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22 14:14:04波娃

戀戀城市(一)

 
「是的, 巴黎好美,藍色的天空,溫暖的氣候,茂盛的樹木,好聞的味道,身穿鮮艷夏裝的漂亮女人,在街上接吻的情侶..….。」──西蒙‧波娃

剛從巴黎旅行回來的朋友說,巴黎的美蠱動人心,使他有談戀愛的衝動。十年前,我在巴黎自助旅行,異國它鄉,也是一場甜美浪漫的戀愛回憶。對象卻不是男人,而是和巴黎這個城市談戀愛。在香榭大道、亞歷山大三世橋、凡仙森林、杜樂麗花園……,到處都有像我遊蒙帕那墓園時,從一片墳塚間突如其來,鬼魅似地欺近身來搭訕的男人,一身腥曖,使人掩鼻想逃。二流戀愛才用的男主角,巴黎的美還不足以讓我昏頭攪上他們。

和城市戀愛的方式,像擁抱一個男人,彼此吐納對方的氣息。你不可能在旅遊南裏的知名景點找到正確的氣息,必須往那錯縱複雜的街巷裏走進去。迷路是一種戀愛的心神迷失,方向不辨,在愛人氣味、舉態、聲音的絲絲縷縷中,全面捕捉城市的特殊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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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沒能在巴黎一指半爪地烙下任何戀愛記事,怎麼去就怎麼來的飛回了台灣,他說:一回到台北,真叫人有轉身再逃回機上,離開這個鬼地方的衝動。

鬼地方?是不是因為真的太「鬼」了,以致於不得不出動好幾位年輕作家聯手寫了一本《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註1),壯大台北人能夠在這個城市活下去的勇氣?

「很久以前,我們認為住在其它任何城市是不可能的事,和巴黎相比,其它城市有點可憐。」──西蒙‧波娃

台北是個讓人實際去過日子的地方,不適合用來嚮往。舊的生存理由不斷消失,新的突起,台北還是台北,可親卻又可憎。你永遠不可能像波娃在給美國情人的的越洋情書中那樣,也能夠對所居住的我城衷心地一再發出美的讚嘆,以它自豪。住在台北,成為一個存在主義式的哲學思辯命題,我們必須用盡手段,找出種種可以在裏頭享受到的……快感。

「生存是否需要理由,一直以來對我都是個謎,就像剝洋蔥般地一層層剖析,然而裏面已一無所有,縱使淚已兩行。」──姚瑞中

於是我反問朋友:「台北有什麼不好?有我、有陳文茜、有柯賜海、有奇摩、有Brown Sugar(註2)……,還有101。」


[註1] 《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大塊文化出版,馬世芳、許允斌、姚瑞中、陳光達、黃威融合著
[註2]Brown Sugar是一間爵士餐廳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