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3 20:54:20主持人:廖淑娟老師

霧峰區風情-沿革誌

設制經過:

 

本鄉舊稱阿罩霧,民國九年而易今名「霧峰」。本地區早期原為土著族(Ataabu)社及泰雅族賽考列克亞族群之社域。雍正初葉始有漢人沿大肚溪附近入墾烏溪一荒埔,嗣至溪東開發柳樹湳,登台諸地;其東仍屬番境,初由民間自設隘寮,配置隘丁、築溝牛以禦番害,故柳樹湳舊有隘口而登台之地名似與設隘有關。


據乾隆二十九年續修台灣府志所載:阿罩霧初作「貓羅新莊」,可見此地雍正年間以前,仍為洪荒未闢之十著族領域,至乾隆年代,因有漢人在此初闢建莊。以設治經過而言,本鄉初屬諸羅縣,雍正初年,始分出彰化縣,本鄉屬於貓羅堡轄區。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台灣建省,以台中地區為台灣府附郭首縣為台灣縣,本鄉改隸台灣縣貓羅堡。


日人據台後,改設台灣民政支部,旋以民政支部為台中縣,下設辦務署。光緒二十七年(一九一)慶堡莊改為霧峰,萬斗六二區;光緒三十二年(一九六,明治卅九)合併改稱霧峰區。日據後期,於民國九年(大正九)九月,實施地方政制大改革,將全台設五州三廳,下設郡、街庄,台中改州,堡改為郡;十月一日以本鄉改台中州大屯郡霧峰庄。


民國卅四年十月,台灣光復,十二月改屬台中縣大屯區霧峰區。民國卅九年底,撤廢區署,本鄉改稱為台中縣霧峰區迄今。並將原有二十保改為二十村之現行政區域,轄有三八六鄰。

 

民國九十九年台中縣市合併升格,霧峰鄉改稱霧峰區。

 

行政區劃:

 

本鄉在漢人未入墾之前,殆無行政區劃可言。早期係為平埔族(Bnauro)社之荒埔地,「貓羅」 乃其社名而音譯而來。二百年來,由清代而日據,以迄民國,其間行政區劃多所更替。有清一代,最初屬半線堡(彰化),乾隆年間劃分為一堡「貓羅」,惟貓羅堡之範疇,囊括今之霧峰區及彰化縣芬 園鄉之全部,與彰化市、烏日鄉之一部分。

 

日人據台後,於光緒二十七年(一九一,明治卅四)台中改廳,本鄉屬台中廳直轄,霧峰區轄 有阿罩霧、柳樹湳、吳厝、萬斗六、丁台庄等村落,以曾君定為區長。

 

 

台灣光復初期,行政區域仍襲舊制,惟改州為縣,改郡為區,區有區署(區是)。民國三十九年(一九五)九月,省府頒布「本省行政區域調整方案」,遂將原有大台中縣制,劃分為台中、彰化、南投縣等三縣。同年十月二十一日新縣制於焉成立,本縣從員林遷移縣治於今豐原市。於是,本鄉歸屬於台中縣,行政區域現轄有桐林、吉峰、甲寅、本鄉、中正、錦榮、萊園、本堂、坑口、北柳、南柳、四德、五福、萬豐、舊正、峰谷、六股、丁台、南勢、北勢村二十個行政村。

 

地名沿革:

 

地名之產生,每與當地之歷史地理有關。如本地早期開發,先是由吳姓墾首至此,而命名為吳厝庄;開墾初期設隘禦防生番侵害,在隘界築土石為台,派隘丁防守而形成聚落,故得稱為登台或丁台。諸如類似地名,本省到處可見,莫不與其初期拓墾有關。故對於舊地名之探討,極具其歷史意義。

 

貓羅堡:因貓羅社所在地而得名,包括今本鄉及彰化縣芬園鄉全部,與彰化市、烏日鄉之一部,早期轄有十六庄,即今本鄉之阿罩霧、北溝、大坑口、柳樹湳、吳厝、萬斗六、丁台、南勢仔莊等。芬園鄉轄內之社口、竹林、大埔、舊社、下茄老、縣莊、同安厝、大竹圍莊等。彰化市境之內、外快官、田中央莊等。烏日鄉境內之溪心壩、客哩、同安厝莊等。

 

阿罩霧:因本地早期有土著族社(Ataabu)音譯而得名。民國九年,廢「阿罩霧」改稱為「霧峰」,或謂附近山峰多霧籠罩故名。乾隆五十一年大里林爽文抗清事起,翌年福康安駐軍丁台,圍攻大里杙。事後林家後代移墾阿罩霧莊,而形成後來聞名全台之霧峰林家。同治年間,林家後裔林文察官至福建陸路提督;日據時期,林獻堂獻身民族運動,創設台灣文化協會,因而名噪一時。

 

柳樹湳:今本鄉北柳、南柳二村。因早期該地多柳樹,且草湖溪附近湳地土地鬆軟而得稱。雍正年間,有客籍移民至此開拓,惟當時番害不戰,遂設官隘於此,後來又置汛防,而形成早期中部之大聚落。

 

吳厝:今本鄉四德、五福二村。四德村昔稱四塊厝,因早期開拓時,由吳姓族人至此開墾而得名。乾隆年間,晉江人吳洛以「吳伯榮」墾號,築萬斗六圳,灘田千餘甲。

丁台:今本鄉丁台、南勢等村。雍正年間,大埔縣人曾、何、巫等姓移民入墾丁台、柳樹湳一帶。雍正十三年十月內山生番出而肆殺庄人,嗣設隘防番,築土台配置隘丁,而形成後來漢人村莊。

 

萬斗六:今本鄉萬豐、舊正、峰谷、六股等村。地名由來於昔為洪雅平埔族(Hoanya)萬斗六社之所在地而得名。雍正十三年,漢人移民在此附近開拓,並設隘防番侵害。乾隆五十三年設屯番之制,撥予北投小屯,做為養贍埔地,所屬貓羅社屯丁四十五名。道光三年,萬斗六社、北投社、岸西社、阿里史社、南北大肚社族人遷入埔里,為中部平埔族大規模入墾埔社之嚆矢。

 

機關沿革:

 

民國四十三年台灣省政府疏遷至中部地區,所屬單位有秘書處、衛生處及教育廳等機關辦公廳舍借用本鄉本堂村大同路十六號現址。民國四十六年秘書處、衛生處兩單立先行遷往中興新村(南投縣);而教育廳亦於八十二年十月一日遷建本鄉本堂村中正路,原台中高分院舊址。


民國五十二年九月,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台中分處(後改為檢察署),於本鄉本堂村中正路成立。民國七十八年五月,配合司法大廈興建完成,遷往台中市自由路。


故宮文物搶運來台,於民國三十九年一月六日,在本鄉設立機構聯合管理,遂於本鄉吉峰村北溝鑿設山洞存放。至民國四十六年三月,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北溝陳列室落成開幕,並對外展出國寶文物。民國五十四年遷建台北外雙溪現址。


台灣省議會:位於霧峰區中正路,為本省最高民意機關。民國四十六年為配合省疏散計劃而興建,於同年三月三日奠基,至四十七年五月落成。為二樓建築,議事大廈仿美國白宮圓頂建法,由建築師林澍民、林柏年設計,新中國工程打撈公司承建,建築雄偉壯觀。


議會大廈包括議事堂、議長室、副議長室及秘書處各單位辦公室,議事堂內二樓設有旁聽席。議員會館為二樓建築,位於議會大廈北側,分為前後兩棟,前棟又稱舊會館,建於民國四十七年四月,後棟為新會館,建於民國五十五年一月,內除議員寢室外,並設有餐廳、交誼廳、福利社等。

 

朝琴館為三樓建築,建於民國五十二年四月,為紀念已故黃議長朝琴而命名,館內除設黃朝琴先生紀念室、議員會客室、駐會記者休息室外,其餘為該會各委員會會議之場所。

 

資料來源:台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http://www.wufeng-house.gov.tw/index3.asp?theme=73

 

【依資料來源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本網站上之資訊,引用時,並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