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顏六色之二。原罪色
同事煞有介事地跟我說:原來你身上穿了三個顏色!真強。
聽上去不像是讚美。(遠目)
再補刀:其他人怎會這樣穿?但在你身上又覺得不出奇,沒甚麼的。
意思是見怪不怪嗎?(眼神死)
其實就鴨屎綠+兩個度數輕微不同的粉,色溫上還算接近。
自問比起其他同事,我穿衣的確沒有很考究,但應該不至於奇裝異服。
其他人不乏更鮮艷的配色,何來的驚嘆?
沒見過我穿得像聖誕樹或紅綠燈似的出場,驚嘆得太早了吧。
說到最在意的,原來在於粉紅色…身邊不下一人不止一次十分非常極之排斥粉紅色,跟它誓不兩立。
作為好色之人,實不在懂。好好的呢~~~