生最後悔的事就是與CIA合作訓練藏族武裝遊擊隊。由此可知這些藏族流亡戰士的來歷與背後的指使單位就是美國的CIA。
藏人是悲歌,台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