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2 18:06:43輝仔
車輛報廢手續
應備証件:1.車主身分證明。
2.行車執照。
3.號牌(機車一面,汽車兩面;遺失、失竊者請附警察機關報案證明)。
4.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
5.印章(非越區辦理者免具)。
規 費:免費。
注意事項:1.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繳稅費後一個月內請攜收收據)。
2.報廢之車輛,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
3.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應即停駛修護,其不堪修護使用時,應申請報廢。
4.被委託者,請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核對。
5.已辦理動產擔保設定之車輛,應先申請撤銷動 產擔保設定。
委托代辦處理方案:
1.除上列證件須提供第二證明文件(如駕照)
2.違章、欠稅費請事先告知查詢
3.環保獎勵金代辦申請
4.廢車托吊清理服務
上一篇:行車記錄器安裝問題
下一篇:如何強化汽車隔音增加肅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