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0 03:09:08包淳亮

中國事務電子報第150期編者的話

一、
東盟(東協)國家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日漸加深。對於他們來說,和平是主要的,稱霸是沒有份的。這樣一個希望和平的小小願望,恰好與中國相同;中國正是希望藉由和平養精蓄銳,時間只要和平發展下去,中國經濟實力,乃至於國力超過日本甚至美國,確實大有希望。而中國一些學者認為,日本未必希望和平,反而希望激怒中國,以在衝突中顛覆目前中國的發展態勢;也因此日本在台灣、釣魚台、參拜等問題上,似乎不會收手。
然而,日本在乎他在東亞的領導地位;她不能做得太難看,以致於失去人心。東協國家的小小願望,成了中國抑制日本「盲動」的重要機制。馬來西亞國王訪問北京之後,接著就訪問日本,並受「天皇」接待;國王會不會勸告天皇什麼?
天皇曾經發言,說其無意要求日本的各級中小學高歌「日之丸」,讓日本極右派頗為洩氣。他會不會在不久將來,在參拜問題上,誰一些有益於亞洲和平的話呢?
二、
當台灣猛烈批評「反分裂法」的時候,大陸的社論(接近非官方立場)卻認為這是呼籲「和諧」的立法。雖然文章強調和諧不能只靠大陸一邊的努力,台灣也得避免刺激大陸,不過台灣一般民眾恐怕未必理解此一邏輯。
其實兩岸多數菁英還是以「發財」為重;反分裂法把大陸的立場講清楚,利空出盡,未必不好。謝長廷院長說一些比較衝的話,大概應景成分居多,我還是看好下一波、並且擴大的兩岸直航。
三、
另外轉載了民營企業老闆參與政治的報導。傳統貴族階層(共黨官僚)之外,在中央級,家財十億人民幣的資產階級人士可以參政;省級一億,縣級一千萬,鄉級一百萬,村級十萬元------這是我瞎掰的,不過拿來驗證現實,倒也會感到有趣!
名義上大陸人人都有參政權,另一方面,也有人以為大陸民眾完全沒有參政權;都不對吧!還是有「條件」的嘛!雖然這個參政條件,大概和英國1832年改革之前差不多。
四、
為了建構和諧社會,得加強司法。大陸不是沒有司法;最近「經濟學人」分析中國與印度時,曾報導中國的司法還比多數開發中國家(包括印度)有效率且公正。這報導似乎還是引述了高盛公司的分析,細節讀者可以自行查考。要強調的是,大陸是有司法的!
我的一位出身農村、當雕刻師傅的大陸親戚,被某台商倒了幾萬人民幣,結果告上東莞法院,過了幾個月,贏了官司。我不好說就是台商不對(對這種事還是只問是非,不問省籍和國家認同比較好。),雖然我這親戚也沒有向法院行賄,還是打贏了。於是這親戚對司法的信心提高了,「國家認同」(這國家既是狹義也是廣義)鞏固了。
不過大陸的司法確實有很多問題,人員素質低落,與台灣目前的水準還相距頗遠。不過法律背景的人很多都知道台灣的法律人中,有不少也對大陸產生了很大影響,例如王澤鑑不僅是台灣法律系學生人手N本,大陸法律系學生也幾乎人人都讀。他們是在進步。
五、
各行各業優秀的台灣人,都在大陸擁有了更廣大的市場。只要台灣的生活環境(廣義定義)還比大陸更好,這些台灣之光,就能為台灣的發展帶來巨大的推動力。如果能吸引大陸最優秀的人才來台灣定居,台灣也會更加令人矚目。
是邊陲或核心,取決於人才、資金的流向。台灣一定得盡快改變目前的關門政策,一定得盡快提升公共建設品質,否則台灣就一定將向邊陲地位一步步滑落!
雖然「眼不見為淨」的關門政策,確實對許多人滿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